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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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譯員聲望對口譯品質評量之影響
    (2013) 劉宜鑫; Yi-Hsin Liu
    自由會議口譯員的聲望是否可以作為一獨立的因子,影響口譯服務使用者對口譯品質之評量,並提升未來聘僱之意願?不同英語程度的使用者,所受的影響是否不同?本研究實驗中,兩位聲望與資歷有高低分別之口譯員,輪流進行中進英逐步口譯,受試者聆聽後須評量給分,並選擇願意聘僱的口譯員。兩名口譯員之錄音實為同一人錄製,譯文品質一致,但差別在於其基礎音頻經由軟體調整而有高低之分。結果發現,聲望對於使用者之評量與聘僱意願沒有顯著影響,但多數受試者偏好基礎音頻較高之口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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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補詞的使用對口譯品質之影響:聽眾觀點
    (2014) 許琬翔; Wan-hsiang Hsu
    雖然填補詞在一般日常會話中十分常見,但口譯時應盡量避免使用填補詞向來是口譯學生奉行的金科玉律。口譯品質涵蓋的面向非常廣泛,然而鮮少有研究將填補詞獨立出來作為操縱變因,探討其對口譯品質評量之影響。本研究探討填補詞是否影響聽眾對口譯品質之評量,讓受試者為四段英翻中逐步口譯段落評分,並請受試者詳述其偏好理由。研究發現,多數聽眾偏好沒有填補詞的口譯產出,認為有填補詞的段落由於聽起來較為遲疑、不流暢、語言較不正式,因此口譯品質較低。此外,聽眾對於「嗯」、「那」、「痾」、「呢」等表示遲疑的有聲停頓較為敏感,而較能接受口譯時使用「基本上」、「所謂的」、「事實上」等用來穩住發言權的填補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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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約通譯課程調查研究─以特約通譯角度
    (2019) 杜慧玲; Tu, Hui-Ling
    在法庭上遇到不通曉或不能使用法院所用之語言時,應免費備通譯協助之,乃聯合國公約之重要精神。司法之公平公正,對於語言不通之當事人,若無通譯協助即無法竟其功。我國自2008年起陸續採用法院特約通譯制度,並逐步提供特約通譯訓練課程。然就課程是否充足、與特約通譯所重視或具備之通譯品質項目是否相符,值得探究。本論文以量性研究方法,就通譯品質之語言能力、譯文與原文一致、主動解釋語言或文化背景差異、角色中立、保密義務、法律知識、持續進修提升通譯能力、專業外表等八個項目,以問卷方式,請司法特約通譯就各項目之重要程度、自己具備程度及課程充足程度三個面向,利用五點量表選項表示意見。經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Repeated measured ANOVA)及LSD事後比較法檢視後,發現受試者在各項目平均數在三個面向間,差異相當顯著。另輔以質性訪談,深入了解受試者期待課程調整之方向。最後,就量性分析結果及質性訪談內容進行歸納,對現行通譯訓練課程提出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