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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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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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古中國地獄審判書寫中的女性形象─以《法苑珠林》為中心
    (2021) 陳裕文; Chen, Yu-Wen
    本文以唐初僧人道世著作《法苑珠林》中的地獄審判故事為核心,探討中國中古時期的女性在父權社會的規訓之下,呈現何種形象,以及這些故事反映女性面臨哪些法律上的困境。 地獄審判書寫,不僅代表中國古代對於「惡有惡報」的想像,並且也反映出俗世法律的運作情形。在佛教傳入之後,更將因果報應的觀念融入其中,成為佛教宣揚教化的工具。 在《法苑珠林》與女性有關的地獄審判故事裡,對於女性的規範與要求,可從以下四種類別分析,即墮胎、不孝、嫉妒以及私用家財,這些現象都圍繞著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與被賦予的責任。當女性未能達成這些任務,或者有所反抗,導致父權結構與家內秩序受到挑戰時,便會受到社會強烈的規訓與懲罰,地獄審判故事便發揮規範女性的重要功能。 總結在《法苑珠林》的冥判故事中,道世對女性生活各層面的描寫,都深刻呈現對女性的壓迫與束縛。主要的原因,仍舊是為了維持父系體制下,家內秩序的穩定及對社會的控制,而塑造出各種地獄懲罰的故事。在這些故事當中,女性便被要求依順父系體制的要求,而能夠完成傳宗接代、孝養舅姑、無妒嫉之性,並且在用財上符合家庭規範等種種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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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地獄審判的書寫看唐代司法收賄現象
    (中國法制史學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12-12-01) 陳登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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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戴孚《廣異記》看唐代地獄審判的法制意義
    (中國法制史學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07-12-01) 陳登武
    唐代嶄新的地獄樣貌的出現,主要是受到初唐時期唐臨《冥報記》的影響;而 唐代地獄審判,最具體的代表,則是出現在晚唐的 《佛說十王經》 。成書於中唐時期的戴孚《廣異記》,所反應的地獄審判恰好代表初唐至晚唐的過渡現象, 對於考察唐朝地獄審判的法制意義,具有重要的指標意義。 《廣異記》仍沿襲魏晉以來「生人入冥」手法,書寫地獄審判,從而得以呈現「地獄官僚結構」和「俗世司法制度」的投射,值得探究。此外,地獄審判深化對官員不當執政的制裁,具有透過「陰騭」強化官箴的效果;華山神則亦透過地獄審判的職能,而與泰山神更加具有分庭抗禮的地位。《廣異記》對於陰間「紙錢」的書寫,應是最全面而豐富的素材,同時也反映俗世司法腐敗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