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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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所整體發展概念

本系所設立是為了因應當代「國際創意設計產業」趨勢與「台灣創意設計」人才需求,跳脫傳統設計概念之分科教育方式,強調培育具備『設計策略』、『創意設計服務』與『專業職場精神』之跨領域思維的設計專業人才,主要培育方針為:

  • 創新創意之本質
  • 美感美學之品味
  • 專業實務之技能
  • 多元跨界之知識

    二、系所特色

  • 以創意設計之創新思維啟發為重點。
  • 因應創意設計產業之人才需求規畫。
  • 除專業知識技術之外,強調多元跨界知識學習。
  • 輔導學生具有自行規劃主軸專業能力,並專精於自我學習及參與相關活動。
  • 就業領域以擴及不同創意設計產業,培育設計領導管理人才為教學目標。
  • 課程設計將逐步減輕課程時數,使學生能專精學習及參與活動。並加強各課程之專業要求,重視扎實的美感品味基礎。
  • 強調人文藝術素養與拓展國際視野。
  • 特別強調國際化,每年舉辦多次跨國工作坊、研習營、論壇與交流活動。
  • 設置國內外當代藝術與設計雜誌期刊環境,提供學生豐富的學習創意設計思維。

    三、設計系所歷史沿革

    1975 年本校美術系實施大學部三、四年級分為國畫、西畫、設計三組教學。相關設計組教授包括莫大元、王建柱、蘇茂生、王秀雄等名師。
    1981 年美術研究所成立設計組。
    1982 年本校成立工藝學系,之後並成立室內設計組,近期由莊修田教授領軍。
    1998 年設計研究所成立。由康台生、張柏舟、周賢彬、梁桂嘉所長積極發展。
    2004 年美術系碩士班藝術指導組成立。經由林磐聳、施令紅、林達隆、林俊良教授努力經營。
    2005 年美術系學士班實施國畫、西畫、設計三組分組招生。
    2006 年美術系博士班藝術指導組成立。
    2007 年以美術系設計組為基礎,規劃申請籌設視覺設計系。
    2008 年教育部通過視覺設計系成立申請案,並由林磐聳前副校長擔任籌備主任。
    2008 年由林磐聳前副校長設立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2009 年視覺設計系成立,歷經林磐聳、李新富、許和捷主任積極發展,並逐年轉移美術系設計組師生。
    2012 年8月1日「設計學系」正式成立,整合視覺設計系、設計研究所與工教系室內設計組的專業資源,發展視覺藝術與媒體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室內設計等頂尖設計專業,並培養跨設計專業能力之商務型設計師。歷屆主任為許和捷教授(2012.8-2013.7)、林俊良教授(2013.8-2015.7)、梁桂嘉教授(2015.8-2017.7)、現任主任為劉建成教授(2017.8-迄今)。

    四、學士班特色

    本系招收對藝術設計有興趣之學生,分兩類組招生,視覺組需加考術科(第一類組),產品組不須加考術科(第二與第三類組) ,可跨領域修習課程。突破以往傳統單一藝術與設計人才的培育方式,促使不同類型之菁英學生,能在多元跨界的設計領域中相互學習成長。本系另開設室內設計學分學程、生態藝術與科普傳播學分學程,提供有興趣的學生選讀。 透過專業領域的課程分組方式,依學生特質發展主修的專業設計方向,並根據興趣延伸修習其他領域之創意設計知識。

    本系學生的養成,除了有良好的創新創意、美感品味、專業技術與多元跨界知識外,更具備清晰的正確設計服務理念。 本系課程橫跨視覺創意設計、產品創意設計等二大領域之藝術與設計專業。具有精要設計學院之精神,卻無獨立系所間的學習藩籬與障礙,以因應現今創意產業對於跨界領域的實際需求。

    本系特別重視人文藝術之涵養,設計產業精英人才不僅著重設計專業的訓練,更是創意設計專業思維的培養以及職場所需的敬業精神和創新能力。

    五、碩士班特色

    區分視覺設計(平面、書籍、文創、品牌設計、繪本、動態繪本、動態影像、動畫設計與媒體藝術等)、產品設計(商品、文創、產品設計、展場設計、商業空間設計、住宅場辦設計等)領域,課程除了基本的必修與主修課程之外皆可多元跨領域選課。另開放設計創作在職專班,提供業界人士就讀。

    本所師資涵蓋專業教師與業界資深創意指導,提供學生在專業領域更加精進,並學習多元跨界知識,以符合當前國際與社會創意設計產業之高階人才需求,強調實務創作與學術研究並重。

    六、博士班特色

    培育具備國際視野與解讀國際市場資訊能力,以及對創意設計資源掌握與應用能力,並具有整合能力的設計專業高階創作或學術研究人才。

    七、師資特色

    本系凝聚全國創意設計產業領域眾多資深教授,目前14位專任教授。 近20位兼任教師,三分之二為設計業界之創意總監,此一架構為全國相關系所之冠。 位處台北市市中心,每學期固定有另外十餘位產業界資深師資講習。

    八、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本系設有系級之文化創藝產學中心,每年承接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國科會、與產業界等各種不同專業計畫案,提供學生計畫執行及設計實務之機會。實質推動國內創意設計政策,積極參與國內外各創意設計相關協會之活動,以整合產、官、學、研之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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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喻法轉換文化符號之商品設計研究與創作
      (2016) 蘇文婕; Su, Wen-Chieh
      文化商品是一項傳播思想、符號與生活方式的消費品,與一般商品區別於文化識別的呈現,藉由文化的擷取與再設計,將文化的象徵意涵融入商品設計,以現代思維轉換文化傳統形式。近幾年市面多充斥以直接效仿或紋飾拼貼「設計」之商品,忽略文化意涵的表現和商品類型的連結。為跳脫現有框架,建立合理的設計脈絡,「隱喻」的運用是突破窘困的方法。隱喻藉由相似性映射、擷取、轉換等方式,巧妙連接文化符號與商品類型,用文化的概念包裝商品,創新商品的造形和功能,亦即詮釋文化內涵。 本研究旨在探討隱喻應用於文化商品的設計,透過隱喻和文化商品相關理論的研究,歸納隱喻設計相似性類型以及文化符號轉換至商品的設計元素,並藉由市售的文化商品分析隱喻設計模式、相似類型和文化內涵擷取類別的使用情形,探討隱喻應用於文化商品的設計模式,以建立隱喻設計流程,提供以澎湖文化為主軸的商品創作應用。 本創作選定首飾為商品類型(主體),澎湖文化(載體)為設計轉換的概念,運用案例分析所建立的隱喻設計流程,依相似類型尋找與首飾相仿的澎湖文化符號,並按照文化三層次之分類,訂定硓𥑮厝(硓𥑮石)、澎湖蒙面女郎和海上明珠為載體,建立隱喻設計模式,再者擷取文化符號的元素轉換至商品設計,創作出三系列的首飾商品。最後,整合文獻探討、案例分析和創作之結論,並提出文化商品的隱喻設計模式,以作為後續相關研究或創作的參考依據。 本研究主要結論有:(1)文化商品的隱喻設計模式融合隱喻與文化商品的設計方法,界定主體為商品類型,載體為文化符號,藉由隱喻相似類型、隱喻設計模式和文化內涵擷取類別的應用,以達到創新商品的固有形態,表現特定的文化內涵。(2)文化三層次中,形而下層次的文化符號是最常使用的元素,形而中與形而上層次則多以形而下層次的具象文化輔助設計,但需重描繪抽象概念,簡化具象文化形態,以防止模糊焦點。(3)所指相似性隱喻是文化商品最普遍的設計模式,經常搭配機能相似、象徵相似或情境相似使用,來表達商品的指示與象徵意義。能指相似性隱喻和外觀相似的合併運用,則是側重描繪文化商品外觀設計的方法。(4)隱喻設計首先須定義主體和載體,主體選擇因以可塑性高之商品類型作為依據,載體範疇則可依設計者的自身經驗作為依憑,並藉隱喻相似性類型尋找合適的載體,以建立所指或能指相似模式(5)擷取文化符號轉換之元素時,應多面向的由文化三層次中尋找相關的文化元素合併使用,以達到全面深入文化內涵。另外,擷取文化符號的同時進行創作發想,可讓擷取之元素準確的表現於商品設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