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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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明萬曆至清乾隆「東林」之建構與歷史書寫(2020) 傅范維; Fu, Fan-Wei本論文以明清文獻典籍中的「東林論述」為題,從歷史書寫的角度切入,考察明萬曆至清乾隆文本建構的歷程、變化及其影響。之所以採用「建構」一詞,指的是書寫者詮釋之下的「東林」性質,因為「東林」兼具理學、事功、氣節三種面向,所以歷來就有「東林學派」或「東林黨人」定義之別。是故,本論文爬梳同一時期不同面向的「東林論述」,探究這一些曾和歷史主流並行、互相競合及互相影響的潛流,更深刻認識歷史上的「東林」。 綜合本論文研究所見,近代認知的「東林」歷史概念,許多觀念來自清代君臣、文人學者的再詮釋,並具體反映在清代官修典籍、私纂著作。即如「東林黨人」一詞,雖起自晚明門戶之爭的用語,然在清代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君主的朋黨論中,「東林黨人」就是明亡禍首,此一論述不僅遍及官修史籍、科舉試題上,甚至成為一種政治忌諱,此後著作中甚少推崇「東林」的立朝大節,而是書寫「臣節」觀之下的殉節死難,這一種政治影響直至清末。另一方面,文人學者自晚明即推動顧憲成、高攀龍等人從祀孔廟,雖然最後功敗垂成,但在孫奇逢、黃宗羲、萬斯同等人撰寫的「東林學術史」影響之下,構成今日所見的「東林學派」。Item 一切總歸儒林──《明史.儒林傳》與清初學術研究(2014) 黃聖修自從司馬遷《史記》創設〈儒林列傳〉,而為班固《漢書》、范曄《後漢書》等所繼承之後,〈儒林傳〉便成為歷代紀傳體正史中所必備的列傳之一,並反映了一代學術的發展,成為討論中國學術史時,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 儒學發展在宋代出現重大的變化,《宋史.道學傳》的設立,一方面標誌著儒學發展的轉變;另一方面,也打破了紀傳體正史中,以〈儒林傳〉為核心的學史論述模式。《宋史.道學傳》與〈儒林傳〉的安排方式,及其所表現出的道統意識與次序等差,雖然是元代史官有意的安排,以彰顯程朱之學的重要地位,卻也為日後的正史纂修,埋下了爭議的伏筆。明代中葉以後,王守仁與陽明學的興起,挑戰了程朱之學的地位,並引發了朱學王學的學術道統之爭。這場爭議自明代中晚期一直延續到清初,爭論的範圍不僅表現在學術思想上,同時也出現在官私學史著作之上。而清初的《明史》纂修,則是這場爭論當中,最後以及最重要的角力場域。 沿著上述的思想脈絡,本文以清初康熙朝至乾隆初年纂修的《明史.儒林傳》為核心,探討《明史.儒林傳》纂修過程中所引發的爭議,及其所代表的學術意義,並以此來側面觀察清初官方學術文化政策的建構過程。相較於歷代的正史纂修,《明史》不僅纂修時間最長,所得到的關注,以及保留下來的史稿、各類史料等,亦相對豐富。長久以來,受限於史料的分散,學者們多將焦點放在康熙十八至二十年前後的〈理學傳〉爭議,並以「一切總歸儒林」作為結論。本文則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延伸觀察視角,利用所蒐集的眾多史稿,檢視在總歸儒林「之後」,《明史》館如何實際處理〈儒林傳〉的問題,及其所反映的學術、政治意義,並論述《明史.儒林傳》在中國史學史、學術史上,所確立的「新儒林傳」範式。Item 明代女性復仇故事的文化史考察(2009) 陳曉昀; Shiau-yun Chen本文由女性暴力與女性柔弱的衝突為問題,探討明人崇揚的女性復仇故事。首先考察中國傳統文化對於「復讎」的種種理解,和相應的的報應觀、果報觀,鋪陳中國「復仇報惡」的思想背景。再以富含倫理意義的法律文獻、女教書以及正史方志為主,分析女性復仇故事。 從法律文獻中可看到,司法官員從維護倫理、人間正義的角度,寬宥「生」的復仇者,並為無法復仇而「死」的冤屈者復仇。司法官員除了援用復仇法理寬宥復仇者,也刻意在某些案件上援用特殊的法條,以「法官造法」的方式,改變對於犯罪者的懲處。司法官員是律文、法律案件的詮釋者,他們刻意將刑事案情導向某種解釋,以依循明代既有的倫理思考。 在崇揚道德教化的書籍中,以「復仇之義」為名的暴力犯罪,因道德前提而被消弭,不再有矛盾。以道德為名的復仇者,其性別之分也並不重要。激烈的復仇孝行和貞節,才是倫理書強調的重心。以女性為預設讀者的女教書中,為夫復仇的傳記由於涉及「為婦」身分,便轉而強調婦女的貞節,而可看到女性復仇故事的性別要素。文本之外,女教書的插圖則以不同的的方式闡釋女性復仇故事,並凸顯某些「女性特質」。 正史方志的書寫,反映了明代文人轉述傳抄「女性復仇故事」,並將明代的倫理文化移植到女性故事的過程。唐代的「謝小娥傳」,在明人的刪改添加中,由「謝小娥復仇」,趨向「謝小娥貞節」,成為富含明代倫理價值的故事。明代史書對於當代女性復仇故事的記載,同樣凸顯了貞節。著重於女性寧可自殺也「不肯事仇」的貞烈,而不是對仇人的主動傷害。此種書寫仍強調婦女貞節,不過由於殺父、殺夫之仇的敘事要素,在似乎千篇一律的貞節記載中,出現不同的思考與詮釋。 在文人士大夫的重述改寫中,女性復仇故事的原貌並非那麼重要。文人的改寫與個人生命經驗的關係,如何反映明代的文化觀念,才是本文探討的課題。明代文人著意女性貞節、義烈,強調故事情節的奇特激烈,並以女子義烈激勵、批評男子。然而在看似一致的書寫趨向中,士人其實仍有個人的詮釋與書寫,透過女性復仇的故事,反映了士人群體趨同且變異的歷史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