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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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士班,奉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取消分組招生,自99學年度起 ,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社教機構、文化事業、非營利組織之專案管理、行銷公關、人力資源發展、方案規劃、導覽解說和社會倡議之人才為主。

這一年,我們一起探索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是全國唯一以社會教育為名,培養社會教育專業人才的科系,曾分為新聞、圖書館(圖書資訊)、社會事業(社會工作)三組教學。

74學年度成立碩士班,基本目標是為培養社會教育與文化建設所需之行政人員、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教育專業師資之養成。

84學年度成立博士班,宗旨為研究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以培養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行政管理之高級人才。

此外,為滿足社會教育人員專業發展與終身學習之需求,於89學年度開辦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

為因應時代變遷與學術分化,原新聞組、圖書資訊學組、社會工作組等三組,分別於民國86年成立「大眾傳播研究所」、民國91年成立「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民國94年成立「社會工作研究所」後,乃進行系所整合作業,並研擬計畫書,呈報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大學部學士班不再分組招生教學。

研究所碩士班則自97學年度起分「成人與繼續教育組」及「社會與文化事業組」兩組招生,藉以深化社會教育研究。

目前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以及碩士學位在職專班,各班別形成統整一貫化發展。

自我定位

為配合本校從專門師資培育朝向綜合型大學演變之發展定位,社會教育學系已申請並奉教育部核准,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未來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正規學校體系。因此,乃綜合世界潮流與社會需求,將社會教育學系之發展定位為:「針對學習型社會及跨族群文化發展所需,進行有關規劃終身學習活動、經營社教文化事業之研究,並培養學生具備相關之能力。」同時兼顧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加強與業界的合作,以培養具有「社會關懷、文化創新、生活充實、教育推廣」之理念的社會教育人才為目標。

教育目標

社會教育學系遵循校、院之教育目標,以及本系之自我定位,訂定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兼具「人文關懷、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內涵,於社教文化事業或第三部門等領域,具備企劃、行銷、公關與經營等核心能力之人才。並以掌握社會脈動與全人理解、終身教育政策與行政、不同族群學習特性與方案設計、社教機構經營與行銷、研究方法與媒體製作、社區發展與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等等為學習核心。

核心能力
冀由培育學生核心能力,以達成前述教育目標。各班別之核心能力如下:

學士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培養學習方案與文化活動之企劃、設計、發展和評析能力。
2.傳播媒體策略運用能力。
培養影像媒體製作、書寫報導企劃,以及新聞媒體資源整合能力。
3.社會文化事業推展能力。
培養社會和文化現象研究,以及方案設計和整合傳播行銷能力。
4.組織永續經營發展能力。
培養組織優劣勢分析能力、學習型組織推展能力和跨組織策略聯盟能力。
碩博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2.社教文化事業經營能力。
3.社會教育專題研究能力。
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1.社會教育理論應用能力。
2.社會教育實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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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會區與鄉村區國小設置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角色與功能之比較研究
    (2012) 張麗雀; Chang,Li-chueh
    本研究旨在探討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在(一)組織規劃與外部競爭;(二)人員與信念;(三)課程規劃與學習參與;(四)經費收取;(五)環境設備等五大面向呈現出之城鄉差異,歸納出城鄉學校實務推展可行模式,作為不同類型小學日後辦理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參考。 本研究為質性研究,以新北市都會區與鄉村區二所學校校長、主任、社區人士共14位人員為研究對象,以自編「國民小學辦理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訪談大綱」作為研究工具進行訪談,輔以文獻探討、實地觀察等研究方法。經資料分析與討論後,獲得以下結論: (一)組織規劃與外部競爭方面:都會區具有學習資訊中心之雛形;鄉村區社區學習中心具社區資源網絡連結核心之雛形。 (二)人員與信念方面:校長是城鄉學校推動社區教育最具影響力之關鍵人物;而鄉村學校社教師資明顯不足,影響課別與期程。 (三)課程規劃學習參與方面:都會民眾參與動機傾向「社交關係」、「認知興趣」,多達至社交與尊重等學習需求;鄉村民眾傾向「職業進展」、「逃避/刺激」等動機、多位處生理與安全需求層次。 (四)經費收取方面:都會區已達收支平衡可自負營運;鄉村區受限於經濟收入有限,無法達到使用者付費理想。 (五)環境設備方面:都會區集中使用校內設備與場地;鄉村社區外部環境景觀與資源亦成為社區學習課程之教學資源與設備。 基於上述結論,本研究提出下述建議: 一、對政府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組織規劃與外部競爭方面:社教相關法令有重新修改與調整需要;學校員額編制與組織執掌應進行修訂。 (二)人員與信念方面:領導者與行政人員有再接受研習培訓的需要;依學校辦理績效給予適當之人員編制,或以補校轉型。 (三)課程規劃與學習參與方面:發展健全完善的課程認證制度;相關師資、課程之認定可採多元方式辦理。 (四)經費方面:各齡教育經費與資源應重新審視編列,經費與人事應專款、專責;對於偏鄉應予以經費補助。 二、對都會區學校辦理建議 (一)組織規劃與外部競爭方面:處室輪調應思考有效銜接方式並思考業務整併可能;建立與社區團體互動交流之常態模式。 (二)人員與信念方面:鼓勵學員進修學分學位,提升學習階層;鼓勵社教師資參加社教研習培訓,透過認證提升專業。 (三)環境設置方面:門禁安全維護可從學生識別、教室空間區隔等方面著手;運用社區環境資源成為社區學習之教學資源與設備。 (四)課程規劃與學習參與方面:發展學術性課程並克服學員參與障礙;固定性課程應申請課程認證與師資認證。 (五)經費收取方面:可鼓勵高齡者創作藝品進行販售或網拍。 三、對鄉村區學校辦理建議 (一)組織規劃與外部競爭方面:善用組織外部之各類環境設備與生態資源;建立社區組織伙伴策略聯盟模式。 (二)人員與信念方面:強化志工培訓轉化為社教師資;導入社區耆老成為社教師資;可採用「共聘教師」方式解決問題。 (三)課程規劃與學習參與方面:破除新住民家庭對新住民之學習迷思;積極爭取弱勢族群經費資源補助,降低學習參與障礙。 (四)經費收取方面:使用者付費依對象分三段式收費;可與社區團體組織合作、籌募成建中心營運基金,使經費留用具備彈性。。 四、對後續研究的建議 (一)就研究主題而言:可就相關議題進行個別研究或會議,以多了解實務現況,建立出合宜可行的推展模式。 (二)就研究對象而言:可進行各類研究對象(不同辦理學校、多功能學習中心內設社教單位、參與民眾等)全面性或個別性研究調查 (三)就研究方法而言:可以更宏觀的視野看待與評估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推動效益,不應只侷限在質性的研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