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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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音樂教育哲學派典檢視臺灣音樂教育哲學觀及建構共識
    (2014) 紀雅真; Chi Ya-Chen
    1950年代,在北美音樂教育學者的推動下,音樂教育哲學成為專業的學術研究社群,透過對音樂教育信念與活動進行批判性反思,辯證學校音樂課程之地位。近年來音樂教育哲學之論述,逐漸朝向國際比較方向發展,檢視我國音樂教育研究可知,其中較缺乏對音樂教育哲學進行自覺性與系統性之探討。 基於國際比較研究與自我瞭解的需求,本研究之目的與研究方式如下:首先,藉由文獻研究及哲學探究方式,瞭解功利主義、美感論與實踐論三種音樂教育哲學派典之內涵。其次,由政策面與實務面,瞭解我國國中小階段學校一般音樂教育所蘊含之哲學觀。更具體來看,在政策面採用編輯式分析的方式,探討97年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所涵示之音樂教育哲學觀;在實務面採用文獻研究方式,綜觀音樂教育實務相關之調查研究,檢視其中所顯示之音樂教育哲學觀。最後,依據前述結果編製德懷術問卷,組成諮詢小組,瞭解其對北美音樂教育哲學派典,以及我國國中小階段學校一般音樂教育哲學觀之趨向與共識。 研究結果顯示,就北美音樂教育哲學派典之內涵來看,功利主義、美感論與實踐論建構出多元的音樂教育目的與教學實踐方式,對北美音樂教育發展有深遠的影響。就我國政策面之音樂教育哲學觀來看,音樂的脈絡價值被置於最高地位,使學生「瞭解音樂與社會、文化及生活的關係」為主要音樂教育目的,另有「培養音樂審美能力」、「培養音樂創作與透過創作表達情感」,以及「培養音樂參與習慣與音樂欣賞態度」之次要目的。就我國實務面之音樂教育哲學觀來看,部分教學理念與教學實務之間有落差,如課程統整、多元評量之理念,顯示我國國中小音樂教師較少對自己的教學進行哲學反思。 透過德懷術問卷可知,諮詢委員對北美音樂教育哲學派典採取折衷態度,認為應兼採美感論與實踐論的觀點。在我國國中小音樂教育哲學觀方面,「培養音樂參與習慣與音樂欣賞態度」目的之認同度最高,也就情意目的的重要性,高於其他認知與技能的目的;認同統整理念,但主張不同藝術學科的教育目的應該分開陳述。綜觀我國各面向之音樂教育哲學觀,彼此之間缺乏一致性,有待加強溝通與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