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工程學院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5

沿革

科技與工程學院(原名為科技學院)於87學年度成立,其目標除致力於科技與工程教育師資培育外,亦積極培育與科技產業有關之工程及管理專業人才。學院成立之初在原有之工業教育學系、工業科技教育學系、圖文傳播學系等三系下,自91學年度增設「機電科技研究所」,該所於93學年度起設立學士班並更名為「機電科技學系」。本學院於93學年度亦增設「應用電子科技研究所」,並於96學年度合併工教系電機電子組成立「應用電子科技學系」。此外,「工業科技教育學系」於98學年度更名為「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朝向培育科技產業之人力資源專才。之後,本院為配合本校轉型之規劃,增加學生於科技與工程產業職場的競爭,本院之「機電科技學系」與「應用電子科技學系」逐漸朝工程技術發展,兩系並於103學年度起分別更名為「機電工程學系」及「電機工程學系」。同年,本學院名稱亦由原「科技學院」更名為「科技與工程學院」。至此,本院發展之重點涵蓋教育(技職教育/科技教育/工程教育)、科技及工程等三大領域,並定位為以技術為本位之應用型學院。

107學年度,為配合本校轉型規劃,「光電科技研究所」由原隸屬於理學院改為隸屬本(科技與工程)學院,另增設2學程,分別為「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及「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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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職評鑑委員專業判斷一致性之研究
    (2011) 黃宏文; Hung-Wen Huang
      本研究旨在藉指標權重探討高職學校(以下簡稱高職)評鑑委員專業判斷之一致性,進而確認國內高職評鑑訂定遴選評鑑委員之優先資格與應具備之評鑑專業能力。基此,研究首先經由文獻分析評鑑委員之專業要素,並擷取97-99年度高職評鑑之實習教學領域的部份指標為例,據以依層級分析法之理論設計問卷,藉以探討高職評鑑委員專業判斷之一致性,以建立高職評鑑委員遴選之優先資格。其次,本研究彙整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國之評鑑學會或機構對評鑑委員專業能力之規範,以五等量表設計調查問卷,探討高職評鑑委員應優先具備之評鑑專業能力。 基於本研究援用97-99年度高職評鑑之實習教學領域的評鑑指標為例,計普查曾擔任此領域評鑑的委員共31位,有效回收29位(93.5%)委員之意見,經以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單一樣本t考驗,比較分析研究之結果,獲致之結論為:(1)評鑑委員之專業判斷以具高職行政及教學經驗者較具一致性;(2)評鑑委員遴選之優先資格宜具備高職及評鑑有關之經驗;(3)評鑑委員應優先具備之評鑑專業能力共計7項。基此,本研究建議高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或規劃高職評鑑之受託機構,宜考量對評鑑委員資格與評鑑專業能力作規範,俾利建立評鑑之效度與價值,提升受評對象和社會大眾對評鑑結果之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