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陳慶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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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論運動防護師法規之建制(2025) 陳慶鴻; Chen, Ching Hung本研究係為檢視我國現行運動防護員之法制度,是否健全和是否具立法必要性為主要目的。現行運動防護員法制度下,運動防護員業務範圍之授權,有再授權之情事,其工作角色因醫事法規和體育運動法規之不一致,亦產生業務範圍法規上相衝突之狀況,換言之,體育署所公告之運動防護員業務範疇,涉及復健相關之醫療業務,又其職能和權責包括以儀器進行恢復或治療,惟衛生福利部卻以函釋禁止其從事醫療相關業務,自有法規範矛盾之問題。運動防護員和其相對人之權益保障上,現行法規範僅以國體法第10條加以相繩,並概括性授權體育署得公告體育專業人員之種類及其證照相關規範,此外,體育署又以概括授權再行授權概括條款,是否違反法治國原則,及法規範是否充足完善,自有商榷餘地。目前鮮有相關之研究,有研究之缺口,綜上開理由亦有研究之必要性和急迫性。本文採文件研究法、法釋義學和比較法學等研究方法,探討運動防護師法規建制之必要性和內容。本文發現國體法第10條無法完整拘束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亦無法完整保障利害關係人和運動防護員之相關權益,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和授權明確性原則。又參照美國法制上,運動防護師之養成、證照和相關配套措施,較能保障運動防護師具有市場上所需之專業能力外,亦有較完善之檢核和稽查措施,能平衡地確保運動防護師之能力,和相關利害關係人之生命、身體和健康法益。我國應可參考美國運動防護師之法制度,且為能夠達我國法規之一致性,應如同驗光師之專門職業人員制度,以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方法管理,並不限於醫學相關科系始能培育運動防護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