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陳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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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一位精神分析取向治療師的移情認識之分析(2006) 黃淑清; Shuching Huang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索一位精神分析治療取向專業治療師,在治療歷程中,認識及實踐移情知識。本研究為個案研究,此位女性治療師與一位案主所進行之二十次的個別心理治療之治療後訪談,為本研究主要的資料來源,並以紮根理論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建構兩人關係」是治療師認識移情最主要的核心信念,而治療師主體的感知是認識移情最重要的方法,且移情認識的發展是一不斷調整及緩慢的歷程。因移情是藉由治療師與案主之動力引動而獲致認識,所以移情認識的結果對治療師及案主都產生足以影響的力量。研究發現移情認識為主軸之心理治療進行時,治療師的角色及移情認識所產生的作用是多重相互影響的。最後依據研究結果,對治療移情認識的獲得、在治療過程中的運用、對治療師的訓練,以及未來的研究上,皆提出具體建議。 關鍵字:心理治療師、移情、精神分析Item 不執著量表在台灣之中文化信、效度分析及其與心理健康之關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3-09-??) 趙舒禾; 陳秉華; Shu-He Chao; Ping-Hwa Chen本研究探討以東方文化所發展出來之心理建構--不執著(nonattachment);研究目的在於檢驗「不執著量表」(Sahdra, Shaver, & Brown, 2010)中文化之信、效度,並探討其與心理健康之關係。本研究採用調查法,研究對象為國軍部隊之官士兵313 人。研究結果顯示:「不執著」與「自我決定」、「主觀幸福感」有顯著之正向關係,與「焦慮」和「壓力知覺」有負向關係。此外,本研究亦特別針對華人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中庸思維」與「不執著」進行概念區辨的考驗。以驗證性因素分析結果顯示:「不執著」能與「中庸思維」有所區辨,且「不執著」對各心理健康指標之預測力均優於「中庸思維」。整體研究結果顯示:「不執著量表」之中文化,獲得可接受之信、效度支持;而此一概念在諮商實務及心理健康上亦具有重要價值。研究者期望此一概念及其測量,能對未來相關研究及諮商實務有所貢獻。Item 中學輔導人員專業能力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之調查研究(2008) 陳靜芬中學輔導人員專業能力「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之 調查研究 中文摘要 本研究的目的,在探討中學輔導人員對輔導專業能力的「重要程度」及「具備程度」的看法及差異比較,不同屬性變項的中學輔導人員對輔導專業能力的「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的看法、以及不同屬性變項的中學輔導人員在輔導專業能力「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所評定的落差(稱為輔導專業能力差距)及其差異情形。研究者自編「中學輔導人員輔導專業能力問卷」,以703名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輔導人員為研究樣本,並以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單因子多變量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茲將本研究發現說明如下: 一、中學輔導人員對各項輔導專業能力之重要程度評分頗高,介於「重要」與「非常重要」之間。各項輔導專業能力重要程度由高而低分別是:「危機處理」、「學校輔導工作的基礎」、「個別諮商」、「諮詢」、「輔導課程與活動」、「轉介」、「輔導工作的發展與管理」、「學生資料的建立與運用」、「倡導」,最後則為「團體諮商」。 二、不同學歷、教育背景、職稱、所服務的學生對象、輔導工作年資的中學輔導人員,對各項輔導專業能力「重要程度」的看法沒有差異。 三、中學輔導人員所自評的輔導專業能力具備程度介於「少部分具備」與「大部分具備」之間。各項輔導專業能力具備程度由高而低分別是「學校輔導工作的基礎」、「輔導課程與活動」、「學生資料的建立與運用」、「轉介」、「諮詢」、「個別諮商」、「危機處理」、「輔導工作的發展與管理」、「倡導」,最後則為「團體諮商」。 四、不同學歷、教育背景、職稱、所服務的學生對象、輔導工作年資的中學輔導人員在各項輔導專業能力「具備程度」的評定有不同。 五、中學輔導人員在各項輔導專業能力的「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之間的差距有顯著差異 。其差距依大小排列,分別是「團體諮商」、「危機處理」、「倡導」、「個別諮商」、「諮詢 」、「 轉介」、「輔導工作的發展與管理」、「學校輔導工作的基礎」、「學生資料的建立與運用」,差距最小為「輔導課程與活動」。 六、不同學歷、教育背景、職稱、所服務的學生對象、輔導工作年資的中學輔導人員在不同的輔導專業能力差距之評定有差異。 最後,研究者依據本研究結果加以討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以供學校輔導人員、教育主管機關、師資培育單位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關鍵字:學校輔導工作、學校輔導人員、專業能力Item 中輟生整合服務方案學生立即與延宕效果研究(2004) 何紀瑩本研究以提供中輟青少年多元化的服務,整合個人身心靈及家庭、學校、社會系統的理念,課程設計涵蓋了靈性、心理、活動、技藝、生活等五種導向的課程,形成了「中輟生整合服務方案」。並對七名中輟青少年實施此方案,方案服務的對象包括中輟學生及其家長。本研究的目的為(1)探討高職學生及其家庭接受「中輟生整合服務方案」後之成效(2)接受「中輟生整合服務方案」後「成功復學」與「不成功復學」的兩類高職學生的立即與一年後成效差異(3)影響「成功復學」與「不成功復學」兩類高職學生在方案結束一年後所知覺之有效與無效因素(4)了解研究者建立的「中輟生整合服務方案」之執行與當初設計理念之差異,並提出修正的方案,作為日後的參考。研究發現方案介入過程中,成功與不成功復學之學生在自我功能的提升上同樣具有效果,但一年後不成功復學學生成效變少。成功復學學生在認知上具有持續的進展,但不成功復學之學生則無此發現。方案介入期間,成功復學與不成功復學學生在均在生涯規劃上有所改變,而方案結束一年之後,成功復學學生獲得最多幫助的部分為成績進步。能否化解同儕衝突是成功復學與不成功復學學生在人際關係上的主要差異。能否對行為產生自悔的態度,影響日後能否持續產生行為改變。方案介入過程中,成功與不成功復學學生均能從瞭解情緒的家庭經驗來源及反省與家人的關係獲益,但方案結束回歸家庭生活後,不成功復學者其經歷到的正向家庭經驗較成功復學者少。方案結束一年之後,成功復學的五個學生,在學校適應各面向上皆獲得正面的幫助。整體而言,成功復學生比不成功復學學生出現更多的正向改變因素,而負向改變因素則比不成功復學學生少很多,顯示兩組學生有相當不同對於改變因素的認知。研究者所設計之「中輟生整合服務方案」,對所服務的學生在個人、家庭關係、同儕關係、回歸學校等面向所出現的改變效果,透過五類課程之實際實施,可謂成效良好。家長團體成效為促進家長自我成長,在管教態度上較有彈性,建立清楚界線,親子關係中有所突破並且獲得社會支持。家長團體可提高親子知覺之一致性。唯獨針對學校的工作,在具體幫助學生回歸學校的困難上,未能達到預期效果。Item 人我關係協調之伴侶諮商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09-03-??) 陳秉華; 林美珣; 李素芬; PING-HWA CHEN; MEI-HSUN LIN; SU-FEN LEEItem 依附取向親子治療歷程研究-以依附創傷兒童為例(2012) 張碧琴; Pi-Chin Chang本研究以三組依附創傷兒童及其主要照顧者為對象,探討治療師如何應用修正後的依附取向親子治療模式,促成兒童與照顧者依附關係之改變,以及照顧者內在的依附教養改變歷程。 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分為二個子研究,研究一為任務分析研究,其階段一為模式建構階段,研究者藉由文獻與經驗整理,根據D. Hughes所發展之依附取向親子治療模式的理念整理出初步的治療要件,接著蒐集實際治療的錄影帶、治療歷程逐字稿、治療師記錄,透過假設與實際行為的不斷比對,以建構更細部的「依附取向親子治療模式之理念模式」。階段一的研究參與者為一名曾經歷親人死亡分離之10歲女童及其照顧者,研究者以發現取向之精神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在協同分析者與資深督導之合作下,逐步澄清模式中的相關要件,建構出初始理念模式。 階段二為檢証模式階段,研究者向社區召募3組男童及其照顧者,分別進行7至10次的親子治療,蒐集治療錄影與逐字稿,逐步修正依附取向親子治療的任務與要件,最後得出親方會談部份有4大任務、8項治療要件與17個細部要件,聯合會談部份則有3大任務、8項要件與18個細部要件。本研究並綜合對歷程之觀察提出治療流程圖,以呈現治療之動態發展。 研究二為敘說分析,邀請3組5位參與之照顧者在治療後進行敘說訪談,以了解照顧者對教養困境的認知與因應、參與治療前後其依附教養之意義改變歷程,以探索依附取向親子治療可如何調整以更貼近華人家長的需求。研究最後亦整合任務分析與敘說訪談之分析結果,從華人親子文化的角度探討成功組與未成功組的治療歷程,並建議修正原模式為有文化觀點的親子治療模式。Item 個人與校園資產對遭遇焦慮或憂鬱情緒困境青少年正向發展經驗之研究(2013) 張玉鈴; Yu-Ling Chang本研究主要探討有益遭遇焦慮、憂鬱情緒困境青少年正向發展之個人與校園資產內涵、青少年正向發展歷程及正向發展的結果。本研究以紮根理論方法,採半結構式一對一深度訪談方式,探討6位在國中期間,曾經驗焦慮或憂鬱情緒困境並已復原的青少年之正向發展經驗,並邀請和這6位青少年之正向發展歷程有關的2位同儕、1位老師、3位輔導老師、4位行政主任進行訪談,以能充實對個人與校園資產內涵的瞭解。研究結果發現(1)遭遇焦慮、憂鬱情緒困境青少年之正向發展歷程包括「情緒跌落」、「出現光點」、「阻礙與干擾」、「煉金與轉化」、「強壯自我」及「展現新我」等歷程。(2)青少年正向發展的結果有「情緒困擾改善,正向情緒增多」、「擁有正向自我價值感」、「問題因應與解決能力增強」、「人際維持與衝突解決能力增加」、「掌控並維持規範紀律與品德期望界限」、「學習更投入」及「仍在持續發展進步當中」。(3)在校園中重要的個人與校園資產來源包括青少年內在層面之「自我優勢」,校園外在層面之「滋養性人物」、「班級氣氛與管理」、「專業團隊系統」、「課外活動」及「學校共同文化與價值」。(4)上列各層面資產來源能發揮的資產功能有「個人優勢特質功能」、「照護支持與隸屬」、「問題因應與解決」、「賦能」、「創造心流經驗」、「發展學習優勢」及「規範紀律與品德期望界限」。最後,本研究也針對上述研究結果進行討論,並針對實務與未來研究提出建議。Item 反思團隊在學校個案輔導工作系統合作之應用-行動研究(2019) 陳淑芬; Chen, Shu-Fen本研究的目的是建立一個新的學校個案輔導工作合作系統,運用教師作為反思團隊進行諮商。本研究的研究問題為:1.如何組成新的學校個案輔導工作合作系統以進行研究?2.當前學校需要輔導之個案問題類型為何?發生原因為何?舊的合作系統之困境為何?是否需要建立新的合作系統?3.如何在新的合作系統中將教師作為反思團隊進行諮商,運用於學生個案輔導工作?4.在本研究中反思團隊之運用歷程為何?研究團隊對於教師作為反思團隊進行諮商的反應及建議為何?5.評估本研究所建立之新的合作系統之效益如何?本研究運用行動研究方法,進行發現問題、澄清問題、發展行動、採取行動、評估結果五階段之研究歷程。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某學生運動員培訓高中,研究團隊包括研究者、學校教師、受輔學生以及研究者之專業督導。本研究運用質性研究分析方法獲得研究結果有:1.發現問題階段:研究發現為「學校之研究團隊應如何組成」、「學校需要輔導之個案問題類型」、以及「學生問題發生的多重影響來源」。2.澄清情境階段:研究發現為「學校對新的系統合作方案有期待」、「現有的合作系統之困境」。3.發展行動階段:研究發現為「研究者向研究團隊介紹反思團隊之精神與運用方式」、「研究團隊演練反思團隊後有體會與收穫」、「研究團隊討論日後如何將反思團隊運用在學生輔導工作」。4.採取行動階段:研究發現為「反思團隊之運用歷程」、「運用學校教師為反思團隊成員的經驗」、「研究團隊對學校系統運用反思團隊的建議」。5.評估結果階段:研究發現為「反思團隊運用有好處」、「在諮商中運用反思團隊前的預備動作」、「本研究建構之新的合作系統有助系統合作」。研究結果顯示:透過行動研究運用教師作為反思團隊進行諮商能促進系統合作,運用教師作為反思團隊進行個案輔導工作是可行的。本研究建構之新的合作系統要運用於未參與研究之系統成員、非自願個案、多壓力家庭或棘手個案,需要更多的研究支持,建議實務工作者持續研究以拓展教師作為反思團隊之運用經驗。Item 受督者在諮商督導情境中的情緒覺察歷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07-03-??) 蔡秀玲; 陳秉華; SHIOU-LING TSAI; PING-HWA CHENItem 受督者自覺諮商情境相關情緒在督道中情緒覺察歷程之研究(2004) 蔡秀玲本研究旨在探討受督者自覺諮商情境相關情緒在督導中情緒覺察的歷程。主要的研究問題包括:在諮商督導中,當受督者提及諮商情境相關的情緒,督導者協助受督者覺察情緒的歷程由哪些階段與範疇組成?受督者諮商相關情緒的覺察歷程在不同次督導晤談中或者在不同督導配對中有何異同?受督者覺察諮商相關情緒之後有何收穫,以及督導者如何協助受督者覺察諮商相關情緒。本研究邀請三名碩士以上學歷,有7年以上督導實務經驗,且在督導中重視情緒覺察的合格諮商心理師為督導者,並就她們目前督導的諮商員中,邀請三位願意開放自己經驗被研究者為受督者,三位受督者除一位為大學學歷之外,其餘兩位為博士層級研究生,均具有5年以上諮商實務經驗,共形成三組督導配對。本研究所蒐集的資料包括三組督導配對連續六次的督導晤談錄音、每位督導者與受督者的一次初次訪談、每位受督者每次督導後的事後訪談、以及督導者與受督者一至三次的回顧訪談。本研究以情緒覺察事件為研究焦點,以發現式取向的改變歷程研究為研究取向,資料分析方法則採用紮根理論的開放性譯碼與主軸譯碼分析。 研究結果發現:受督者自覺諮商情境相關情緒在督導中的情緒覺察歷程主要會經歷「預備探索情緒」、「情緒體驗探究」及「情緒確認與領悟」三大階段。在預備探索情緒階段,包括「對被引發的情緒感到困惑」與「主動提及諮商互動與被引發的感受」兩個範疇。在體驗探究階段,則可分為「情緒再體驗」與「認知探究」兩個範疇,情緒再體驗又包括正視感受、感受喚起,以及感受分化三個次範疇,認知探究則包括探索與案主人際互動中情感經驗的關連、探索受督者背後的假設或信念,以及探索與受督者個人經驗或議題的關連。情緒確認與領悟階段,包括確認自己內在感受,以及洞察情緒背後的源由。受督者在覺察諮商情境相關情緒之後的收獲包括:情緒釋懷、接納自己的現況、能力感、增加情緒處理能力,以及促進專業統整等方面。督導者協助受督者覺察諮商情境相關情緒的主要督導介入包括提供安全與支持、情緒辨識與聚焦、情緒澄清與確認,以及情緒與認知的連結。 最後,依據研究結果,對督導實務與訓練、諮商員教育,以及未來研究提出具體建議。Item 台灣厭食症女性之復原經驗:多個案研究(2016) 李御儂; Yunung Lee在台灣,學界與實務界對厭食症的理解,相當受西方個人主義與後實證典範之醫療觀點所限,而缺乏對本土文化背景之敏感度。本研究意在理解:台灣女性厭食症案主在當代華人社會文化脈絡下的 1)主觀復原經驗、2)對自身罹病與復原經驗之理解。本研究採用Bronfenbrenner的人類發展之生態模式為主要理論視框,輔以華人本土心理學、跨文化心理學之重要理論概念為資料分析參照。 本研究採多個案研究法,依照研究參與者所能提供之復原經驗豐富程度,一共探究三名女性厭食症復原者之生活/生命經驗。三名研究參與者各自經歷不同之厭食症亞型、罹病時間長短不一、研究進行當下亦處於不同復原階段,以求提升研究結果之多元性與全面性,本研究依循個案研究法蒐集多元形式的質性資料,以豐厚研究所能呈現之參與者經驗,資料來源有:半結構回溯式深度訪談、受訪者復原期間所紀錄之個人生活札記、飲食日誌、圖像創作等;所有非語言資料,皆由參與者在訪談過程中描述解說,化為可分析之文字資料。資料分析過程如下:三位受訪者的經驗先被視為三個各自獨立的單一個案來分析,接著進行跨個案間比較分析。資料分析法採主題分析,首先,依人類發展之生態理論為模型,用演繹式(上而下)分析法將所有原始資料略分類於不同生態系統層次;再者,以歸納式(下而上)分析法,辨識出三位參與者在各層系統中的顯著主題;最後,比對與對比三位參與者之間相似與殊異之主題。 跨個案分析結果揭示12項三位受訪者共享之顯著主題:個人層次有「人格特質乃雙面刃」、「自助」;微系統層次有「厭食症的發展和復原與家庭動力有關」、「關係上的支持」、「專業協助與治療關係」;宏觀系統層次有「西方文化涵化與厭食症及復原」、「華人文化價值觀念對厭食與復原的影響」、「社會價值觀與厭食症之間的雙向性」;受訪者對厭食與復原之理解有「賦予復原經驗正面意義」、「個人復原經驗乃獨一無二」、「復原乃一系統性、多面向、整體性的轉化與蛻變」、「復原是連續性的歷程,並有其進程與階段性」。 本研究發現:厭食症復原乃當事人與所身處的脈絡之間的互動歷程,當事人的復原經驗在特定系統層次內、跨系統層次間,持續交互作用與共同建構。研究結果亦指出:當事人的復原經驗與當代台灣社會文化歷史脈絡 (如:西方涵化;關係主義社會強調和諧、家族、面子等;心理疾病之汙名化;成長中的心理衛生專業等) 密切相關。 本研究結果提供本土厭食症臨床工作與研究,一有別於現行西方個人主義心理學與後實證醫療取徑之替代性觀點。研究結果可用於:1) 台灣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對主流厭食症理論與處遇模式之反思;2) 賦能女性厭食者解構主流社會所認定之「女性特質」,拾回復原之主體性;3) 協助研究者與實務工作者發展對當代台灣厭食症案主與案家,較具文化適切性與敏感度之處遇模式。Item 「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對衝突夫妻的改變經驗研究(2012) 簡文英; Chien Wen Ying本研究目的在探討「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對知覺有婚姻衝突且有主動改善意願的夫妻之改變經驗及其所知覺的團體療效因子。本研究「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融合了轉化應用夫妻懇談會模式、華人本土婚姻家庭的文化意識以及家庭系統理論之重要概念,發展成為在地的夫妻成長團體方案。 本研究具體的研究問題為:1.參加本研究的夫妻在其重大婚姻衝突經驗為何?2.參加本研究的夫妻參與「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後之改變經驗為何?3.參加本研究的夫妻對於「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所知覺的療效因子為何? 本研究「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進行方式是每週一次,每次2.5小時,合計共8週20小時。研究資料取自五對婚齡介於3.5年~22年間,年齡介於33~57歲之間的已婚夫妻,他們於團體開始前、第四次團體單元後和第八次團體單元結束後共接受三次訪談,分別為團體前訪、團體中訪和團體後訪,三次訪談都以夫妻分別接受半結構個別深度訪談之方式進行。本研究採用紮根理論分析和夫妻對偶分析方法進行資料分析,整理出五對研究參與夫妻的重大婚姻衝突經驗、參與團體後之改變經驗和其所知覺的團體療效因子。研究結果發現: 一、研究參與夫妻之重大婚姻衝突經驗 五對研究參與夫妻重大婚姻衝突經驗可統整為「夫妻溝通互動」、「夫妻情感關係」、 「夫妻與其原生家庭關係和其姻親相處」及「對下一代教養管教」等四大層面。 他們在「夫妻溝通互動層面」的婚姻衝突經驗可綜合歸納為「經常重複類似的衝突溝通互動模式」、「溝通協調衝突」、「情緒表達管理衝突」和「家庭主導協調衝突」等方面。在其「夫妻情感關係層面」上的衝突經驗包括了「夫妻關係冷淡疏離」和「對性關係不滿意」等。而在「與其原生家庭關係和其姻親相處層面」之婚姻衝突經驗內容共涵蓋「面對傳統家庭婚姻觀的衝突」、「和夫家姻親相處調適衝突」以及「和妻家姻親相處調適衝突」等方面。至於在「對下一代教養管教層面」的衝突上,則有「教養觀念作法衝突與親職知能不足」、「親職角色衝突衝擊夫妻情感關係」、「長輩涉入教養造成壓力衝突」、「工作-家庭平衡衝突」等方面。 而在其重大婚姻衝突經驗內容中頗具有本土婚姻現象特色者包括「以照顧對方家人取代性關係維繫夫妻情感」、「融入夫家磨合調適夫妻各有苦衷」、「奉養責任協調夫妻各有兩難衝突」、「傳宗接代責任應對壓力衝突」、「與夫家或妻家姻親衝突而破壞夫妻關係」、「子女教養管教壓力或衝突衝擊夫妻情感關係」以及「長輩過度干涉教養管教造成夫妻壓力衝突」等經驗。 二、研究參與夫妻參與團體後之改變經驗 研究參與夫妻在參與本研究團體後的改變經驗亦可統整為前述四大層面。而各層面下的改變經驗內涵相當豐富,依其屬性可再區分為覺察、態度感受、認知觀點及技巧行為等向度。 參與本團體後,以「夫妻溝通互動」層面來說,研究參與夫妻的改變經驗有「覺察重複的衝突溝通互動模式與適度修正」、「促進夫妻溝通協調」、「提升情緒表達管理」以及「協調家庭主導共識」等四方面。以「夫妻情感關係」層面來說,其改變經驗有「增進親密契合與欣賞感激之情感」和「增進性愛親密關係」兩方面。至於在「與其原生家庭關係和其姻親相處」層面中其改變經驗共包括「覺察傳統文化家庭婚姻價值觀影響與適度調整」、「增進和夫家關係相處的調適」以及「增進和妻家關係相處的調適」等三方面。而在「對下一代教養管教」層面則包括「提升教養知能與親職角色」、「增進親職角色連帶促進夫妻情感」、「適度協調長輩對教養的影響涉入」和「尋求工作-家庭平衡」等四方面。 這其中具本土文化意義之婚姻現象有:「更忍讓包容姻親以維繫關係和諧和保留情份」、「妻放下顧忌成見而更接納夫家相關重要家人」、「夫更加欣賞感激妻對夫家的付出」、「更覺察婆媳相處衝突困境中的人我關係互動」、「更愛屋及烏善待配偶其他姻親家人」、「持續覺察省思傳統的教養觀念方式」和「親職角色的共識合作連帶促進夫妻情感關係契合」等改變經驗內容。此外還有「對傳統家庭婚姻觀念規範束縛仍感到困惑或矛盾」、「妻對孝順奉養責任與生子壓力仍感矛盾而難以釋懷」、「暫時擱置婆媳共處互動難題」以及「妻無奈接受夫對待娘家家人的消極冷淡態度」等未能因參與本研究團體而獲得有效改善的衝突矛盾或困惑。這些婚姻經驗未來皆值得再進一步深入探討分析之。 三、研究參與夫妻知覺「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的團體療效因子 研究參與夫妻對「同儕互助」夫妻成長團體所覺知的團體療效因子共可歸納為團體氣氛因素、團體成員間鏡映動力因素、夫妻團體介入策略因素、方案內容設計因素以及治療師因素等五類;其中共蘊含團體凝聚力、情緒宣洩、利他、替代學習、人際學習、相似性與普同感、相異性與多元性、社會比較與自我了解、希望感的注入、介入行動化與具體化、婚姻諮商技術之轉化應用、夫妻共識一體、針對問題解決的立即性與實用性、文化意識觀點的融入、資訊傳遞與知識教導、示範、認同模仿等17項療效因子。 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與相關文獻進行討論,文末說明本研究限制,並根據研究發現,針對婚姻輔導實務工作和未來相關研究提出建議。Item 回,不回?何去,何從?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在台灣跨文化適應與就業困境(2014) 彭雪莉; Pang, Shea Li本研究是旨在了解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在台灣跨文化適應與就業困境,在台灣的跨文化適應經驗以及求職上與就業上的經驗。本研究邀請了四位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以開放式問句進行深度訪談,以Lieblich, Tuval-Mashiach 與 Zilber的敘說分析為研究方法,並以「整體-內容」與「類別-內容」進行分析,透過個別分析、跨故事分析與綜合討論的方式呈現研究參與者之跨文化適應經驗與求職以及就業困境。本研究所歸納出之結果如下: 一、馬來西亞華人與台灣文化相近,增加馬來西亞華人來台深造的意願。然而,文化相近並不代表無文化差異,此衝突在初期來台的時候較容易產生,也會在諮商專業工作中浮現。 二、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透過諮商的學習、接受督導以及與老師互動協助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從混亂的狀態中找到自我,重新獲得自我的肯定。 三、在跨文化的壓力下,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難免會選擇以親近主文化或是遠離主文化的方式來減緩跨文化所帶來的衝擊與內在衝突,然而到後期可整合原生與主文化之觀點,重新建立對自我的文化價值觀。 四、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在台求職所遭遇的限制演變成生涯規劃中一項重大的挑戰。無論選擇留下或回去,這兩項決定關係到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未來的命運與規劃。留在台灣無疑是專業上的延續與人脈的擴展;然而,當馬來西亞籍諮商心理師被賦予框架與限制的時候,這又是另一種自由與限制,現實與夢想的拉鋸之戰。 最後,研究者根據本研究結果進行綜合性討論,並給政府相關單位、雇主、未來欲來台修習諮商輔導相關科系之外籍生與未來研究方向提出建議,並提供相關單位做參考。Item 基督宗教取向寬恕諮商團體對有人際傷害的基督徒在寬恕意圖、寬恕感受與靈性健康之影響(2023) 李彥徵; Li, Yan-Jheng本研究旨在探討基督宗教取向寬恕諮商團體對有人際傷害的基督徒在寬恕意 圖、寬恕感受和靈性健康上的介入效果。研究採用混合研究設計,欲探究接受寬 恕團體的基督徒受試,在寬恕意圖、寬恕感受和靈性健康上是否有介入效果。量 化研究採非隨機多因子重複測量實驗設計,將 18 名受試者分成實驗組和控制組各 9 人,針對實驗組進行 8 次寬恕諮商團體的實驗操作,控制組則沒有安排任何介 入處理。研究者採用由研究者修訂之寬恕量表中文版,包含決定性寬恕量表與情 緒性寬恕量表,以及使用研究者與研究團隊自編的靈性健康量表,作為對基督徒 寬恕意圖、寬恕感受、與靈性健康的測量,並將團體前、第 3 次團體、第 6 次團 體以及第 8 次團體所蒐集到的資料,進行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以驗證接受寬恕 團體的介入,實驗組在寬恕意圖、寬恕感受、以及靈性健康三份量表上的得分是 否顯著高於控制組。團體結束後研究者對 9 位實驗組成員進行個別訪談,並以主 題分析法作為文本分析的方法,以發現寬恕團體對於促進參加成員在寬恕和靈性 健康的幫助以及出現的團體療效因子。主要研究發現如下:在寬恕意圖量表,統 計上未顯現明顯介入效果,但由主題分析結果發現寬恕團體對成員在寬恕意圖的 促進有助益,共有「以寬恕回應傷害」、「越過阻礙,再去寬恕」、「送出寬恕 的禮物」三個主題。在寬恕感受量表,統計上未顯現明顯介入效果,但由主題分 析結果發現寬恕團體有助成員轉化寬恕感受,共有「轉化不寬恕的情緒」、「經 歷寬恕中的憐憫與自由」兩個主題。在靈性健康量表,統計上顯現明顯介入效果。 主題分析結果發現寬恕團體有助於增進成員的靈性健康,共有「覺察神在教會與 生活中的醫治工作預備與顯明」、「反省沉浸於受傷中對自己對人及對神關係的 傷害」、「透過團體產生新的眼光與更新」、「在團體中增加對神的體會及與神 連結的渴望」、「體會到要在個人與神及教會的關係中去實踐寬恕」五個主題。 透過主題分析,發現團體在促進其寬恕和靈性健康上的團體療效因子,共有「在團體中成員彼此相愛促進寬恕的展開」、「團體以寬恕為目標,成員經歷寬恕的歷程及對神的依靠」、「團體成為一個退省的時空,成員得以省察自己且生命成長」、「團體體驗性的學習帶出成員對寬恕的反思和行動」、「團體中彼此真實的團契引發共鳴與注入改變的動力」五個主題。研究者進一步針對研究結果作出討論及與文獻的對話,結論為本研究所設計融入基督信仰的寬恕諮商團體,對於有人際傷害的基督徒成員,雖然量表上顯示介入效果並不都明顯,但是從成員的訪談資料分析結果呈現出團體的療效因子,且對成員在寬恕與靈性健康上是有助益的。研究者最後也提出本研究的限制與對未來研究及實務上的建議。Item 基督徒受暴女性接受心理諮商與靈性處遇之創傷修復經驗敘說研究(2019) 廖美淑; Liao, Mei-Shu本研究目的為探討基督徒受暴女性在接受心理諮商和靈性處遇的創傷修復經驗。研究方法採質性研究之敘說研究,以半結構的個別訪談進行資料收集,邀請三位過去生命中有過受暴或性侵害創傷經驗的女性為研究參與者,敘說她們的創傷及透過心理諮商及基督宗教的靈性方法獲得創傷修復的經驗。研究者採用敘說研究法之「整體-內容」的觀點來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結果發現:一、靈性/信仰生活正向影響創傷修復的經驗,包含(一)靈性/信仰提供修復性的關係(二)多元開放的信仰環境有助以正向靈性因應方式來因應靈性掙扎(三)靈性/信仰作為重建生活和預防復發的資源。其中靈性/信仰提供修復性的關係,包含1.教會提供支持性的人際關係2.被神全然接納和關愛的靈性關係與經驗;多元開放的信仰環境有助以正向靈性因應方式來因應靈性掙扎,包含1.受暴創傷可能引發靈性掙扎2.採取傳統父權思維的聖經詮釋易造成靈性掙扎3.友善多元的信仰環境有助正向因應靈性掙扎;靈性/信仰作為重建生活和預防復發的資源,包含1.教會作為重建生活的安全實驗場所2.學習運用正向靈性因應處理生活問題和預防復發。二、受暴倖存女性接受心理諮商與靈性處遇影響創傷修復的經驗,包含(一)諮商提供安全感的環境和關係(二)從敘說創傷經驗重建自我(三)朝向自主重建生活聯繫。其中諮商提供安全感的環境和關係,包含1.建立以人為本的諮商關係具療效性2.維持穩定諮商架構具功能上和心理上的意義(提供受創者安全和穩定自我的功能、提供倖存者專屬個人的有意義心理空間)3.諮商中納入靈性有助強化諮商同盟關係(運用靈性觀詮釋諮商關係加強聯結性、選擇具相同宗教背景的諮商師幫助聯結信仰);從敘說創傷經驗中重建自我的歷程,包括1.重新建構自我認知和情感能力(透過回顧哀悼創傷經驗重建自我認知能力、從談論生活議題中提升自我覺察和感知能力、透過回顧創傷經驗與內在情感聯結進行哀悼)2.諮商中運用靈性處遇有助諮商進展(藉由與神聯結或談論信仰生活有助自我覺察和反思、運用靈性處遇具移轉與外化痛苦、恢復正向自我認同和產生心理位移的功能)3.透過諮商檢視信仰的影響並採取正向靈性因應來因應靈性掙扎;朝向自主重建生活聯繫,包括1.重新找回自己作自己的主人2.經歷來回修復整合的過程重新建構自我3.透過諮商和信仰生活合力重新建構自我。三、受暴倖存女性在接受心理諮商與靈性處遇的創傷修復改變經驗,分成(一)自我從內在統整走向外在真實世界(二)生命從僵化到流動-超越過去邁向未來二個面向。自我從內在統整走向外在真實世界,包括1.從自我內在核心向外界擴展2.朝向發揮個人潛能;而生命從僵化到流動-超越過去邁向未來,包括1.賦予創傷意義整合過去生命2.創傷後的靈性成長和盼望3.浴火鳯凰-從被助者成為助人者。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進行討論,提出研究限制並針對未來研究、心理諮商實務工作、教會給予相關建議。Item 基督徒心理師之信仰對諮商工作的影響(2012) 胡丹毓; Hu, Tan-Yu本研究目的在了解基督徒心理師的信仰對其諮商工作的影響,研究目的包括: (1)瞭解信仰與諮商經驗對基督徒心理師自身的影響(2)了解基督徒心理師的 信仰對諮商專業工作的影響(3)瞭解基督徒心理師的信仰和諮商間的衝突與整 合經驗(4)了解基督徒心理師在諮商中帶入信仰的相關倫理議題。本研究邀請 七位基督徒心理師,以半結構式訪談為資料蒐集方法,並以質性研究的紮根理論 方法歸納與分析訪談資料。 本研究的研究結果如下:(1)基督信仰與諮商經驗對心理師的影響:諮商 經驗主要影響了「心理」層面,信仰經驗影響的則是「心理」與「靈性」層面。 (2)基督信仰對基督徒心理師從事諮商工作的影響:基督信仰的影響是涵蓋整 個諮商工作的現象場,在心理師、個案與諮商專業中作用著,並能在困難時提供 支持,成為諮商師用來協助個案的資源。(3)衝突概念:基督徒心理師最常遇 到的衝突概念為「以神為主」V .S.「以人為主」的衝突,並在此之下面臨到捨己 或自主,絕對的信仰價值觀優先或諮商的尊重接納為主的掙扎。衝突、互補與統 整經驗:基督徒心理師在面對基督信仰與諮商專業衝突時,解決方式為他們受各 自的信仰與諮商經驗影響,所建構出來的個人化「整合模式」。(4)基督徒心理 師所面臨的專業倫理議題多為雙重關係與價值觀衝突經驗。 最後,研究者依據結果與討論,針對基督徒心理師和諮商實務工作者,以及 未來研究提出建議。Item 基督徒的靈性掙扎與靈性因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3-02-??) 陳秉華; 程玲玲; 范嵐欣; 莊雅婷; Ping-Hwa Chen; Lin-Lin Cheng; Lan-Hsin Fan; Ya-Ting Juang本研究的目的是在探討基督徒在靈性掙扎中的靈性因應歷程及所帶出的結果。研究採用質性研究個別訪談法,探討近五年內曾有過重大壓力事件、並有靈性掙扎經驗的17位基督徒之靈性因應經驗。17位研究參與者中有13位為女性,4位為男性;14位為基督徒,3位為天主教徒;年齡分佈於24-58歲,平均年齡為42.06歲。研究資料採用紮根理論的分析方法。研究結果發現重大壓力事件下,研究參與者都出現對身心的衝擊及靈性的掙扎;他們也都經過一個靈性因應的動態過程,其中靈性與心理詮釋、經歷神的主觀經驗、資源的使用、靈性的因應行為都是在靈性因應中的要件,受訪者在靈性掙扎與因應後,都出現了與神、與人、與己關係的改變與成長。本文末也進一步針對研究結果提出討論和結論。Item 基督徒諮商員在同志諮商 信仰與諮商專業之觀點與實踐(2012) 李佩璇; Pei-Shiuan, Li本研究目的在瞭解基督徒諮商員在同志諮商經驗中信仰與諮商專業之觀點與實踐。本研訪談了四位具有同志諮商經驗的基督徒諮商員,以半結構式訪談為資料蒐集的方法,並以質性研究的紮根理論方法歸納與分析訪談資料。研究目標為:(1)探究研究參與者在過去生活經驗中與同志親友的互動經驗;(2)探究研究參與者從基督信仰看待同志議題的態度與方法為何;(3)探究研究參與者基督信仰如何影響其進行同志諮商;(4)探究研究參與者在諮商中如何與同志當事人互動、如何實踐諮商專業。茲將研究結果陳述如下: (一)基督徒諮商員培養對同志的友善是經過與同志真實的接觸以及深入的互動;並從這些經驗中發展出自己獨立於之前所聽聞的看法,是經過不斷換框重解學習的過程。 (二)基督徒諮商員對於「同性戀是否是罪」問題的看法影響他們思考「恩典」與「律法」的角度,也影響基督徒諮商員對同志教會的認同與接納度,以及是否將同志教會視為是靈性資源之一。 (三)基督徒諮商員皆看重靈性對當事人的重要性,在同志諮商中融入了基督信仰之靈性觀點。其「核心工作理念」的價值觀點,影響了其如何進行「靈性評估」,進而影響「介入意圖」的考量,並進一步影響了「靈性介入方法」。瞭解當事人的宗教信仰背景以及當事人對信仰教義的認知則是靈性評估裡重要的一環。 (四)基督徒諮商員在「教牧諮商取向」的同志諮商以「不往同性戀發展」為其原則,在「非教牧諮商取向」的同志諮商在尊重當事人的諮商議題與諮商目標上與一般諮商較為相似。 最後,依據結果與討論提出研究限制,並提出對未來研究與諮商實務的建議。Item 基督徒諮商員靈性諮商概念形成及其在不同督導團體階段之變化(2014) 范馨云; Hsin-Yun Fan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基督徒諮商員對於基督徒當事人的靈性諮商概念形成內涵,以及在不同督導團體階段之概念形成內涵與知識結構的變化情形。本研究採取混合研究方法與單組時間序列的準實驗設計,於督導團體前期、中期、後期各以概念構圖法蒐集研究參與者的概念構圖,並使用質性的開放編碼與主軸編碼程序,以及量化的Friedman二因子等級變異數分析進行資料分析。本研究之抽樣方法為目的性取樣,研究參與者為13位全程參加融入基督宗教的靈性諮商課程之後,繼續參加融入基督宗教的靈性諮商督導團體之基督徒諮商員。研究結果發現:1.基督徒諮商員的靈性諮商概念形成內涵共包括四大核心類別、十四項類別與五十三項次類別,並以心理-社會-靈性為主要架構,具有融入基督宗教靈性觀、採取心理-社會-靈性多面向觀點、採取發展性成長取向、增加靈性處遇與介入等特點。2.基督徒諮商員在不同督導團體階段的概念形成內涵有所改變,包括減少有關當事人靈性問題之概念,以及增加有關當事人正向靈性經驗之概念。3.基督徒諮商員在不同督導團體階段的概念形成知識結構有所改變,主要為增加知識結構的廣泛性。研究者並根據研究結果與發現提出研究限制,同時針對未來研究、諮商專業訓練與督導、諮商實務工作提出相關建議。Item 基督徒諮商師融入靈性的諮商實務經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5-06-??) 陳秉華; 詹杏如; 范嵐欣; Michael J. Mullahy; Ping-Hwa Chen; Shing-Ru Chan; Lan-Hsin Fan; Michael J. Mullahy在諮商領域中長久以來不碰觸宗教或是靈性的議題,諮商師普遍認為在諮商中與案主談論信仰就是失去中立立場,擔心會把信仰強加在案主身上。但是隨著心理學與諮商界開始逐漸對靈性持正面與開放的態度,為諮商師在諮商工作中開啟了一個新的視野。本研究探討在台灣有基督信仰的諮商師將靈性融入於諮商的實務經驗,以五位基督徒諮商心理師為研究參與者,透過半結構的個別訪談收集資料,以主題分析的方法分析資料,研究結果發現八個主題:諮商師對基督信仰與諮商有高認同、諮商師具有靈性觀、諮商師的靈性影響諮商工作、在諮商中提供融入靈性的評估與處遇、肯定融入靈性的諮商效果、從事融入靈性的諮商有價值與意義感、開放諮商中可談論靈性的態度、走在信仰與諮商的整合歷程。研究的討論與建議於本文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