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工程學院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5

沿革

科技與工程學院(原名為科技學院)於87學年度成立,其目標除致力於科技與工程教育師資培育外,亦積極培育與科技產業有關之工程及管理專業人才。學院成立之初在原有之工業教育學系、工業科技教育學系、圖文傳播學系等三系下,自91學年度增設「機電科技研究所」,該所於93學年度起設立學士班並更名為「機電科技學系」。本學院於93學年度亦增設「應用電子科技研究所」,並於96學年度合併工教系電機電子組成立「應用電子科技學系」。此外,「工業科技教育學系」於98學年度更名為「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朝向培育科技產業之人力資源專才。之後,本院為配合本校轉型之規劃,增加學生於科技與工程產業職場的競爭,本院之「機電科技學系」與「應用電子科技學系」逐漸朝工程技術發展,兩系並於103學年度起分別更名為「機電工程學系」及「電機工程學系」。同年,本學院名稱亦由原「科技學院」更名為「科技與工程學院」。至此,本院發展之重點涵蓋教育(技職教育/科技教育/工程教育)、科技及工程等三大領域,並定位為以技術為本位之應用型學院。

107學年度,為配合本校轉型規劃,「光電科技研究所」由原隸屬於理學院改為隸屬本(科技與工程)學院,另增設2學程,分別為「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及「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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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圖科畢業生專業能力標準與基本能力等級之研究
    (2003) 蕭吉男
    本研究旨在以運用功能分析(functional analysis)方法,邀請該職業領域的專家學者建構製圖科畢業生(即製圖員)所應該具備的專業能力標準與基本能力等級。 為達成本研究目的,本研究主要方式係先蒐集相關之能力文獻資料,發展出製圖員專業能力項目功能樹狀圖初稿及功能樹狀圖檢核表,再經焦點團體會議運用功能樹狀圖檢核表來檢視所發展之專業能力項目功能樹狀圖之適切性,並發展出製圖員所需具備之專業能力標準,最後則配合基本能力項目發展出製圖員在每一關鍵活動項目所需達到的能力等級,再依所有關鍵活動於單一基本能力項目之等級分配情況,歸納出製圖員所應達到之基本能力等級。 本研究所獲致的結果,歸納出以下結論: 1.經本研究彙整分析專家學者對於製圖員所應該具備之基本能力等級意見後發現,製圖科畢業生在五大基本能力構面所屬之19項能力項目,經專家學者的認定除了「讀」需達到等級4外,其餘的能力項目都需具有等級3的標準。 2.經本研究分析製圖員所需具備之專業能力標準發現,為達成「判讀及繪製一般機械製圖及專業機械製圖」之關鍵目的,製圖科學生必須要具備6項主要功能及27項模組之能力;而經本研究再分析每一項主要功能之模組,可再分析出其表現規準95項,相關知能351項。 3.經本研究發現,個人基本能力之訓鍊有其必要性,因為在目前的社會環境,專業能力的訓練固然重要,然而個人基本能力素養之培養亦是重要。 4.本研究成果,可提供工業職業學校與職業訓練中心作為專業人員專業能力標準與基本能力等級培養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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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械製圖員專業能力標準之研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 2004-06-??) 康鳳梅; 蕭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