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llection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73889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2 of 2
  • Item
    明萬曆至清乾隆「東林」之建構與歷史書寫
    (2020) 傅范維; Fu, Fan-Wei
    本論文以明清文獻典籍中的「東林論述」為題,從歷史書寫的角度切入,考察明萬曆至清乾隆文本建構的歷程、變化及其影響。之所以採用「建構」一詞,指的是書寫者詮釋之下的「東林」性質,因為「東林」兼具理學、事功、氣節三種面向,所以歷來就有「東林學派」或「東林黨人」定義之別。是故,本論文爬梳同一時期不同面向的「東林論述」,探究這一些曾和歷史主流並行、互相競合及互相影響的潛流,更深刻認識歷史上的「東林」。 綜合本論文研究所見,近代認知的「東林」歷史概念,許多觀念來自清代君臣、文人學者的再詮釋,並具體反映在清代官修典籍、私纂著作。即如「東林黨人」一詞,雖起自晚明門戶之爭的用語,然在清代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君主的朋黨論中,「東林黨人」就是明亡禍首,此一論述不僅遍及官修史籍、科舉試題上,甚至成為一種政治忌諱,此後著作中甚少推崇「東林」的立朝大節,而是書寫「臣節」觀之下的殉節死難,這一種政治影響直至清末。另一方面,文人學者自晚明即推動顧憲成、高攀龍等人從祀孔廟,雖然最後功敗垂成,但在孫奇逢、黃宗羲、萬斯同等人撰寫的「東林學術史」影響之下,構成今日所見的「東林學派」。
  • Item
    明代女性復仇故事的文化史考察
    (2009) 陳曉昀; Shiau-yun Chen
    本文由女性暴力與女性柔弱的衝突為問題,探討明人崇揚的女性復仇故事。首先考察中國傳統文化對於「復讎」的種種理解,和相應的的報應觀、果報觀,鋪陳中國「復仇報惡」的思想背景。再以富含倫理意義的法律文獻、女教書以及正史方志為主,分析女性復仇故事。 從法律文獻中可看到,司法官員從維護倫理、人間正義的角度,寬宥「生」的復仇者,並為無法復仇而「死」的冤屈者復仇。司法官員除了援用復仇法理寬宥復仇者,也刻意在某些案件上援用特殊的法條,以「法官造法」的方式,改變對於犯罪者的懲處。司法官員是律文、法律案件的詮釋者,他們刻意將刑事案情導向某種解釋,以依循明代既有的倫理思考。 在崇揚道德教化的書籍中,以「復仇之義」為名的暴力犯罪,因道德前提而被消弭,不再有矛盾。以道德為名的復仇者,其性別之分也並不重要。激烈的復仇孝行和貞節,才是倫理書強調的重心。以女性為預設讀者的女教書中,為夫復仇的傳記由於涉及「為婦」身分,便轉而強調婦女的貞節,而可看到女性復仇故事的性別要素。文本之外,女教書的插圖則以不同的的方式闡釋女性復仇故事,並凸顯某些「女性特質」。 正史方志的書寫,反映了明代文人轉述傳抄「女性復仇故事」,並將明代的倫理文化移植到女性故事的過程。唐代的「謝小娥傳」,在明人的刪改添加中,由「謝小娥復仇」,趨向「謝小娥貞節」,成為富含明代倫理價值的故事。明代史書對於當代女性復仇故事的記載,同樣凸顯了貞節。著重於女性寧可自殺也「不肯事仇」的貞烈,而不是對仇人的主動傷害。此種書寫仍強調婦女貞節,不過由於殺父、殺夫之仇的敘事要素,在似乎千篇一律的貞節記載中,出現不同的思考與詮釋。 在文人士大夫的重述改寫中,女性復仇故事的原貌並非那麼重要。文人的改寫與個人生命經驗的關係,如何反映明代的文化觀念,才是本文探討的課題。明代文人著意女性貞節、義烈,強調故事情節的奇特激烈,並以女子義烈激勵、批評男子。然而在看似一致的書寫趨向中,士人其實仍有個人的詮釋與書寫,透過女性復仇的故事,反映了士人群體趨同且變異的歷史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