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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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緣起

中國早自漢唐時代與外國有所接觸時便已有譯書的工作開始進行,尤其至清末民初,列強入侵,國事艱困之際,有識之士體認借助西學以促進中國現代化的重要,不少人士毅然投入西書中譯工作,其結果對我國政治社會文化都產生劇烈的衝擊。直至今日,隨著傳播通訊之發達,舉世已成為聲息相關的地球村,如何透過翻譯慎重採擷外國之優點,促進我國之文化科技進步;又如何透過翻譯將我國人民的多方成就傳揚海外,提昇我國之國際地位;都是國家現代化的過程中必須慎重其事的問題。

本所為國內第一所公立之翻譯研究所,歷時四年餘籌劃,於八十五年八月正式開辦。設立之目標,一為配合當前社會所需,兼顧科技整合,培養各領域專業口筆譯人才;另一方面則強調翻譯之學術及理論研究,以配合國家發展政策,擴大國際文化交流,提昇學術研究水準。

良師益友

本所師資陣容強,除積極延聘專任教師,並禮聘國內各大學教授或專家任教。筆譯組教授多為著作等身之名家,如延聘自香港中文大學之劉宓慶客座教授、中研院李奭學研究員等,口譯組教授多為具有從事高層國際會議口譯多年經驗之專家,如陳子瑋、吳敏嘉、周滿華、黃勝美等,都是我國多年來在WTO、APEC等重要經貿談判中協助政府首長折衝樽俎的幕後英雄。此外,為充實學生在文學、語言學、法政、經貿、科技、藝術各方面之素養,更敦請如彭鏡禧、李振清、羅青、席慕德等教授執教。

本所自成立之初,便深受學生之嚮往重視,第一屆招生時即創下近五百人報名,競逐十個入學名額的盛況,現在仍要求TOEFL或IELTS測驗極高成績作為參與入學考試之基本資格。所有學生來自多樣化的大學主修背景,包含文學、教育、新聞、企管、理工、醫學等,又都有優異的中英文造詣;同窗研讀,互相砥礪,自然能精益求精,不斷精進。

淬礪精煉

在課程方面,本所之口筆譯兩組,一年級多為必修科目。全所共同必修科目包括中國翻譯史、翻譯概論研究、初級筆譯練習。筆譯組的必修科目還有比較文體論、筆譯研究方法、進階筆譯練習。口譯組的必修科目包括口譯研究方法、視譯、逐步口譯、同步口譯習。以上的必修科目以外,所有學生都必須修習系列專題講座,從美術、音樂、體育、經貿、工業科技、物理等專題中獲取豐富的背景知識,以利譯事的進行。

一年級結束時,筆譯及口譯組學生均應通過資格考試,以確定其有繼續二年級課程之能力,如不能通過,則不准續修二年級課程。自二年級起,口筆譯兩組課程均分為理論及實務兩個取向。學生可擇一方向努力,分別加強理論研究或實務訓練。修畢相關科目後,學生仍必須接受學科考試及論文考試,始得畢業。在學科考試方面,理論取向學生應以筆試就「口筆譯理論」與「翻譯史」應考,實務取向學生則應就筆譯或口譯專長接受專業考試;論文部分,理論取向學生應提出三萬字以上的學術研究之論文,實務取向學生則可以筆譯作品或口譯實際表現,配合一萬字以上的自我評析報告作為論文。

由於翻譯工作需要深厚的語文基礎與豐富的專業知識,本所也鼓勵學生儘量爭取出國研習的機會,甚至規定除特殊情況外,所有學生在學期間應至國外研習三個月至六個月。本校與多所國外知名大學有合作協定,目前每年師大派往國外交換學生中,有一半是本所學生。

追求卓越

本所自成立之初,便深受學生之嚮往重視,第一屆招生時即創下近五百人報名,競逐十個入學名額的盛況;且採取從嚴教學的高標準原則,許多學生戲稱本所是全國入學最難、畢業更難的研究所,確非虛言。事實上,本所畢業最低學分,筆譯組理論取向學生為37學分,實務取向學生為37學分;口譯組理論取向學生為52學分,實務取向學生為69學分,應該也是全國各研究所少見的規定。但是,本所全體師生都有共識,唯有作最高的自我期許,才能達成超群的成就,因此,莫不兢兢業業,迎接挑戰。相信凡是通過考驗的畢業生,都能依個人志趣,或為國內領導翻譯研究的學者或教授,或為首屈一指的口筆譯專家;共同努力,達成建立翻譯實務專業尊嚴、與提昇翻譯研究學術地位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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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討中國與美國之間的法律語言相似度:以中國商標法英譯為例
    (2018) 郭邁偉; Maxwell Koenen
    本論文探討中華人民共和國2008年商標法文本之「英文化」相關話題。文本比較顯示該法之語法結構與美國法律語言非常雷同,幾乎完全背離臺灣,及早起中國與香港慣用法律文本傳統句法。雖然句法相似,美國與中國法律條文之間仍然存在諸多語詞方面的差別,因此不能概括定論中國法律措辭句法完全是美國智慧財產法的中譯版本。 根據文本比較結果,作者認為有足夠理由顯示北京大學之商標法英譯版本句子高順暢度是因為中文原文結構上與其英譯本相似度頗高。本研究探討重點在於證明中國商標法使 用之語言在詞層級上(phrase level)非常相似。本論文採取非量化研究,句法比較以「詞」(phrase)為單位,文本涵蓋中國商標法第3(2) 、6、14(5) 、16(1)、22、29、60(2)等條。為了更充分對比語言效應,文中也涉略臺灣與香港法律語言發展相關議題。 關鍵詞: 中國法律語言,句法,中國商標法北大翻譯版,法律賦予,詞層級,美國法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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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可比語料庫探討法律翻譯的明朗化現象
    (2016) 鄭暉騰; Tay, Hui-teng
    明朗化現象是許多學者常會探討的研究項目,也被一些學者稱為翻譯普遍特徵。精確度與準確度在法律翻譯領域裡是極為關鍵的考量,按此邏輯,法律譯文的明朗化現象應該相對於非翻譯文本更為明顯。這個問題,為本研究所探討的題目。通過易用功能性靈活的語料庫工具AntConc,本研究將會分析單語種的比較語料庫(由自然英文語料庫與中譯英語料庫 組成)。此語料庫的資料源自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構所刊登( 於官方網站)的判案理由書。以雙語作為法定語言是香港法律體系獨有的特徵,有大量的中文判案理由書因參考需要被翻譯成英文,因此這些文本適合用於探討法律英譯與自然英文的差異。 本研究將會探討的明朗化現象包括報導動詞後接"that"的現象,連接詞,轉折詞等。這些現象的頻率將會被紀錄下來,接著針對英譯與自然英文的頻率差距進行似然比檢驗,以便確認是否有顯著性差異。研究結果顯示譯文裡明朗化頻率普遍高於自然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