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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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士班,奉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取消分組招生,自99學年度起 ,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社教機構、文化事業、非營利組織之專案管理、行銷公關、人力資源發展、方案規劃、導覽解說和社會倡議之人才為主。

這一年,我們一起探索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是全國唯一以社會教育為名,培養社會教育專業人才的科系,曾分為新聞、圖書館(圖書資訊)、社會事業(社會工作)三組教學。

74學年度成立碩士班,基本目標是為培養社會教育與文化建設所需之行政人員、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教育專業師資之養成。

84學年度成立博士班,宗旨為研究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以培養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行政管理之高級人才。

此外,為滿足社會教育人員專業發展與終身學習之需求,於89學年度開辦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

為因應時代變遷與學術分化,原新聞組、圖書資訊學組、社會工作組等三組,分別於民國86年成立「大眾傳播研究所」、民國91年成立「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民國94年成立「社會工作研究所」後,乃進行系所整合作業,並研擬計畫書,呈報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大學部學士班不再分組招生教學。

研究所碩士班則自97學年度起分「成人與繼續教育組」及「社會與文化事業組」兩組招生,藉以深化社會教育研究。

目前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以及碩士學位在職專班,各班別形成統整一貫化發展。

自我定位

為配合本校從專門師資培育朝向綜合型大學演變之發展定位,社會教育學系已申請並奉教育部核准,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未來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正規學校體系。因此,乃綜合世界潮流與社會需求,將社會教育學系之發展定位為:「針對學習型社會及跨族群文化發展所需,進行有關規劃終身學習活動、經營社教文化事業之研究,並培養學生具備相關之能力。」同時兼顧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加強與業界的合作,以培養具有「社會關懷、文化創新、生活充實、教育推廣」之理念的社會教育人才為目標。

教育目標

社會教育學系遵循校、院之教育目標,以及本系之自我定位,訂定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兼具「人文關懷、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內涵,於社教文化事業或第三部門等領域,具備企劃、行銷、公關與經營等核心能力之人才。並以掌握社會脈動與全人理解、終身教育政策與行政、不同族群學習特性與方案設計、社教機構經營與行銷、研究方法與媒體製作、社區發展與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等等為學習核心。

核心能力
冀由培育學生核心能力,以達成前述教育目標。各班別之核心能力如下:

學士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培養學習方案與文化活動之企劃、設計、發展和評析能力。
2.傳播媒體策略運用能力。
培養影像媒體製作、書寫報導企劃,以及新聞媒體資源整合能力。
3.社會文化事業推展能力。
培養社會和文化現象研究,以及方案設計和整合傳播行銷能力。
4.組織永續經營發展能力。
培養組織優劣勢分析能力、學習型組織推展能力和跨組織策略聯盟能力。
碩博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2.社教文化事業經營能力。
3.社會教育專題研究能力。
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1.社會教育理論應用能力。
2.社會教育實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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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外籍配偶社會支持之相關研究
    (2005) 王雅芬; Ya-Fen WANG
    本研究在探討臺北市外籍配偶在臺生活適應與社會支持之狀況。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首先根據文獻探討,分析社會支持與生活適應的基本概念,作為本研究的理論基礎和編製研究工具的依據,其次,編製「臺北市外籍配偶社會支持現況問卷」為工具,問卷內容則包含外籍配偶基本資料、配偶社經地位、社會支持量表、生活適應量表四部份,抽取臺北市外籍配偶600人作為研究對象。所得資料採因素分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典型相關以及平均數、標準差等統計方法加以處理,藉以探究變項間的關係。根據主要發現,歸納成結論並提出建議,以作為相關單位之參考。 歸納研究結論如下: 一、娶外籍配偶之男性之社經地位有逐漸偏高的趨勢 二、外籍配偶情緒性支持,「接納」層面高於「關心」、「安慰」兩個層面。 三、外籍配偶實質性支持,「家務分擔」層面高於「訊息提供」、「財務協助」兩個層面,唯整體而言仍然不足 四、外籍配偶情緒性支持高於實質性支持 五、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包括「環境適應」、「人際適應」、「家庭適應」、「歸屬感」四個面向,適應情形大致良好 六、外籍配偶的實質性社會支持以「國籍」、「教育程度」、「丈夫職業」、「丈夫教育程度」四項有顯著差異;東南亞籍外籍配偶的實質性社會支持高於大陸籍配偶 七、外籍配偶的情緒性社會支持在「年齡」、「教育程度」、「丈夫職業」三項有顯著差異 八、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以「在臺使用語言」、「教育程度」、「居臺時間」、「丈夫職業」四項有顯著差異 九、外籍配偶「教育程度」與「丈夫職業」影響其社會支持與生活適應 十、實質性支持中以「家務分擔」因素影響生活適應的「家庭適應」 十一、情緒性支持中以「接納」因素影響生活適應 十二、外籍配偶社會支持來源之初級系統包括「丈夫」、「夫家親人」、「朋友鄰居」,其中以「丈夫」為最多 十三、外籍配偶使用初級系統尚可,使用次級支持系統(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學校)則明顯不足 基於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外籍配偶情緒支持、家務分擔與資訊提供,建立家人及親友的支持網絡 二、整合政府與民間團體的資源,提供財務協助、訊息提供及情緒性支持,並加強宣導管道,以增強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能力 三、建構獨立之「移民」機構,分別隸屬中央與地方 四、安排社區化活動,以提昇其人際關係增進生活適應能力 五、結合學校資源,增強次級系統支持 六、善用傳播媒體,營造「反歧視」之社會環境 七、辦理婚姻教育相關活動,縮小跨國婚姻認知差距 八、多給予外籍配偶尊重、安慰與關心,不僅是接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