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王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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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英國職場上促進兩性平等法制之研究─兼述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2005) 王儷芬中西社會皆存有兩性不平等的現象,職場上的女性於報酬、工作條件、升遷、職業訓練上與男性相較,皆處於不利益的地位。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中、英兩國皆透過法律的制定來剷除職場上的性別歧視。 英國在促進兩性平等的制定法包括有「同酬法」(Equal Pay Act 1970)與「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 1975),前者所規範的內容只限於促進兩性勞動條件的平等且必須是當事人間有勞動契約關係存在,而後者所適用的範圍較廣,包括一切在就業上基於性別所為之歧視行為。此外在促進女性就業措施方面,所涉及的法律相當廣,有「勞僱權利法」(Employment Rights Act 1996)來規範產前照顧假與產假,至於親職假、父職假與收養假則由「勞僱權利法」與「勞僱法」(Employment Act 2002)共同規範之。 我國憲法第七條明文保障男女法律上的地位平等,但台灣職場中兩性不平等的情形,已存有相當長的時間。一般勞動法規雖對男女工作平等權的保障有所規範,如「工廠法」、「勞動基準法」對同工同酬的規定;「就業服務法」之禁止性別歧視,可惜過於零散且不足,無法發揮社會期待的功能。因此有「兩性工作平等法」之制定。 性別歧視不僅有違社會正義,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若歧視現象普遍存在,則可能阻礙女性勞工發揮所長的機會,進而影響一國經濟發展,因此正視性別歧視問題是現代國家不可輕忽的課題。由於英國有關兩性平等之立法已有近三十年的歷史,實施以來有其成效與缺失,而我國兩性工作平等法僅實施三年未滿,故本論文藉由探討英國的法制,以作為我國日後修法或解決因職場上的性別歧視所產生爭議之處理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