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研究所(105學年度起與東亞學系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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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沿革與特色

本所前身為創立於1968年之『三民主義研究所』,後於2003年更名為『政治學研究所』,歸屬於「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為順應全球化趨勢,本所在「國家發展與比較政治」與「全球化與國際政治」兩大架構下,以國家發展、比較政治、國際政治與兩岸關係為主軸,以東亞區域研究為方向,進行相關的研究與教學,期以培養政治學領域之專業教學、研究與實務人才。

2.任務與願景

1. 提昇教學品質,鼓勵研究風氣,以促進政治學及東亞區域研究學術之發展。

2. 進行課程之修訂,使本所教育之組織體系更趨嚴整。

3. 推動中型的整合研究計畫,奠定政治學研究的堅厚基礎, 並開拓新的研究領域主題。

3. 師資與課程

目前本所有7位專任教師,教師專長包括:海外華僑與華人研究、國家發展理論、全球化與憲政主義、民主化理論、西洋政治思想、政黨與選舉、政治行為、國際公法、國際組織、中國大陸政治與經濟發展、兩岸關係、國際關係理論、國際政治經濟學。

課程目標在於培養政治學領域之專業教學、研究與實務人才。

碩班畢業學分為32學分,博班為2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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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政黨輪替後中央與地方關係之探討(2000-2008)
    (2011) 王子建; Wang Tz-Jian
    1999年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相繼通過,我國地方自治已正式邁入法治主義運作的時代。在全球化時代地方政府爭權爭錢呼聲高漲的環境下,2000年我國迎來了第一次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於就職演說中,以「夥伴關係」形容中央與地方之關係,並強調要打破過去中央集權又集錢的威權心態,落實「地方能做、中央不做」的地方自治精神。歷經八年的演變,中央與地方關係是否更好抑或更差,是夥伴還是敵人,為本論文試圖探討的重點。 本論文首先從外部環境著手,針對全球化與政黨政治因素探討其對中央與地方關係之影響。由於全球化浪潮導致中央將權力下放至地方,地方將成為全球行政主體,此即「分權化」之影響。而政黨政治在我國中央與地方關係中則扮演另一關鍵要素,當中央與地方首長分屬不同政黨時,亦即「垂直式分立政府」,中央與地方彼此的政策論述將呈現對峙的態度;反之,當中央與地方首長分屬相同政黨時,即「垂直式一致政府」,彼此的政策論述將呈現相互配合的態度。其後,選取2000-2008最具代表性的3個中央與地方衝突代表性個案加以研究,地方自治權方面為台北市里長延選案;財政權為北、高直轄市健保費積欠案;政治性爭議則以中正紀念堂更名爭議為代表。最終,本論文探討中央與地方的關鍵制度性因素,即「權」-地方制度法與「錢」-財政收支劃分法;另外對於中央與地方爭議之處理機制也一併說明,以檢討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真正實施成效。 本論文綜合前述全球化、政黨政治等兩項環境因素與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兩項制度因素,並輔以中央與地方之個案探討,試圖較為全面性描繪2000-2008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之中央與地方關係之樣貌,以做為後續中央與地方關係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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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長定位之研究─以台北縣五股鄉為例
    (2007) 李阿興
    摘要 村里組織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的最基層編組,而作為第一線基層行政中心的村里長,更是影響地方自治行政功能甚鉅。台灣的村里制度雖由來已久,但隨着近年來村里長功能定位的質變,加上社區主義及公民意識的興起,乃至與相關基層組織事權的高度重疊,使得村里長的定位及村里功能受到衝擊,實有重新檢視之必要。 村里組織問題,學者及各校博、碩士研究生已多有研究,惟該等研究多偏重於村里組織制度或村里長職務功能之問題,少有專注於探討村里長之定位問題者。村里長定位問題涉及的面向甚為廣泛,除牽涉村里長本身角色地位功能外,尚涉及地方相關基層組織之變動、法令的修訂、政府財政預算、選舉制度等因素,彼此並交互影響,且村里長定位若予調整後,相關配套機制的推動,亦為地方自治完備化之重要關鍵。 本研究以村里長的定位為主軸,除就村里制度,村里長與村里辦公處定位、村里長與村里幹事的競合問題,村里長與鄉鎮市區公所的關係,村里組織與社區發展協會的互動與整合等問題探討外,並對村里長為「無給職」或「有給職」之利弊予以分析,期以對村里長定位的相關問題提出建議。 關鍵詞:地方自治、村里長、村里長定位、村里制度、角色、社區發展、有給職、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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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政諮詢委員會腳色之研究---以新北市中和區為例
    (2011) 王維偉
    2010年12月25日我國經由縣(市)改制為直轄市,確立五都的行政區劃工程後,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其轄下的次級地方政府組織也隨之調整,影響所及共有108個鄉(鎮、市)級自治法人地位遭到裁撤而改制為區,1388位鄉(鎮、市)民代表之民意代表身分亦受影響而轉任無給職之區政諮詢委員,對於習慣草根民主之基層運作模式是極大的改變與挑戰。 改制直轄市,是為因應近年兩岸交流頻繁及國際政經快速變遷,期望藉由區域的結構化,來提升城市競爭力;但五都並立,將直轄市的規模朝向大型都會擴張,反而使基層民意傳遞的管道被拉長,疏離了基層民眾與地方政府間的情感,同時區公所轉型為派出機關,回應民意的行政效率也不見提升,在無權無錢但有責的情況下,基層公務人員士氣明顯降低, 2011年6月新北市政府研考會針對上任半年所做的民意調查即顯示,有超過八成的市民對新北市改制升格『無感』!81%的新北市民覺得改制後與過去並沒改變,也沒有印象深刻的政策。 面對全新的地方行政區劃,勢必也要思考更周延有效的地方治理模式,才能滿足人民對改制後,生活機能與社會福利改善的期待;不僅要整合發展出屬於各自的特色,帶動區域性發展,重視行政效率與行政效能的提升,強化區公所成為第一線服務的有機體,更要兼顧基層民意反映與基層問政空間縮小的解決方案,才能興利除弊,透過整併小鄉鎮的行政區劃工程,解決過去基層鄉鎮遭人詬病的自治條件不足與黑金、派系等問題,具體提升地方競爭力與自治成效。 過渡性設計的區政諮詢委員會,經過地方的實證經驗,似乎也展現出其存在的溝通平台價值與功能,如能妥善運用,透過制度化設計,必可達到充分反映民眾意見、理解地方文化與建設需求並達成增加基層問政舞台、培養基層人才的民主意義。從城市競爭的角度,我們實在沒有虛耗的本錢,只有大步向前,積極開發在地的特色與資源,才能帶領台灣邁向全球化競爭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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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派鄉(鎮、市)長核心能力之研究─以臺北縣鶯歌鎮為例
    (2008) 毛嘉奇; Mao, Chia-Chi
    1996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會議「憲政體制與政黨政治」議題,朝野四項共識,第二項:「取消鄉鎮市級之自治選舉,鄉鎮市長改為依法派任。」此項議題遂成為地方制度改革的重心之一。 因此,透過制度改革將鄉鎮市長改為依法派任;亦即所謂官派鄉鎮市長,不失為政府再造、行政革新之良策,然而對於鄉鎮市長究須何種資格?以及具備哪些能力? 近年來「能力模式」( competency model ) 或「核心能力」( core competency)逐漸在臺灣受到重視,換言之,透過「人、工作及環境契合」,係在於組織希望獲得持續競爭優勢,而競爭優勢的基礎則是在核心能力的建立。作者係以擔任公職(鶯歌鎮代理鎮長)之特別經驗,對於未來要應付地方自治更多的挑戰,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也必須建立一套自我的核心能力體系,官派鄉鎮市長建立培養這些核心能力的體系,以提昇國家行政效率,增加國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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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中山地方自治思想與台灣實施經驗
    (2003-10-24) 黃城
    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五十餘年來,歷經不同階段的制度設計與發展經驗,對於台灣政治發展與民主化具有不可抹滅的貢獻,但在長期實際的運作過程中,所導致引人詬病的問題,諸如金錢介入基層選舉、黑道干預地方行政、地方派系主導議會、選賢與能功能異化等現象,卻殊值關注。加上長期以來地方自治的相關法制設計不良造成地方財源不足、中央政府集權集錢的問題等,更使得台灣在地方自治的落實出現阻礙,並影響地方自治的健全發展。基此,近年來學界即有逐漸重視地方自治相關問題檢討及改善措施之研究趨勢。是故,本文擬以理性主義研究的途徑,透過歷史研究法、理論研究法及綜合觀察法,來檢討台灣地方自治的實施經驗,期望未來台灣地方自治能在憲法保障下,透過健全的法制建構與實務運作,解決當前地方自治相關問題,藉由孫中山地方自治思想檢視台灣實施經驗所面臨的問題,提供未來改進之參考。此外,無論未來怎麼變,地方政治如不能上軌道,民主發展終將嚴重受挫。對此,本文將逐次對地方自治歷史的回顧、地方自治選舉的檢討、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劃分、地方財政的問題與凍省後「省」的定位等相關議題為討論,並期望在孫中山地方自治思想中,對台灣地方自治發展尋求改善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