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LIU, Y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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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清代臺灣的庄規與社會秩序──以三重埔的溪尾庄規為例(2021) 劉怡伶; LIU, YI-LING在清代臺灣的「淡新檔案」中,可以看到許多因鄉村社會「失序」而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失序指的是鄉村社會中本有約定成俗的習慣,當習慣被破壞後,鄉村社會只好尋求官府的介入。不過,本文感興趣的並非司法程序中的審訊,而是進入到司法程序前,鄉村社會中「失序」的秩序,究竟指涉什麼?為了瞭解此問題,本文以庄規為觀察重點,因為庄規是地方頭人維持社會秩序的手段之一,且是特定空間內,特定群體的生活規範,這個空間的範圍以一或數個街庄為限,說明庄規正好是鄉村社會中一種明確的秩序。本文擬望藉由庄規討論臺灣鄉村,是如何在官府的法律制度架構下,建立起鄉村社會秩序的維持方式,這套秩序並非「單向」的接收規範,而是社會自發性地,依據自身面臨的環境,凝聚的社會共識,最後才完成庄規的建立。以溪尾庄為個案討論,是因為溪尾庄規的三個特色,第一,反應鄉村社會既有傳統。第二,鄉村社會的自主性。第三,跳脫既有的保甲體系。藉由溪尾庄規觀察清代臺灣在19世紀晚期,如何因應外在形勢變化制定符合自身需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