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林俊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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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大學學業退學制度的批判與反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7-09-??) 何萬順; 林俊儒; One-Soon Her, Jun-Ru Lin釋字563號揭示退學制度屬大學自治,惟退學侵害學生基本權甚鉅,大法官因此要求其內容應「合理妥適」、制定及執行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本文以「合理妥適」作為檢視現行學業退學制度之一貫標準。在此大學自治內部界限的要求下,本文以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及國立清華大學學則作為檢證標的,認為學業退學制度有違此內部界限,規範性分析上存有疑慮。就合理性而言,該制度設計在理論上亦有諸多缺失。在實務運作上,雖然大學之學業退學規定日益寬鬆,但此舉並無助於學習品質的提升,依然是對成績不佳遭退學學生的不當壓迫。而此制度之持續存在,係由若干迷思所導致。基於本文立論,現行學業退學制度並非「合理妥適」,應予廢除。本文並對於取代學業退學制度的積極措施提出建議。Item 大學學業退學制度的批判與反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7-09-??) 何萬順; 林俊儒; One-Soon Her, Jun-Ru Lin釋字563號揭示退學制度屬大學自治,惟退學侵害學生基本權甚鉅,大法官因此要求其內容應「合理妥適」、制定及執行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本文以「合理妥適」作為檢視現行學業退學制度之一貫標準。在此大學自治內部界限的要求下,本文以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及國立清華大學學則作為檢證標的,認為學業退學制度有違此內部界限,規範性分析上存有疑慮。就合理性而言,該制度設計在理論上亦有諸多缺失。在實務運作上,雖然大學之學業退學規定日益寬鬆,但此舉並無助於學習品質的提升,依然是對成績不佳遭退學學生的不當壓迫。而此制度之持續存在,係由若干迷思所導致。基於本文立論,現行學業退學制度並非「合理妥適」,應予廢除。本文並對於取代學業退學制度的積極措施提出建議。Item 學業退學制度是否合理妥適?實證研究的證據(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21-09-??) 何萬順; 蔡介文; 林俊儒; 葉佳明; One-Soon Her, Jie-Wen Tsai, Jun-Ru Lin, Jia-Ming Yeh研究目的本文研究目的在於從實證研究的證據,探討現行大學學業退學制度的設計是否符合釋字第 563 號「合理妥適」原則的規範。研究設計/方法/取徑本文首先從釋字第 563 號對於退學的規範,檢視學業退學的制度內涵,並經由與品行退學的對照,探討學業退學制度在設計思維上是否「合理妥適」。接著以國立政治大學於 96-106 學年間入學之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學分數、不及格學分數等資料為基礎,證實學業退學制度作為淘汰學生的工具並不符合「合理妥適」的原則。研究發現或結論在國立政治大學 96-106 學年間三種逐次放寬的制度之實證研究上,從百分制之成績平均績點(Grade Point Average, GPA)與學分及格率(Credit Pass Rate, CPR)的數項指標上所得到的數據顯示:成績表現相對較佳的學生反遭退學。此實證研究的結果證實了學業退學制度違背釋字第 563 號「使成績未符一定標準之學生予以退學處分」的要求,與「確保學位之授予具備一定之水準」之目的牴觸;更值得關注是,制度越寬鬆其不合理程度卻越為嚴重。研究原創性/價值近年學界已有廢除大學學業退學制度的聲浪,但多偏向法律及教育面向的探討,未有從實證數據的角度對此制度進行研究。本文補足此研究空缺,以實證數據說明學業退學制度與釋字第 563 號的齟齬關係,以及該制度的不合理之處。教育政策建議或實務意涵從制度的實證數據出發,回顧相關校務研究,說明在學習問題上,身心健康、經濟情形、教學品質、學習環境等都是重要因子,不應完全究責於學生而給予退學的終極處分;進而指出退學制度在教師與學生互動關係的負面效應。建議大學應以積極妥適的預警、輔導與諮商機制取代學業退學制度。Item 學業退學制度是否合理妥適?實證研究的證據(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21-09-??) 何萬順; 蔡介文; 林俊儒; 葉佳明; One-Soon Her, Jie-Wen Tsai, Jun-Ru Lin, Jia-Ming Yeh研究目的本文研究目的在於從實證研究的證據,探討現行大學學業退學制度的設計是否符合釋字第 563 號「合理妥適」原則的規範。研究設計/方法/取徑本文首先從釋字第 563 號對於退學的規範,檢視學業退學的制度內涵,並經由與品行退學的對照,探討學業退學制度在設計思維上是否「合理妥適」。接著以國立政治大學於 96-106 學年間入學之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學分數、不及格學分數等資料為基礎,證實學業退學制度作為淘汰學生的工具並不符合「合理妥適」的原則。研究發現或結論在國立政治大學 96-106 學年間三種逐次放寬的制度之實證研究上,從百分制之成績平均績點(Grade Point Average, GPA)與學分及格率(Credit Pass Rate, CPR)的數項指標上所得到的數據顯示:成績表現相對較佳的學生反遭退學。此實證研究的結果證實了學業退學制度違背釋字第 563 號「使成績未符一定標準之學生予以退學處分」的要求,與「確保學位之授予具備一定之水準」之目的牴觸;更值得關注是,制度越寬鬆其不合理程度卻越為嚴重。研究原創性/價值近年學界已有廢除大學學業退學制度的聲浪,但多偏向法律及教育面向的探討,未有從實證數據的角度對此制度進行研究。本文補足此研究空缺,以實證數據說明學業退學制度與釋字第 563 號的齟齬關係,以及該制度的不合理之處。教育政策建議或實務意涵從制度的實證數據出發,回顧相關校務研究,說明在學習問題上,身心健康、經濟情形、教學品質、學習環境等都是重要因子,不應完全究責於學生而給予退學的終極處分;進而指出退學制度在教師與學生互動關係的負面效應。建議大學應以積極妥適的預警、輔導與諮商機制取代學業退學制度。Item 論「通過/不通過制」在大學教育的誤用與重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9-09-??) 林俊儒; 林昆翰; 何萬順; Jun-Ru Lin, Kun-Han Lin, One-Soon Her本文首先釐清「通過/不通過制」(Pass/Fail,簡稱P/F制)的學習評量方式與「百分制」和「等第制」之異同,以及P/F制與成績平均積點(grade point average,簡稱GPA)的關係,並且呈現P/F制在臺灣高等教育發展上與零學分課程之間的緊密連結。接著,從學分與授課的對應關係,說明「服務學習」、「教學實務與實習」與「外語能力檢定」此三種零學分課程如何誤用P/F制,並指出其中的可能弊端以及背後的政策思維。從教育政策的角度觀察,P/F制與其他評量方式各有利弊得失。在提示P/F制的適用課程、對象與階段的理論基礎上,本文主張多元的學習規劃設計,建議大學可從多元的學習評量方式著手,重塑教學管理的方向,期能更加符合適才適所的教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