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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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兒童與青少年審美思考之調查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 2000-10-??) 陳瓊花; Jo Chiung-Hua Chen本研究試圖澄清兒童與青少年思考畫作與實物界、觀賞者與畫作、藝術家與畫作、藝術家與觀者之間的關係, 並比較我國學童藝術思考之模式與弗利門(Freeman, 1995)研究結果之異同。研究結果,我國學童審美的思考,隨年級的增長,對於藝術家與觀者的觀念,由二者之間角色的互換而至逐漸分離對立。年幼的學生即扮演著藝術家,亦是觀者,大約在國小5、6年級藝術家與觀者二者之角色逐漸分化,高年級的學生視藝術家是具有特殊能力,可以掌控觀者情感的人,但並非人人可為。對個體而言,當認知到藝術家與觀者之間並非等同時,藝術家與觀者之角色乃逐漸分離, 二者之間遂存在著鴻溝。 本研究不支持弗利門(Freeman,1995):「思考藝術家角色是先於觀者角色」的觀念,其研究結果不具普遍性。Item Children's and Adolescent's Conceptions in Describing, Preferring, and Judging a Work of Art(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 1998-10-??) 陳瓊花; Jo Chiung-Hua Chen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探討不同年級層的兒童與青少年:(1)如何描述一件藝術作品,(2)陳述其個人喜好時的態度,(3)判斷一件藝術作品的標準,(4)表示喜好與判斷一件藝術作品時的差異。研究樣本取自參與美國伊利諾大學,美術與設計學系所設週末美術班的一般地區學校學生二十四位,包括三、五、七年級,和美術與設計學系的學生。每一年級階層各六位,男女各半。研究結果指出審美技巧涵蓋從簡單的描述視覺性的審美客體之構成要素,而至於辨識這些要素間的關係,再至於解釋整體品質的特色。當描述,表示喜好,和判斷同一件藝術作品時,不同年級的學生展現不同的審美技巧和概念。當描述一件作品時,三、五年級者傾向於述說題材,在七年級時有所轉變,對於形式特質和表現性的描述,隨年級的增長而增多。當表示個人喜好時,對於三年級者題材和色彩是主要因素,五年級者著重色彩,七年級者要求作品的表現性,大學生則側重表現性與設計。當評價作品時,三年級者依據題材,五年級者為色彩,而七年級和大學生主要依據技術與表現性。在表示喜好和評價時,除了推理上的差異外,也顯示出在選擇上的不一致。甚至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可以區別對於其個人喜好與評價藝術作品時的理由差異。不同的問題導至學生對於同一件藝術作品不同的回應。藉以引導學生進行作品反應的問題,會影響學生所作評論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