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諮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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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簡介

 

一、 配合國家相關立法政策

民國86年5月14日修正公佈的特殊教育法第十七條明文規定:「……特殊教育學 (校班)、特殊幼稚園(班)應依實際需要置特殊教師、相關專業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 及「……相關專業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之遴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機關訂之」。 86年4月26日修正通過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六條亦規定:「……各級政府及各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設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適宜」;而「 ……專業人員之遴用標準及培訓辦法,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之」;同法第 十五條規定:「……專業服務制度包括個案管理、就業服務、特殊教育、醫療復健 等制度」。
提供上述專業服務所需之專業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員、特殊教育、物理治療、職 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業已或刻正以立法規範之,唯獨提供就業服務的專業人員 尚付之闕如。教育部特於86年7月3日以台(86)師二字第86076794號函轉立法院第三屆 第三會期第十六次會議正特殊教育法通過之附帶決議第十二項:教育部應儘速協 調各師範院校於三年內設立「職能復健諮商科系」。為落實推行身心障礙者學校到 職場的轉銜服務及就業服務,相關主管機關應妥當規劃,加強推動職業復健師培訓 工作。

 

二、 因應身心障礙者的社會需求

由於社會的快速變遷及民眾生活方式的多樣化,職業災害、公安事件、交通意外 事件故也隨之增多;另一方面由於醫學的發達,許多遭到嚴重病故或意外的民眾繼 續存活的可能性大為增加,相對的會造成當事人生理或心裡的障礙;部分身心障礙 者更伴隨有情緒方面困擾,不僅影響其工作表現,且亦妨礙職場中的人際關係,可 見心理復健對身心障礙者重要性於一般。因此,如何協助身心障礙者克服功能上的 限制,發揮其潛能,並做好銜接醫療、社區與職場的工作,以促使其走入社會及職 場,乃當前重要課題。

三、 配合世界潮流趨勢

「機會均等」與「充分參與」是促使身心障礙者享有合理的生活權、教育權、及 工作權的基本前題,也是世界潮流所趨。在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均等及充分就 業方面,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二十七條明訂:「各級政府應……提供無障礙個別化 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而高品質的無障礙個別化訓練及就業服務,則有待相關人 員的大力推動。因此,為配合此一趨勢及提升職業重建之專業品質,培訓相關專業 人員之相關事宜實在刻不容緩

四、 有效推動職業復健服務

國內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單位如:就業服務中心、職業訓練或福利機構、社 團的輔導人員在提供職業復健服務時,雖不乏滿腹熱誠與豐富之實務經驗者,但其 大部分缺乏復健諮商的專業知能,其專業角色亦遲未受肯定,導致其流動性高,相 對的會影響職業復健服務的品質。所以本校積極籌設復健諮商研究所,以培訓職業 復健諮商人才,因應當今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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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發展多元的教育理念

身心障礙者的復健服務有多元化、社區化、個別化的趨勢。特殊教育法第十七條 明示,教育單位應依實際需要置特殊教育教師外,也應置相關專業服務人員,亦即 在學校的階段,除提供特殊教育的服務外,也應提供相關之就養、就醫、就業等服 務。另,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亦分明列就學、就養、就醫、就業的主管單位及服務內 容,因而培育職業復健諮商師等各類專業服務人員,以提供多元化服務,才能真正 落實復健諮商服務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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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提供進修機會、提昇整體復健服務品質

復健服務為一科技整合的工作,在設計及提供服務的過程中,若能整合並運用現 有的資源,則必能提供更完整且高品質的服務。本校原已設有特殊教育系所、教育 心理輔導系所、工業教育系所以及資訊教育系所等,並擁有這些系所所連結的周邊 支援系統,復健諮商所成立,上述資源當自成一支援網絡,可為就業服務專業人員 提供進修機會,對培育復健諮商專業人員及未來提供復健服務而言,均將能收事半 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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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樂章之合奏-專業團隊成員為燒燙傷者提供服務之研究
    (2012) 孫鶴珍; HOCHEN SUN
    本研究旨在探討提供燒燙傷者的專業團隊服務合作模式、各專業人員的角色功能與協助燒燙傷者就業的經驗。專業團隊服務模式可分為多專業整合模式(multidisciplinary)、專業間整合模式(interdisciplinary)、貫專業團隊模式(transdisciplinary)三種向度,研究者依此概念採立意取樣方式,選取在同一機構下的五位不同職務、但五位專業人員有服務相同燒燙傷者的合作經驗。本研究資料收集方式以深度訪談方式,針對研究參與者的服務經驗及其在機構的角色功能進行訪談;同時蒐集被服務者的資料,以增加資料的豐富性。研究設計主要是以現象學方法為主,並輔以現場觀察、省思日誌、訪談重要他人及訪談後筆記等方式進行。 研究者分析方法主要利用質性資料分析方法,從所蒐集到的原始資料著手,先閱讀個別的文本內容,寫下研究者最初的看見及反思,並獲得初步的整體輪廓。再依主要的議題將資料分類形成範疇,往上形成主題。對於研究的嚴謹度從可信任性(credibility)、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可靠性(dependability)及可確認性(confirmability),來掌握資料的信效度(胡幼慧、姚美華,2008;潘淑滿,2008)。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五位研究參與者,因職務屬性不同,且並非同時介入燒燙傷者復健服務,故對專業團隊服務合作模式各有不同觀點。機構中燒燙傷者專業團隊服務以生理復健為主軸,故治療師認為專業團隊服務模式為貫專業團隊模式,社工人員雖為貫穿整體服務的個管員,但卻認為服務模式介於多專業整合模式與專業間整合模式,心理師則覺得介於多專業整合與貫專業團隊間,而庇護就服員與就服員則認為是多專業服務模式,研究發現服務模式的調整乃因機構評鑑後,組織調整人力安排而有決定性的影響。 各專業人員對其角色與功能也有不同的感受描述,社工專業人員如生命藍圖經紀人,復健治療師是指導老師,而心理師則像個隱者,默默在燒燙傷者內在提供能量,就服員是協調者,而庇護職場就服員則為看顧者與保育員。研究中也發現機構提供的工作調適服務方案,讓燒燙傷者在重返就業的過程中得以有生心理調適與獲得經濟協助的緩衝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