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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地區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法律教育專業能力覺知之研究
    (2007) 尤勉文
    摘要 本研究旨在了解台北地區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法律教育專業能力之現況與需求,以提供相關單位規劃或辦理師資培育、在職進修及學校聘任公民教師之參考。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問卷調查方式進行研究,問卷調查乃抽查台北地區50所公立學校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共233人,正式施測有效樣本共206位。調查研究所得資料以SPSS 10.0 for Windows 電腦統計套裝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肯德爾和諧係數等統計方法對資料進行分析,研究重要發現如下: 一、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在整體法律教育專業能力自我評量的表現以及實施法律教育的現況均尚佳。 二、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法律教育專業能力的自我評量以及實施法律教育的現況,因畢業科系、教授社會學習領域(公民)課程的年資、教學專長領域、曾在「大學」修習法律課程的數量、曾參加過有關法律課程的在職進修活動次數、對法律的興趣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三、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 (一)關於教師專業能力 1.過半數的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覺得教授法律課程是困難的。 2.大多數的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大學開設的法律學分,有助於國中法律 教育的實施。 3.大多數的教師認為,教授國中法律教材應修至少8個與法律相關的學分方能勝任。 4.教師們認為教授法律課程,除了基本的法律概念外,最需要具備的是「更多法律知識」。 5.教師們認為比較困難的內容依序為「訴訟法」、「行政法」、「刑法」。 6.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實施法律教學時,熟悉的教學方法依序為,第一「價值澄清法」,第二「議題中心教學法」,第三「道德討論法」。 7.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經常使用的適合法律課程的教學方法依序為,第一「直接講述法」,第二「價值澄清法」,第三「道德討論法」。 8.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無法(經常)使用適合法律課程教學方法的原因依序為,第一「授課時數不足」,第二「班級經營不易」,第三「教學活動示例缺乏」。 9.對所有教授國中法律課程的老師來說,目前教學的困難依序為,第一「授課時數不足」,第二「教師專業不足」,第三「欠缺相關補充教材」。 (二)關於教師專業能力需求 1.幾乎全體的教師肯定實施法律課程的重要性。 2.幾近全部的教師認為有關國中法律課程在職進修是必要的。 3.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必需的進修內容依序為,第一「法律專業知識」,第二「法律時事案例分析」,第三「法律(公民)教材的教學方法」。 4.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必需進修的法律教學方法依序為,第一「批判思考教學法」,第二「價值澄清法」,第三「議題中心教學法」。 5.多數的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教學研討會對於解決法律教學問題是有幫助的。 6.多數教師肯定現行法律教師手冊的內容對教授法律課程有幫助。 7.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教師認為現行法律教師手冊應再加強的內容依序為, 第一「教學活動示例」,第二「參考資料」,第三「名辭釋義」。 8.教師認為對於實施法律教學是重要且有幫助的項目依序為,第一「提供與法律教材相關的參考資料」,第二「法律教育網站」,第三「提供輔助教學媒體」。 四、不同背景變項對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看法的一致性分析 1.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大多數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的看法頗為一致。 2.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教師專業能力與需求之看法不一致的項目 (1)不同專長領域教師對教授法律課程是否困難的看法不一致 (2)對法律興趣不同之教師對教授法律課程最需要具備項目的看法不一致 針對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於國中實施法律課程之必要性應更重視 二、避免配課,正視教師專業 三、資淺教師之法律教育專業能力應持續提昇 四、法律學分應審慎考慮列為必修 五、師資培育修習之法律學分應調整為8學分以上 六、建議師培機構開設中華民國憲法、刑法、民法、訴訟法、行政法五門課程 七、公民科教材教法應加強辯論法、批判思考教學法等方法 八、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應有妥善辦法 九、研習進修之規劃應符合領域需求 十、教師應積極追求專業成長 十一、教材教法多元化,情意、技能並重 十二、法律相關之教學研討會應發揮解惑功能 十三、授課時數合理化 十四、教師應培養對法律的興趣 十五、教科書之活動設計應更符合需求 十六、教師手冊應再加強教學活動示例、參考資料以及名詞釋義 十七、教學參考資料與教學媒體應多加提供 關鍵詞:社會學習領域、法律教育、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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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現代法治教育理念探討學生法庭之意義及其功能
    (2005) 李彥慧
    本研究以現代法治教育理念為基礎,從學生權利出發,藉由憲法基本理論及學生自治內涵之探討,以實現法治國原則中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權力分立、程序正義、依法行政、比例原則等現代法治理念。其次,融入現代公民教育理念,以鼓勵學生參與學習、服務學習及提昇學生發展的角度,協助學生全人化的發展。進而以公民社會理念之精神,參與公共事務的學習、建立正確公民意識,明辨權利義務觀念、強化公民責任,以建構公民社會。其後為使理論與實務相結合,乃蒐集現行各大學校院學生法庭制度之現況,進行分析檢討,並輔以學生法庭實際發生之案例加以分析論述,以探討學生法庭之意義及其應發揮之功能。最後,結合現代法治教育與公民教育理念,以建構學生法庭理想之設置標準與功能,並草擬學生法庭設置辦法,俾提供各校成立學生法庭,培養學生法治觀念及提昇自治能力之參考。 本研究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介紹本研究動機,並提出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與範圍,以及研究架構與步驟。第二章由現代法治教育理念及公民社會建構之意涵探討法治國原則之實現、公民教育理念之融入等觀點。第三章探討大學自治、學生權利及學生自治與學生法庭間之互動關係。第四章舉出某校發生之真實案例,以探討學生法庭制度之實際運作缺失,並蒐集國內各大學校院學生法庭設置現況,就學生法庭之組織架構、管轄權、程序及實體規範、經費來源及其與學校之關聯性等制度進行分析檢討。第五章將現代法治教育理念融入學生法庭,以探討學生法庭應有之設置標準及應發揮之功能。第六章綜合本研究論述,並彙集成研究結論,提出建議。最後試擬出學生法庭設置辦法草案,俾對現行學生自治組織之司法制度提出具體的建議,供有意建構學生法庭制度之學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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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寶寶上學去--第一型糖尿病學童就學權益與學校適應之研究 
    (2010) 洪怡文; Yi-Weng Hung
    糖寶寶上學去--第一型糖尿病學童就學權益與學校適應之研究 摘 要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一、了解第一型糖尿病童的生病經驗與意義。二、了解第一型糖尿病童在台灣教育體系中主觀感受到的的教育經驗。三、了解第一型糖尿病童在學校的學習適應情形。四、藉由糖寶寶弱勢族群的身分,以其遭遇與經驗說明台灣教育體系所持的態度及隱含的價值。五、針對研究發現,提出協助第一型糖尿病童學校適應之具體建議,並落實其就學權益的保障。 為達上述目的,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中的敘事研究與深度訪談法,訪談兩位研究參與者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適應情況。研究獲致的發現如下: 一、 個人心理適應方面:1.帶病生活,無可否認的「身體病弱」。2.母親、教師與同儕有重要作用,影響動機和需求。3.因病而有正負面自我概念 。4.擔心被貼標籤,甚至放棄重大傷病卡的社福優惠。 二、 社會人際適應方面:1.師生互動較保守內向,師長的溫暖接納可帶來正向學習經驗與疾病控制,促進病童的自我實現。2.同儕互動較為封閉,甚至全無好友,但欺侮在未病前是不存在的。 三、 學習適應方面:1.未有併發症前智力與一般同儕無異。2.病童不希望有過度保護或限制的差別待遇。 3.認同校規,但回診與住院及高低血糖情況無法避免。 四、 由訪談資料歸結出病童需協助與爭取的基本權益有:入學請求權、提供合宜適性課程的教育基本權、無歧視的平等權及家長教育權。 本研究最後依據研究發現提出若干建議,以供社會及相關政策、學校單位及師長、家長及病童與未來研究之參考,期能協助第一型糖尿病童建立正向的學校適應生活。 【關鍵字】第一型糖尿病、學校適應、就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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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學生法治認知問卷之建構
    (2017) 邵宜康; Shaw, Yi-Kang
    本研究之目的為建構「高中學生法治認知問卷」。藉由廣泛蒐集資料,探討法治教育所欲達成之目標,以及高中生應具備之法治認知。並依此建構高中生法治認知三大構面向度及二十一項子構面。 本研究使用以文獻探討之基礎,以「修正式德懷術」建構問卷。德懷術專家群由包括高中教師、學者專家、執業律師。共六名專家藉德懷術問卷匿名討論,經三次德懷術問卷實施後建構出「高中學生法治認知問卷」。研究發現呈現如下: 一、 高中學生法治認知分成三大基本構面:(1)公法的基礎概念(2)刑事法基礎概念(3)民事法基礎概念。本研究依此設計問卷共二十二題。 二、 對未來欲設計高中生法治認知問卷者之建議:(1)題目設計更加多元(2)配合學生發展狀況(3)專業查證。 三、 未來研究建議:可增加研究對象,或是以其他研究方法進行進一步研究,例如焦點團體法。此外後續研究者可採用此問卷或自行設計問卷,對全國高中學生進行大規模的實徵性研究。以作為教學設計及政策制定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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