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張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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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與他者之臉的倫理邂逅:勞倫斯小說中的語言,愛與性差異(2005) 張碧蓉; Pi-jung Chang某些當代(後結構)思想家,主張以無可化約於「同一」的差異性,來重新思考倫理問題,其中勒維納斯所提出的「絕對他者性」概念,更有助於我們重新審視勞倫斯在他小說中常提到的「他者的不可翻譯性」。本論文從這些思想家的觀點出發——以勒維納斯為主,兼及德希達、尼采、傅柯、布朗修和若干位法國女性主義學者——試圖以勞倫斯的小說提供一種對倫理的閱讀,並以倫理來閱讀其小說。勒維納斯曾以「臉與臉的邂逅」這一意象來表示自我與他者非對稱性的倫理關係。在這邂逅中,自我與他者並不以平等互惠的關係存在,因為「他者之臉」的顯現,對自我來說,是一份獨特且不能化約的禮物。德希達針對勒維納斯的觀點提出最根本性的質疑——也就是,在「臉與臉的邂逅」中,他者如何能顯現,而自我又如何能關懷他者?本論文以德希達、勒維納斯及其他思想家的對話為背景,探討勞倫斯小說中的三大議題——語言、愛及性差異。勞倫斯對這三大議題的處理,相當程度反映他對他者性的思考及重視,也因此藉由對這三大議題的探討,我們可以再度省思「絕對他者性」及「他者的不可翻譯性」等概念對於倫理學的貢獻及其潛藏的危險。 在第一部份,筆者根據解構主義在最近的倫理轉向中所提出的觀點——也就是,語言本身浮動不定的指涉性,非但沒有削弱,反而強化了語言的倫理功能——來檢視勞倫斯的語言表現對我們重新思考倫理問題的貢獻。藉由分析勞倫斯小說中語言的複雜性可以說明,勞倫斯的小說在提供倫理價值的同時,也在語言的他者性中揭露倫理的虛構特質。在此雙重驅力下,文學文本的「指涉」及「非指涉」力量,乃處於互動的創造性關係中。在第二部分,筆者藉由與勒維納斯的比較來耙梳勞倫斯對愛的觀點,尤其是他所提出的「如星之平衡」這一概念,這是一種植基於「絕對他者性」的愛所建立的倫理關係。但是,任何與「絕對他者」之間的倫理關係,本身就是一種矛盾。著眼於此,筆者試圖證明,在他的小說中,勞倫斯並未視他自己所提的「如星之平衡」為愛的理想結構,而是一種隱含高度爭議的可能性。在第三部份,筆者以勒維納斯與一些女性主義學者的對話,兼及某些後結構思想家所提的倫理/政治的辯證關係,來探討勞倫斯小說中的性差異問題。雖然勞倫斯認為性別不同的個體是無從比較的,但在閱讀其小說的過程中可發現,性差異對勞倫斯而言,並不是一道無可跨越的鴻溝,而是可用來豐富性別存在的資產,更是追求性別正義的基石。 「絕對他者性」這一概念所隱含的倫理觀可啟發我們對勞倫斯小說的倫理閱讀,但勞倫斯小說更可做為此一概念的批判。因此,本論文既不是以某些現成理論來套用在勞倫斯小說上,更不是隨意臚列若干文學例子以證明某些理論的適用性。事實上,勞倫斯所倡言的「他者的不可翻譯性」與後現代的他者性存在極大的差異。勞倫斯的思想當然不能歸屬於後現代倫理觀,因為他從不曾像勒維納斯那樣賦予他者絕對的優先權。勞倫斯關注的重點是如何透過與絕對他者的邂逅來豐富自我,而勒維納斯堅持的是自我對他者所背負的永不可懈怠的責任。透過這些思想家的對話來閱讀勞倫斯的小說,讓我們體認到:即使最圓滿牢固的自我,在面對他者時,也不可能完全抹去其差異性;即使最謙卑、耐心守候的自我,在關懷他者時,也總必須以自主的自我來顯現;即使最細心傾聽的閱讀,在詮釋文學文本時,也總必須把它化約為一種可以理解的知識。。儘管如此,勞倫斯與這些思想家對自我意識及智性知識的批判以及對「可能性」與「不可能性」的思考,使我們在智性文化及無可避免的「互為主體性」暴力關係中,得以瞥見一道倫理的出口與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