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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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學士班,奉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取消分組招生,自99學年度起 ,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以培養社教機構、文化事業、非營利組織之專案管理、行銷公關、人力資源發展、方案規劃、導覽解說和社會倡議之人才為主。

這一年,我們一起探索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是全國唯一以社會教育為名,培養社會教育專業人才的科系,曾分為新聞、圖書館(圖書資訊)、社會事業(社會工作)三組教學。

74學年度成立碩士班,基本目標是為培養社會教育與文化建設所需之行政人員、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教育專業師資之養成。

84學年度成立博士班,宗旨為研究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以培養社會教育學術研究及行政管理之高級人才。

此外,為滿足社會教育人員專業發展與終身學習之需求,於89學年度開辦社會教育與文化行政碩士學位在職專班。

為因應時代變遷與學術分化,原新聞組、圖書資訊學組、社會工作組等三組,分別於民國86年成立「大眾傳播研究所」、民國91年成立「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民國94年成立「社會工作研究所」後,乃進行系所整合作業,並研擬計畫書,呈報教育部核定,自96學年度起大學部學士班不再分組招生教學。

研究所碩士班則自97學年度起分「成人與繼續教育組」及「社會與文化事業組」兩組招生,藉以深化社會教育研究。

目前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以及碩士學位在職專班,各班別形成統整一貫化發展。

自我定位

為配合本校從專門師資培育朝向綜合型大學演變之發展定位,社會教育學系已申請並奉教育部核准,自99學年度起調整為非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學系,未來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正規學校體系。因此,乃綜合世界潮流與社會需求,將社會教育學系之發展定位為:「針對學習型社會及跨族群文化發展所需,進行有關規劃終身學習活動、經營社教文化事業之研究,並培養學生具備相關之能力。」同時兼顧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加強與業界的合作,以培養具有「社會關懷、文化創新、生活充實、教育推廣」之理念的社會教育人才為目標。

教育目標

社會教育學系遵循校、院之教育目標,以及本系之自我定位,訂定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兼具「人文關懷、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內涵,於社教文化事業或第三部門等領域,具備企劃、行銷、公關與經營等核心能力之人才。並以掌握社會脈動與全人理解、終身教育政策與行政、不同族群學習特性與方案設計、社教機構經營與行銷、研究方法與媒體製作、社區發展與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等等為學習核心。

核心能力
冀由培育學生核心能力,以達成前述教育目標。各班別之核心能力如下:

學士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培養學習方案與文化活動之企劃、設計、發展和評析能力。
2.傳播媒體策略運用能力。
培養影像媒體製作、書寫報導企劃,以及新聞媒體資源整合能力。
3.社會文化事業推展能力。
培養社會和文化現象研究,以及方案設計和整合傳播行銷能力。
4.組織永續經營發展能力。
培養組織優劣勢分析能力、學習型組織推展能力和跨組織策略聯盟能力。
碩博班核心能力:
1.成人創新學習規劃能力。
2.社教文化事業經營能力。
3.社會教育專題研究能力。
碩士在職專班核心能力:
1.社會教育理論應用能力。
2.社會教育實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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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教育相關課程與學生靈性健康之研究-以中原大學為例
    (2013) 郭淑婕; KUO SHU JIE
    本研究以中原大學一百學年度第二學期大學部學生為調查對象,旨在了解中原大學學生靈性健康情形,以及生命教育相關課程的影響。本研究兼採用量化與質性研究,首先以「天、人、物、我」四類課程中與生命教育相關之17 門課程的1722 位學生為問卷調查對象,以「學生靈性健康量表」問卷進行調查,收回有效問卷1029 份,主要運用描述性統計、單因子變異數、薛費事後比較等統計方法分析。深度訪談部分則選出修課學生靈性健康成績達到顯著性的四位授課老師為對象。學生深度訪談則以個人靈性健康分數在前10%,且至少修畢「天、人、物、我」各一門課的七位學院代表為訪談對象。 根據研究結果彙整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中原大學學生靈性健康情形屬於中高,在靈性健康七個面向中以「感懷自然」分數最高,而「宗教寄託」分數最低。學生的性別、宗教、學院、家庭氣氛、校園活動參與次數、校園生活滿意情形、人際關係、生命重大事件都會影響他們的靈性健康。 二、必修課「宗教哲學」以及選修課「天、人、我」三類課程都有顯著性,並在事後比較顯出有修課的學生分數高於未曾修課的學生。 三、四位授課教師的教學理念及生命歷練,透過生命教育課程實踐,能影響學生的生命價值與意義,有助於學生靈性健康的發展。 四、受訪的七位學院學生代表從選課動機以及轉化學習的過程,顯示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對於其靈性健康的影響。 基於上述研究發現,中原大學融入生教育的「天、人、物、我」通識課程,是一種奠基在「關係」上所建構的課程,的確在台灣各大學通識教育中獨樹一格,而且對於學生靈性健康的發展有所助益,值得其他大學仿效。本研究並對相關單位及後續研究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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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婦女生命意義及生命教育需求之相關研究 【 摘要 】 本研究旨在探討離婚婦女生命意義感及生命教育需求之現況及其關係。研究主要目的有五:(一)瞭解離婚婦女生命意義感之現況(二)瞭解離婚婦女對生命教育需求之內涵(三)瞭解離婚婦女生命意義感與生命教育需求之間的關係(四)歸納研究結果,提出離婚婦女生命教育之具體課程方案。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孩子就讀台北縣國民小學之離婚婦女為研究對象,以立意取樣方式進行樣本之選取,共發放問卷530份,有效樣本為421份。本研究之調查工具為「離婚婦女生命意義及生命教育需求調查問卷」,包含個人基本資料部份、生命意義感問卷、生命教育內涵需求問卷三個部份。所得資料以SPSS for windows 11.5版統計套裝軟體進行問卷之資料分析,所使用之統計方法包含描述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Sheffe事後比較法、Pearson積差相關及逐步多元迴歸分析(Linear Regression)等方法。 根據本研究發現,歸納結論如下: 一、在離婚婦女的生命意義感方面 (一)離婚婦女之生命意義感頗佳,以「求意義的意志」最好。 (二)不同年齡、不同子女數、有無監護權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意義感整體」層面上無顯著差異。 (三)不同教育程度、就業狀況、收入、宗教信仰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意義感整體」層面上 有顯著差異。 (四)有無監護權和不同子女數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意義感分層面」無顯著差異。 (五)不同年齡、教育程度、就業狀況、收入、宗教信仰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意義感分層面」上有顯著差異。 二、離婚婦女的生命教育需求方面 (一)離婚婦女之「生命教育需求整體」頗佳,以「生存素養」層面最好。 (二)不同收入、不同子女數、有無監護權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教育需求整體」層面無顯著差異。 (三)不同年齡、教育程度、就業狀況、宗教信仰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教育需求整體」層面有顯著差異。 (四)有無監護權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教育需求分層面」無顯著差異。 (五)不同年齡、教育程度、就業狀況、收入、子女數、宗教信仰之離婚婦女,在「生命教育需求分層面」有顯著差異。 三、離婚婦女的生命意義感與生命教育需求之相關方面 (一)「生命意義感整體」與「生命教育需求整體」及全部分層面呈顯著正相關。 (二)生命意義感四個分層「求意義的意志」、「生命目的」、「生命控制」、「苦難 接納」與「生命教育需求整體」及全部分層面呈顯著正相關。 (三)生命意義感之「死亡接納」層面與「生命教育需求整體」及全部分層面無顯著正相關。 四、離婚婦女的生命意義感對生命教育需求之迴歸預測方面 (一)離婚婦女的生命意義感之「求意義的意志」與「苦難接納」對「生命教育需求整體」、「生存素養」、「生命歷練」、「新人生觀」、「生命倫理」、「宗教人生」層面有預測力。 (二)離婚婦女的生命意義感之「求意義的意志」。「苦難接納」與「生命控制」對「生死認知」層面有預測力。 根據本研究之結論提出下列建議: 一、對離婚婦女的建議 (一)參與生命教育課程,增強自我信心。 (二)學習第二專長,提升職業技能,增進生活適應能力。 (三)設定人生目標,開創有意義人生。 (四)暢通人際網路,資訊隨手易得。 二、對主管機關的建議 (一)發展生命教育課程,研發生命教育教材,建構完整的輔導機制。 (二)培訓優秀社工人員,提升生命教育的輔導效能。 (三)主動關心離婚婦女的就業問題,並優先輔導就業。 (四)離婚婦女的福利支持系統應做到訊息透明、資源易得。 (五)長期指導和主動協助民間團體推展離婚婦女之生命教育。 三、對民間慈善福利機構的建議 (一)捐助低收入、無工作之離婚婦女,協助解決其生活問題。 (二)培訓幹部,提升服務之效能。 四、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在研究對象上,可擴展至社會各層面的離婚婦女。 (二)在研究方法上,可採量化與質化並重的研究方式。 (三)在問卷方面,可考慮不要呈現離婚婦女四個字,以免造成二度傷害。 (四)在研究變項上,可再加入其他變項,使研究更加週延。 (五)在後續研究上,可加強離婚婦女生命教育課程實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