Browsing by Author "吳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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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論第六屆大法官司法解釋之態度取向-司法消極主義與司法積極主義之分析(2009) 吳德威採行司法違憲審查制度,係為當今憲政民主國家共同發展的方向。司法院大法官為我國憲法上最高且唯一之憲法解釋機關,肩負憲法賦予維護憲政制度之重責大任,素有「憲法守護神」之美譽。惟由非民選的法官,透過釋憲制度得逕行宣告民選的國會所制定的法律為違憲或無效,始具爭議性,即所謂的抗多數困境的問題。職是,大法官於權威性解釋憲法,審查、宣告其他國家機關行為之合憲性時,勢必面臨分寸拿捏的問題,亦即對於憲法上平行之其他國家機關(立法、行政等政治部門)之決策,應給予何種程度之尊重?申言之,大法官對於繫屬中之違憲疑義案件究應積極介入、嚴格審查,抑或消極尊重其他國家機關之決定,放寬審查,而介入程度及界限為何,是否有可預見之態度指標,又有否類型化操作之可能,實有深入探討與廓清之必要,此即本文所欲探討之「司法消極主義」與「司法積極主義」之問題。 本文將第六屆大法官所作成之解釋分為「基本權」與「憲政秩序」兩大種類,透過類型化的分析,探討第六屆大法官,於何種事務領域中採取傾向消極或者積極的審查態度,並分析其原因為何。最後提出審查態度取向的初步構想,以提供可資參酌之態度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