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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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師大大傳所」於民國86年成立,為臺灣傳播學界頗富盛名之傳播科系所。本所為教育能符合時代需求、掌握時代趨勢之傳播人才,由早期之行銷傳播逐步轉向含括當代資訊科技傳播,以「新傳播科技與數位內容」、「新媒體之社會、政經與文化研究」及「新聞/傳播基本技能」三軸線為綱,期望訓練出既有科技技能,又有新傳播分析決策能力之時代菁英。

「新傳播科技與數位內容」面向-我們的課程方向包括:
數位內容設計、多媒體製作、數位平台經營、互動廣告與行銷、數位公關廣告策略、社群行銷、大數據分析、網路新聞學、資訊傳播、網路傳播資訊設計、電訊傳播與新傳播資訊科技等。

「新媒體之社會、政經與文化研究」面向-我們的課程方向包括:
網路文化與傳播、傳播社會文化基礎、資訊素養、資訊經濟、新傳播科技與社會、傳播政治經濟學、文化經濟、消費文化、流行文化、文化產業與文化勞動者、新媒體與螢幕文化、明星名人、文化政治與娛樂產業、迷研究、全球化研究等。

「新聞/傳播基本技能」面向-我們的課程方向包括:
傳播與資訊理論、研究方法、質性研究、傳播應用統計、敘事分析、批判話語分析、口語傳播、新聞採訪與寫作、非虛構紀實創作、媒體經營管理、傳播產業研究、媒體素養等。

在知識、邏輯分析與新科技技能三方面訓練下,我們期待臺師大大傳所的學生成為:
(一) 跨越科技、國界與文化之跨界人才
(二) 開創新媒體、新思維與新批判之新時代人才
(三) 掌握網路資訊社會脈動、領先趨勢思維之前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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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置入性行銷之研究:發展脈絡、規範歷程與政媒關係演變
    (2012) 黃桂容
      在不同時期針對政府置入以及新聞置入形式的規範,不論政府或民間團體皆曾嘗試推動修法或規範,但始終因許多因素而無法正確的落實,但是《預算法》的修正從引起注意乃至修法完成僅短短一個月的時間,但實際上政府置入性行銷是一個長久以來的議題,任何政策皆有其形成的歷史脈絡,《預算法》修正的發展脈絡牽涉到政治(政府、政黨)、社會(閱聽人)、和經濟(經濟環境與媒體市場)三者間長期的互動與角色的交互作用,並非只是一個短暫修法的過程。本研究欲以傳播政治經濟學的架構探討政府置入性行銷的發展脈絡,以及預算法形成的主導因素與先前規範無法落實之因,並探討政府置入受到規範之後,政府與媒體關係的變化與未來發展的理想模式。   而研究結果發現,政府在解嚴前即已使用預算委託媒體製作政令宣導節目,並非現在才以對價關係進行置入性行銷,而觀察政府置入性行銷的爭議事件與修法過程可觀察到,隨著爭議事件的累積,修法的進程也持續進行,而在許多的論述累積與時機成熟之下,致使2011年的預算法修正。但是預算法通過之後,仍須持續針對政治宣傳的定義與標示進行詳細的規範,長期目標更應該整合廣告法規,對於置入性行銷有統合性的規範。而在未來的政媒關係上,除了須雙方須對政治宣傳的界限有明確的共識之外,回歸至廣告公關的專業,以及嚴守新聞與廣告的分際之外,法律與媒體自律的共同規管機制,才是維繫政媒關係的長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