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林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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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B類-人權探索與公民行動計畫(2011-01-31) 林安邦Item 2011各國性別平等教育之比較與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2011-12-31) 林安邦Item 世界咖啡館融入公民教育(2011-07-31) 周維萱; 黃桂芝; 林安邦; 黃城本研究旨在探討世界咖啡館學習方案融入公民教育-大學通識課程之成效。本研究 將比較該學習方案介入前後對於大學生公民參與態度之差異。研究者將使用世界咖啡館 公共議題討論模式當成教學策略及介入工具,將其融入大學通識課程中,藉以了解大學 生公民參與態度之改變。 本研究採量性輔質性進行研究。設計18 周世界咖啡館融入本人開設之通識課程 中,共進行8 次世界咖啡館運作,每次240 分鐘。開設兩班通識課程,一班(50 位)為 實驗組,使用世界咖啡館討論模式進行課程,一班(50 位)為對照組使用一般普遍的教 學模式(不使用咖啡館討論)。本研究將進行18 周持續性實驗教學。過程及結果隨時使 用電腦紀錄。 本研究之研究資料來源:量性資料來自於公民參與態度問卷,質性資料來自於學生 訪談、焦點團體、每周的學習反思日誌及教師的觀察日誌。透過此研究模式及資料分析 藉以達成本研究之目的:透過世界咖啡館融入公民教育之通識課程來提升大學生公共參 與態度之成效。Item 世界咖啡館融入公民教育-大學通識課程之成效探究(2010/8-2011/7) 周維萱; 黃城; 黃桂芝; 林安邦本研究旨在探討世界咖啡館學習方案融入公民教育-大學通識課程之成效。本研究 將比較該學習方案介入前後對於大學生公民參與態度之差異。研究者將使用世界咖啡館 公共議題討論模式當成教學策略及介入工具,將其融入大學通識課程中,藉以了解大學 生公民參與態度之改變。 本研究採量性輔質性進行研究。設計18 周世界咖啡館融入本人開設之通識課程 中,共進行8 次世界咖啡館運作,每次240 分鐘。開設兩班通識課程,一班(50 位)為 實驗組,使用世界咖啡館討論模式進行課程,一班(50 位)為對照組使用一般普遍的教 學模式(不使用咖啡館討論)。本研究將進行18 周持續性實驗教學。過程及結果隨時使 用電腦紀錄。 本研究之研究資料來源:量性資料來自於公民參與態度問卷,質性資料來自於學生 訪談、焦點團體、每周的學習反思日誌及教師的觀察日誌。透過此研究模式及資料分析 藉以達成本研究之目的:透過世界咖啡館融入公民教育之通識課程來提升大學生公共參 與態度之成效。Item 中學生網路非行相關問題之研究(2005) 陳雅君網際網路穿越時間與空間的屏障,實現了地球村的夢想,開闢了人類「瑰麗的未來」,但正當人類沉溺於創造無限可能的網路虛擬世界中,並對其發展賦予高度遠景時,其黑暗面亦漸漸侵蝕網路世界,如同白蟻蝕木般快速擴大,網路已成了各種犯罪行為的溫床,諸如駭客入侵、網路色情、網路竊盜、網路誹謗、網路詐欺、網路賭博、散布病毒等等,因網路本身具有使用者隱匿性、無國界的特性等,甚至較傳統犯罪更難防制、更加嚴重,儼然已成為當今社會的一項難題。 網路的興起,對校園也帶來了相當程度的影響,使得學習不再受時間及空間的限制,學習資源豐富且多元化,但卻也將中學生帶入一個尚未開化的蠻荒之地,接觸到更多原本不屬於他們世界的人、不適合他們吸收的內容資訊。且在網路世界的誘惑力、匿名性、無國界性、低管制的特性下,相對的使學生觸法機率大為提升,網路犯罪未成年(十八歲以下)犯罪比率,自民國九十一年至九十二年間成長率高達百分之六百三十一。舉凡沉溺於線上遊戲中的刺激暴力而詐用帳號、盜取寶物;為滿足物質上的虛榮,透過聊天室進行網路援交;冒險好玩而網路入侵的駭客行徑或盜版光碟侵害著作權及透過WWW和E-mail產生各式的犯罪行為等,「線上危機」似已向下蔓延。 事實上,上網不是一件壞事,而網路資訊的確也可以擴充我們的視野,不可因網路犯罪事實的發生,而全盤否定了網路發展對人類生活的重大貢獻,更不可因噎廢食而限制未來網路無窮潛力的發展。只是,如何讓中學生擁有選擇與判斷的能力,這才是看待網路使用行為的基本態度,也是減少網路犯罪發生的根本之道。因此筆者在法律與教育雙重背景之下,思考中學生觸犯刑法上之網路犯罪相關之問題。本研究以「中學生網路非行」為主題,擬從法律與教育為研究路徑,針對中學生網路非行相關問題予以研究、分析,首先對現存中學生網路非行實況,提出法律上的適用,使對於現存之法事實有所認識;進一步試從政策及法律面向探討一般預防非行方法;再者從教育面向省思現行資訊教育制度,擬定因應政策,試建構網路素養課程內涵,期能向下紮根培養中學生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為中學生網路非行提供解決及改進之道。最後並希望能透過研究成果,做為日後制訂相關政策或規範的參考。 具體言之,本篇論文章節整理如下:第一章研究背景、動機、目的與研究的方法及範圍;第二章對網路網路之意義、發展及其面臨之問題與對校園之影響做一基本了解;第三章再將網路犯罪之特性、類型與傳統犯罪之差異、網路犯罪行為人分析,做一釐清以有清晰之網路犯罪概念;第四章再析述中學生網路非行之特性及分析中學生網路非行現況,使之類型化,並予以法律適用之效果及處遇流程,以期建立正確的法律認知;第五章從政策、法律面向,整理出偵查機能、法律規範、獎勵制度、安全措施及業者自律等方向,來探討一般預防中學生網路非行之方法;第六章則從教育面向檢視現行資訊教育因應政策,校園學術網路之管理,並規畫網路素養課程,與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協助網路教育之落實;最後第七章以結論與建議做一個總結,以期可以對日漸嚴重的中學生網路非行問題有所助益。Item 中部地區國中學生性別平等意識之研究(2016) 尤昱晴; Yu, Yu-Ching本研究主旨在探討中部地區國中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之現況。本研究目的為:一、瞭解中部地區國中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情形。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對國中學生性別平等意識的差異情形。研究方法採取問卷調查法,再以統計軟體SPSS進行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森積差相關處理統計資料。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對於性別平等意識以及未來相關研究提出建議。研究結果摘要如下: 一、中部地區國中學生性別平等意識傾向正面。 二、中部地區國中女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高於國中男學生。 三、中部地區國中七年級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高於國中八年級學生。 四、中部地區單親家庭的學生,性別平等意識表現較好。 五、中部地區父母管教態度為民主尊重的學生,性別平等意識表現較好。 六、中部地區母親教育程度愈高的學生,性別平等意識表現較好。 七、中部地區國中學生每天看電視時間愈少,性別平等意識表現較好。Item 互動式教學法應用於高中生人權教育之行動研究(2015) 羅欣予; Lo, Sin-Yu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互動式教學法應用於高中生人權教育之教學歷程與實施成效,實施過程希望了解其限制、困難與解決方法,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可作為日後實施人權教育的參考。 本研究主要採用行動研究法,結合參與觀察法、訪談法,資料蒐集包括學生學習評量單、教學省思紀錄、課堂觀察記錄表、課程回饋表、非正式訪談紀錄等研究工具,將蒐集的質性資料整理並分析,研究過程中做為研究者進行教學時修正的依據,其研究結果則整理成結論與建議以作為日後研究者之參考。 本研究實施節數為六節課,共計實施三個教案,前兩次教案為兩節課連排,教案三的設計則是兩次上課,一次一節課。研究者邀請校內同科教師擔任協同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提出建議並協助教室觀察,作為修正教學行動之重要參考。 研究結果發現:互動式教學法進行高中生人權教育能夠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生透過課程能了解人權的重要性,並能體認人權公約與自己有高度關聯性。根據研究發現,本研究提出以下研究建議: 一、 課程方面:事先提供學生文本可增加討論深度,把握潛在課程的影響力。 二、 教師方面:可利用同儕社群進行課程設計,增強戲劇教學融入課程技巧。 三、 未來研究方面:可量化資料搜集以驗證具體成效,嘗試融入正式課程中。 關鍵字:互動式教學法、人權教育Item 人工智慧應用之著作權問題探討—以教育領域為核心(2025) 鍾昀珊; Chung, Yun-Shan本研究基於人工智慧日漸蓬勃發展之背景,以人工智慧在教育領域之應用態樣為基礎,探究其中存在的著作權法相關問題,以期在我國人工智慧專法完成立法前,能針對人工智慧在著作權方面的問題予以整理與分析。本研究採取文獻分析法與比較研究法,針對國內外對於人工智慧在著作權法上的定位與權利認定問題,以及現行著作權法規範對此問題之見解與回應進行統整。依據上述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本研究之發現與結論如下:一、人工智慧在提升教學效率和學習價值的潛力已顯現。特別是在「適性教育」和「個性化學習」的目標下,人工智慧能根據學習者的行為為其量身訂製學習計畫,增強學習動機;同時,亦能協助教師生成教學計畫、教材和學習資源,提升教學效率與品質。然仍須建立人工智慧在教育領域應用上的完善制度,確保人工智慧能有效促進教育發展。二、著作權法以「人」為基礎,強調創作行為中的人類智慧與創意,國際上普遍僅將「自然人」或「法人」視為權利主體,因此人工智慧無法成為著作權法中的權利主體。儘管人工智慧能生成創作內容,但這些內容並非來自人工智慧自身的創作意圖,而是基於開發者、設計者及使用者的指令。因此,現行教育領域上應用之人工智慧本質上仍只是工具,無法符合著作權法的「人」的要素。三、在探討人工智慧產出內容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的「原創性」要求時,關鍵在於人類的參與程度。因此須就個案究竟如何使用人工智慧工具、使用何種人工智慧工具等情況進行個案分析,就其應用過程中人類之參與而為判斷,無法一概論定。四、討論人工智慧生成內容之著作權歸屬的前提是該內容符合著作權法對「著作」的定義。通常,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需體現人類智慧與創作才能被視為著作。因此,權利通常歸屬於對創作結果有實質貢獻者,即使用人工智慧工具並對內容創作有貢獻的自然人。五、人工智慧的運作原理及訓練過程中經常使用大量數據,這些數據可能包含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從而構成對原著作權利的侵害;在生成階段,亦有可能與原著作產生相似內容而造成侵害,特別是重製權和改作權。然以教育領域之應用而言,大多數的應用態樣是非營利的,目的在於協助學習者和支援教學過程,因此通常符合合理使用之範疇。然而,合理使用範圍並非無限制,仍須根據個案具體情況進行全面評估。Item 人權教育教學對高中生人權態度影響之實驗研究-以中部某高中為例(2010) 王芝蘭; Wang Chih Lan本研究計劃在公民與社會科領域的教學中藉由實施人權教育教學課程,探討學生的人權態度是否會經由教學活動而有所影響與改變,以作為未來實施人權教育教學之參考。 本研究採「準實驗研究法」之設計,以台中市某高中82位學生為研究參與者,分為實驗組與控制組。實驗組42人,控制組40人。自變項為「人權教育教學課程」,依變項為「人權態度」。實驗組以一個月一個主題單元的方式於公民與社會科課程時間與班會時間,進行人權教育教學,且皆對實驗組與控制組同時實施前後測。 所得資料以敘述統計、單因子共變數分析對前後測所得的資料加以統計處理,並以之為研究發現依據;並分析研究參與者之質性資料,以了解人權教育教學課程實驗之效果。 本研究共分為五個章節。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文獻探討,第三章為研究設計與實施,第四章為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第五章為研究結論與建議。根據第四章研究結果,主要發現如下: 一、人權教育課程教學增進高中學生人權態度在「正義感與關懷弱勢」層面達顯著差異,也顯示研究參與者在此部分受到教學成效的影響。 二、本研究在教學課程中所提及的人權概念,讓學生留有印象與產生對人權態度上的改變。 三、研究參與者對「人權教育教學課程」評價多為正向。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對未來研究、教育主管單位、教師人權教育教學之參考: 一、對教師的建議:以多元的教學策略融入人權教育歷程中。 二、對教育主管機關的建議:應提供人權教育資源。 三、對學校的建議:應加強學校人權環境的建立。 關鍵字:人權、人權教育、人權態度、人權教育課程教學Item 人權教育活動課程教學對國中學生人權態度之影響-以臺北縣一所國中為例(2007) 王瓊慧本研究主要目的在設計一套人權教育活動課程並在綜合活動領域實施,瞭解實施人權教育活動對國中學生人權態度之影響效果,以做為未來實施人權教育之參考。 本研究採準實驗研究法不等組前後測設計,以臺北縣某國中七年級62位學生為研究對象,分為實驗組與控制組。實驗組32位學生,控制組30位學生。實驗組接受每週一節,共十四週的人權教育活動課程教學,控制組則接受原綜合活動課程,且皆對實驗組與控制組以研究者自編之人權態度量表同時施予前後測。所得資料皆以t考驗、單因子共變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並分析學生之「回饋表」、「訪談學生」、「教學日誌」等質性資料,以深入瞭解教學實驗之效果。 根據結果,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一、實驗組與控制組在人權態度總量表及分量表之統計考驗未達顯著差異,亦即人權教育活動課程教學對實驗組學生人權態度並無顯著影響效果。 二、人權教育活動課程教學不因「性別」、「家庭社經地位」的不同而對實驗組學生人權態度有顯著影響效果。 三、實驗組學生對人權教育活動課程評價多為正向。 最後研究者根據結果發現,提出對教學、及未來相關研究之建議,做為學校人權教育及未來研究之參考。Item 人權教育融入社會學習領域教學活動設計之研究(2006) 劉子瑜; Liu, Tzu Yu摘要 本研究旨在發展出符合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能力指標之教學活動。為達上述目的,研究者採用個案研究法,並運用文獻分析、觀察、訪談等方式蒐集資料。接著分析資料,將上課、學生訪談錄音檔案加以記錄整理,再根據研究目的挑出重要敘述句或對話內容加以歸納,最後把觀察員的記錄單、學生撰寫的學習單等資料進行多次的閱讀、分類、比較,運用三角檢核的方式,再加上撰寫教師省思札記來控制自我偏見的產生,可大大提昇研究的內在效度,進而掌握整個研究過程的脈絡,以完成最後的研究報告。 本研究內容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文獻探討,第三章為研究設計與實施,第四章為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之發展,第五章為教學活動設計之實施與結果分析,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簡言之,本研究有下列幾項發現與結論: 一、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能力指標於各階段的設計缺少連貫性。 二、校園中人權教育的推廣應以融入式教學為主,教師利用學校教材為骨幹,將人權教育的活動融入其中。 三、國中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應以九年一貫課程人權能力指標為依據。 四、教師宜運用多元的教學策略,以達成教學目標。 五、學生在教學過程中顯示出「衝突解決」、「權利救濟」、「同理他人」、「理解規則制定」等能力的進步。 六、人權教育教學的困境主要來自於教師、學校、社會各方面。 七、教學的困境需仰賴教師、學校、社會三方面互相配合,才能獲得解決。 最後根據研究發現與結論,對於後續研究者提出具體的參考建議。Item 以法治原則觀點建構教師師生衝突處理指標之探究(2024) 陳勇祥; Chen, Yung-Hsiang本研究旨在以法治原則觀點建構教師師生衝突處理指標,作為政府教育相關單位、教育人員和後續研究之參考。本研究採用德懷術調查研究法,研究者先根據文獻探討分析歸納出法治原則和師生衝突因應策略的層面項目,再邀請學者專家及現場實務教師,共同組成德懷術專家委員小組,進而以結構化問卷對專家委員進行兩次的德懷術問卷調查,蒐集專家委員的意見並修正層面項目,最後建構出教師師生衝突處理指標。根據本研究結果,教師師生衝突處理指標包含「法治原則」和「因應策略」兩大層面。「法治原則」層面包含「基本權保障」、「依法行政原則」、「法的安定性原則」、「平等原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比例原則」六個層次二十二個項目指標;「因應策略」層面包含「事先預防」、「擬定衝突處理程序」、「情緒管理」、「雙關注模式」、「教師社會權力」、「心理與輔導」、「人際溝通與正向語言架構」七個層次三十五個項目指標。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政府教育相關單位、教育人員和後續研究之參考。對於政府教育相關單位建議部分,研究者認為在日益嚴重的師生衝突教學現場,政府教育單位可以根據本研究建構之結果,修補相關教育法規範、精進教師師生衝突因應策略,讓教師在管理師生衝突時有更完整的法規範依據和知能;對於教育人員建議部分,研究者認為教師可以根據本研究建構之師生衝突處理指標,隨時自我檢驗和應用,藉以發現和修正自我管理師生衝突的問題和盲點,進而達到師生雙贏的教育願景。最後,在後續研究部分,研究者建議未來可以將本研究建構之各層次指標以德懷術調查研究法繼續深入探究,建構各層次更完整的師生衝突處理指標,或是以德懷術調查研究法建構其它教育衝突管理議題之指標。此外,研究者認為亦可採用個案研究法取向,應用本研究建構之各層次指標,管理和解消師生衝突個案問題。Item 侵權行為法在校園意外事故中之應用(2008-07-31) 林安邦校園法律問題之面向有許多層面,本研究計畫係針對校園意外事故部分,以侵權行為法為基礎, 作一深入之探討。 校園活動中,不論是正式課程或者是非正式課程,只要係具有教育之性質,皆可謂廣義的教育活 動,因教育活動導致之意外事故,可能會產生老師及學校之法律責任,此外,學生於校園中活動,亦 可能造成學生之間的傷害,而產生行為學生及其父母之法律責任,以往,或許基於法不入校園之想法, 以致相關之事故多由學校、學生以及家長之間協調解決,如今,因校園法治意識之高漲,許多校園意 外事故,皆會透過法律訴訟途徑以謀求解決。而民事上的損害賠償,係以侵權行為之成立為前提,但 侵權行為的相關構成要件,於校園意外事故中究應如何應用,例如因果關係之認定,過失程度之標準 等,學校教育人員常感困惑,本研究計畫即希望透過法釋義學的論述,以及彙集的案例加以分析,提 供教育現場的相關人員參考。Item 偽造與詐欺:藝術市場中的法律與道德困境– Han Van Meegeren案例研究(2025) 王靖淑; Wang, Ching-ShuItem 兩公約於校園中的實施現狀與挑戰-以桃園市某國中為例(2017) 顏允晟; Yen, Yun-Cheng本研究旨在分析探討兩公約於我國國民中學實施現狀與挑戰,包含受訪教師對兩公約的認知情形、教學融入現況、校規的合適性、校園互動及管理層面的現況,並探討兩公約國內法化後於教育現場適用的挑戰。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採深度半結構式訪談,訪談對象為該校五名資深教師,根據訪談結果,五位教師均認同兩公約之人權內涵於國中校園的適用。 依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得出結論如下: 一、研究對象對於兩公約內涵採正面看法,認同兩公約內容的重要性。 二、課程融入部分,由於教學時間有限及內容繁重,除了公民科外,其餘科目均無融入教學。 三、校規有違背兩公約精神處,但目前為止並未針對校規進行修訂。 四、學校備有許多保障學生權利措施,但利用狀況不普遍 五、教師對於兩公約之認知普遍不足,亦缺乏相關研習講座。 六、校園施行兩公約的挑戰上,主要來源有未能釐清公約權利之界線、學校同仁保守氛圍之壓力、社會輿論及招生因素、學生能動性尚不足等Item 公立中學教師與學校之聘任關係與相關權利救濟(2023) 劉彥暉; Liu, Yen-Hui解嚴之後,隨著法治教育的落實和深化,人民權利意識逐漸甦醒,向來備受國家高權禁錮的特定人民,開始瞥見一絲曙光,嘗試突破這層桎梏。過去的校園內,充斥著特別權力關係的氛圍,特別是公立學校教師在人事規章制度青黃不接之際,多半比照公務人員的規定,呈現公教不分的情況。歷經多號大法官解釋的努力,本於「有權利即有救濟」的立場,逐漸將教師的身分單獨分離,而出現訴訟救濟的契機。首先,本文從教師的身分為始,逐一檢視是否該當於專業人員、公務員及勞工的地位,而認為三者兼備,並存且相容。其次,公立學校與教師的法律關係,在教育實務上,係透過聘任制度所形成。故正確界定其法律性質乃首要之務,是第一層次。本文認為屬於行政契約。其中,公立學校教師一部分來自私校轉任,箇中的關鍵在於:能否取得離職證明書以順利報到,這部分素來迭有爭議。本文主張發給離職證明書乃雇主的法定義務,無由拒絕。再者,若因教師法的事由致生下解聘、不續聘、停聘的結果,學校教評會的決議定性是第二層次,本文以為乃契約上的意思表示;接著,依教師法明文,該決議的效力繫於主管機關的核准與否,故該核准決定至為關鍵,是第三層次。本文認為乃行政處分;最後,一旦木已成舟,教師不服該身分變更的結果,究應以何者作為對象﹖對哪一項決定提起救濟﹖是第四層次,本文主張應以主管機關為被告,提起撤銷核准處分之訴。回到「有權利即有救濟」上,其他不涉及身分變更而對於教師的個人措施,若有不服,是否皆可訴諸司法﹖本文蒐集並分析近來各級行政法院的判決,進行類型化區分,計有行政處分措施、契約上意思表示措施及內部管理措施等三類,而異其救濟的可能。最後,相應選擇最適當的途徑,以確保教師權益。Item 公立學校教師對於校外教學法律責任認知與態度之研究—以台南市為例(2007) 張孟東中文摘要 本研究的在於以學校及教師的身分為起點,探討台南市公立學校教師對於辦理戶外教學活動中,發生意外事件時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問題,並了解教師對於校外教學的法律責任認知與態度,進而提出具體建議,以供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參考。 本研究主要採用問卷調查法,以自編之「台南市公立學校教師對於校外教學法律責任認知與態度之研究問卷」為工具,以台南市政府所屬公立高中、國中、國小編制內教師為研究對象,以分成隨機抽樣,對1000位教師進行施測,有效問卷923份。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樹、標準差、獨立樣本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皮爾遜積差相關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 本研究的主要結論如下: (一) 台南市政府所屬學校教師對於辦理校外教學時所應負擔的法律責任,有較正向的看法。 (二) 是否參與過法律課程相關研習之教師對校外教學法律責任認知上有顯著差異。 (三) 有無參與過校外教學策劃之教師對校外教學法律責任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四) 是否參與過法律課程相關研習之教師對校外教學法律責任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五) 不同學歷之教師對校外教學法律責任態度上呈現顯著差異。 (六) 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對校外教學法律責任態度呈現顯著差異。 根據上述結論,提出以下建議供相關單位及教師參考: (一) 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1多舉辦法律課程的研習活動 2擬定一套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的標準程序 (二) 對學校的建議 1學校應有危機處理的概念 2幫助教師進修法律相關知識 3接納教師的意見,反映給教育主管機關 (三) 對教師的建議 1提升個人法律認知 2改變以往心態,積極提出法律上的教育建言 關鍵字:校外教學 法律責任 教師Item 勞動教育認知研究-以雙北地區公立學校高中職生為研究對象(2017) 李艾倫; Li, Ai-Lun推動勞動教育是為了實現尊嚴勞動的目標,「尊嚴勞動」亦被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的課程目標。因此本研究乃探討高中階段勞動教育之具體內涵,以及目前雙北地區公立學校高中職學生對勞動教育之認知程度。並藉由不同背景變項學生對於勞動教育認知程度之差異,來探討影響雙北地區公立高中職勞動教育認知程度之因素。最後依據量化分析結果探究何者為目前高中職學生需要加強的勞動教育內涵。 本研究首先根據文獻分析及內涵分析結果界定勞動教育的具體內涵,並依據文獻編製「雙北地區公立高中職學校學生對勞動教育之認知程度」測驗。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為105學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立高中職二年級學生,抽取12所學校,回收1243份有效問卷,運用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係數,進行問卷資料統計分析及比對,獲得研究結論如下: 一、勞動教育的具體內涵,分別為(一)瞭解勞動之內涵與工作之價值;(二)瞭解基本勞動權益之保障;(三)瞭解勞動與職場倫理;(四)瞭解全球化與勞動市場之變化。 二、雙北地區公立高中職學生對勞動教育之認知程度普遍低於中等水準。 三、學校所在地區、生理性別、學制、母親職業、打工經驗對雙北地區公立高中職學生對部分勞動教育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 四、雙北地區公立高中職學生部分勞動教育之認知程度與收看新聞媒體的頻率具有顯著相關性;勞動教育認知四大構面間具有顯著相關。 五、高中階段勞動教育需特別加的內容為工作平等、勞資關係、職場性別平等、不同國籍工作者之現況。Item 北區大學校院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之調查研究(2021) 謝宜潔; Hsieh, I-Chieh本研究旨在瞭解北區大學校院學校公共關係之現況,針對北區大學校院職員對學校公共關係的推展歷程及利害關係人的知覺進行研究,研究內容包含學校公共關係推展歷程的「計畫訂定與決策」、「傳播溝通之策略」及「成效評估與回饋」等三個層面,以及與學校相關之利害關係人,包含「學生關係」、「教職員關係」、「家長關係」、「社區關係」、「校友關係」、「企業關係」、「媒體關係」及「社會大眾關係」等八個關係面向之知覺情形。其中環境變項包含:學校類型及學校規模等兩項;個人變項包含:生理性別、聘任方式、服務單位及在校服務年資等四項。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使用問卷為研究者自編之「北區大學校院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之調查問卷」,並以立意抽樣方式對108學年度北區大學校院20所在職職員進行施測,共計發出98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592份,採用之統計方法包括: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一、整體而言,北區大學校院職員對於推展學校公共關係可促進之三個目標觀點持高度認同,且不同背景變項職員之知覺均無顯著差異。 二、整體而言,不同服務單位的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現況有顯著差異。 三、學校公共關係推展歷程整體而言以「傳播溝通之策略」層面表現最好,而「成效評估與回饋」層面則有待加強。 四、學校公共關係利害關係人面向整體而言以「企業關係」表現最好,而「家長關係」則最有待加強。 五、部分不同背景變項之職員在「計畫訂定與決策」與「成效評估與回饋」層面有顯著差異。 六、部分不同背景變項之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利害關係人之「學生關係」、「教職員關係」、「家長關係」、「社區關係」、「校友關係」及「社會大眾關係」面向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依上述研究發現,對大學校院相關單位及人員提出建議,以作為未來大學校院持續推動公共關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