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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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所整體發展概念

本系所設立是為了因應當代「國際創意設計產業」趨勢與「台灣創意設計」人才需求,跳脫傳統設計概念之分科教育方式,強調培育具備『設計策略』、『創意設計服務』與『專業職場精神』之跨領域思維的設計專業人才,主要培育方針為:

  • 創新創意之本質
  • 美感美學之品味
  • 專業實務之技能
  • 多元跨界之知識

    二、系所特色

  • 以創意設計之創新思維啟發為重點。
  • 因應創意設計產業之人才需求規畫。
  • 除專業知識技術之外,強調多元跨界知識學習。
  • 輔導學生具有自行規劃主軸專業能力,並專精於自我學習及參與相關活動。
  • 就業領域以擴及不同創意設計產業,培育設計領導管理人才為教學目標。
  • 課程設計將逐步減輕課程時數,使學生能專精學習及參與活動。並加強各課程之專業要求,重視扎實的美感品味基礎。
  • 強調人文藝術素養與拓展國際視野。
  • 特別強調國際化,每年舉辦多次跨國工作坊、研習營、論壇與交流活動。
  • 設置國內外當代藝術與設計雜誌期刊環境,提供學生豐富的學習創意設計思維。

    三、設計系所歷史沿革

    1975 年本校美術系實施大學部三、四年級分為國畫、西畫、設計三組教學。相關設計組教授包括莫大元、王建柱、蘇茂生、王秀雄等名師。
    1981 年美術研究所成立設計組。
    1982 年本校成立工藝學系,之後並成立室內設計組,近期由莊修田教授領軍。
    1998 年設計研究所成立。由康台生、張柏舟、周賢彬、梁桂嘉所長積極發展。
    2004 年美術系碩士班藝術指導組成立。經由林磐聳、施令紅、林達隆、林俊良教授努力經營。
    2005 年美術系學士班實施國畫、西畫、設計三組分組招生。
    2006 年美術系博士班藝術指導組成立。
    2007 年以美術系設計組為基礎,規劃申請籌設視覺設計系。
    2008 年教育部通過視覺設計系成立申請案,並由林磐聳前副校長擔任籌備主任。
    2008 年由林磐聳前副校長設立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2009 年視覺設計系成立,歷經林磐聳、李新富、許和捷主任積極發展,並逐年轉移美術系設計組師生。
    2012 年8月1日「設計學系」正式成立,整合視覺設計系、設計研究所與工教系室內設計組的專業資源,發展視覺藝術與媒體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室內設計等頂尖設計專業,並培養跨設計專業能力之商務型設計師。歷屆主任為許和捷教授(2012.8-2013.7)、林俊良教授(2013.8-2015.7)、梁桂嘉教授(2015.8-2017.7)、現任主任為劉建成教授(2017.8-迄今)。

    四、學士班特色

    本系招收對藝術設計有興趣之學生,分兩類組招生,視覺組需加考術科(第一類組),產品組不須加考術科(第二與第三類組) ,可跨領域修習課程。突破以往傳統單一藝術與設計人才的培育方式,促使不同類型之菁英學生,能在多元跨界的設計領域中相互學習成長。本系另開設室內設計學分學程、生態藝術與科普傳播學分學程,提供有興趣的學生選讀。 透過專業領域的課程分組方式,依學生特質發展主修的專業設計方向,並根據興趣延伸修習其他領域之創意設計知識。

    本系學生的養成,除了有良好的創新創意、美感品味、專業技術與多元跨界知識外,更具備清晰的正確設計服務理念。 本系課程橫跨視覺創意設計、產品創意設計等二大領域之藝術與設計專業。具有精要設計學院之精神,卻無獨立系所間的學習藩籬與障礙,以因應現今創意產業對於跨界領域的實際需求。

    本系特別重視人文藝術之涵養,設計產業精英人才不僅著重設計專業的訓練,更是創意設計專業思維的培養以及職場所需的敬業精神和創新能力。

    五、碩士班特色

    區分視覺設計(平面、書籍、文創、品牌設計、繪本、動態繪本、動態影像、動畫設計與媒體藝術等)、產品設計(商品、文創、產品設計、展場設計、商業空間設計、住宅場辦設計等)領域,課程除了基本的必修與主修課程之外皆可多元跨領域選課。另開放設計創作在職專班,提供業界人士就讀。

    本所師資涵蓋專業教師與業界資深創意指導,提供學生在專業領域更加精進,並學習多元跨界知識,以符合當前國際與社會創意設計產業之高階人才需求,強調實務創作與學術研究並重。

    六、博士班特色

    培育具備國際視野與解讀國際市場資訊能力,以及對創意設計資源掌握與應用能力,並具有整合能力的設計專業高階創作或學術研究人才。

    七、師資特色

    本系凝聚全國創意設計產業領域眾多資深教授,目前14位專任教授。 近20位兼任教師,三分之二為設計業界之創意總監,此一架構為全國相關系所之冠。 位處台北市市中心,每學期固定有另外十餘位產業界資深師資講習。

    八、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本系設有系級之文化創藝產學中心,每年承接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國科會、與產業界等各種不同專業計畫案,提供學生計畫執行及設計實務之機會。實質推動國內創意設計政策,積極參與國內外各創意設計相關協會之活動,以整合產、官、學、研之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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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手法應用於網路群眾心理議題之海報創作研究
      (2020) 高翊庭; Kao, Yi-Ting
      矛盾所代表著邏輯的不一致,是為辯證的起點,同時意味著思想上的自由,為社會帶來進步與繁榮。勒龐(Gustave Le Bon,1841-1931)將群眾形容為「矛盾的共同體」,凸顯群體對於個體的道德教化的重要性。然而個體容易受到群體的暗示,導致非理性的衝動行為一再的重演。視覺表現上的矛盾手法,是通過自身辯證闡明個人的思考,並藉由假設的建立,來視覺化矛盾圖像,藉此表達論點。本研究以當代社會為題,探討勒龐身處時代所未觸及的網路群眾心理,以設計的角度表現社會現象的觀察。在文獻探討階段,本研究由形式邏輯的矛盾作為切入點,延續到辯證邏輯的矛盾論述,並透過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意義的圖像理論」,闡釋視覺形式之於藝術語言之間的關係。再藉由馬格利特(René Magritte,1898-1967)與超現實主義者們對於維根斯坦圖像與語言命題辯證過程中所產出的圖像作為依據,綜合過去學者研究,一系列脈絡化的討論,歸納出矛盾視覺化的手法。案例研究階段則取樣自國際平面設計聯盟(AGI)十位會員的一百件作品,分析矛盾手法類型表現的特色,作為後續創作之參考。本研究在創作實證階段,將歸納的矛盾手法對於網路群眾心理議題進行表現,由群眾的心理狀態與原因、對象等因素,創作五個系列共計15件作品。經由創作驗證後,本研究獲致結論為:(1)矛盾手法的表現形式在視覺傳達設計的領域相較於藝術表現更多樣;(2)矛盾手法的運用難易度由低至高依序為:物理型、認知型、空間型;而認知型矛盾手法的表現因效果顯著,故最廣為應用;(3)網路群眾議題經由矛盾手法的詮釋,喚起觀者過去的視覺經驗,能強化對議題的敘事力與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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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邏輯矛盾理論應用於愛情插畫創作研究
      (2016) 高千雅; Kao, Chien-Ya
      矛盾(Contradiction)為差異與對立的一種現象,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皆或多或少隱含著矛盾的意味。矛盾理論常做為研究事物的根本方法,也是事物演進的推動力量之一。本研究中所指涉的矛盾是違反形式邏輯的矛盾,它是呈現在思維過程中的思想衝突,外顯型態在思想的混亂性、不確定性與形式的不一致。邏輯矛盾表現手法是由相互矛盾事物的集合,組合出鮮明深刻的意象,從表面上看似違背邏輯而讓人不能理解,到反覆思考其內涵意義,方能體會出其中蘊藏的深層情感,突顯被表達的主體,並運用對立的力量來詮釋深層意涵,讓觀者有更多的想像空間。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法探索矛盾理論的學理基礎。首先探討矛盾理論的內容與意涵,並以維根斯坦對於邏輯命題與圖像的關係研究,將矛盾的概念視覺化,並結合超現實主義中的表現手法呈現邏輯矛盾的視覺。在案例研究部分以超現實主義與夢境的專題展覽 〝SURREALISM AND THE DREAM〞 之藝術家作品為研究對象,分析歸納其表現特色與手法,並據之為創作基礎,導入以遠距離戀愛為主題的創作驗證,將矛盾理論的表現手法類化為遠距離的戀愛中心理糾葛的不確定性因素,發展出正負面情緒兩個系列共十二張作品,並與矛盾理論交互檢核,得知矛盾的表現手法能使觀者產生心理上的特殊感受與想像空間,表現較強烈的視覺張力與吸引力,呈現詩意的圖像。根據上述理論獲致結論為:一、矛盾理論應用於視覺創作深具發展性。二、畫面中的元素違反邏輯命題,即具矛盾圖像的衝突效果。三、比例大小錯置的感知型矛盾表現手法為效果顯著且應用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