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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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成立於民國71年8月(1982年8月),將原文學院美術學系、音樂學系,與工藝教育學系合併為藝術學院。87學年度,工藝教育學系(科技應用與人力發展學系)改隸科技學院,本院其後陸續增設設計研究所、民族音樂研究所、表演藝術研究所、藝術史研究所、視覺設計學系。96學年度,音樂學系、民族音樂研究所及表演藝術研究所合併改制為「音樂學院」,本院成為以視覺藝術創作、研究為主體之教育單位。101學年度將視覺設計學系學士班﹑工業教育學系學士班-室內設計組及設計研究所整併為設計學系,本院即由美術學系、設計學系及藝術史研究所等三大系所組成。

美術學系始創於民國36年,當時為本校前身「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所設置的三年制美勞圖畫專修科,民國37年擴編為藝術系,民國56年藝術系改隸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並更名為美術學系,為國內歷史最為悠久之高等美術學府,多位早期國畫或西畫大師皆任教於此;美術系館內有設備完善之德群畫廊、專業教室、豐富藏書之圖書室及歐洲進口大型石膏像及其他各項教學設備。

設計學系學士班課程以「多元化」之教學規劃,碩博士班課程為設計高度實務應用,以「創作導向」作為研究模式,導入管理、企劃、行銷、政策等高階設計整合性課程。空間設有整合與創新設計、圖像與設計心理、影音剪輯等各類實驗室,並附有多種高階新穎之設備。系級中心-「文化創藝產學中心」為提升本校文創產業的競爭優勢,提供美學經濟加值之專業服務。

藝術史研究所成立於97學年度,設有西方藝術史及東方藝術史等兩組專業,西方藝術史組課程,涵蓋十五至二十一世紀西方繪畫、建築與工藝等藝術;東方藝術史組,包含書畫與視覺文化、工藝與建築、亞洲藝術與交流、台灣藝術等四大領域。購置Gernot Prunner Library所藏豐富的圖書,及各類藝術圖書,為國內擁有最豐厚的亞洲藝術史以及西方近代藝術史研究圖書資源的學術機構之一。

各領域課程

科系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在職專班
美術學系 -國畫組
-西畫組
-藝術產業學分學程
-國畫組
-西畫組
-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
-美術理論組
-美術創作理論組
-水墨畫
-繪畫
-文物保存維護科技
-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暨管理組
-美術理論組(含新媒體科技藝術)
-藝術行政暨管理班
-美術創作班
-國畫組
-西畫組
設計學系 -視覺設計組
-產品設計組
-生態藝術與科普傳播學分學程
-室內設計學分學程
-視覺與媒體設計組
-產品與服務設計組
-不分組 -設計創作班
藝術史研究所 -東方藝術史組
-西方藝術史組

院級特色中心及展場

98年12月在教育部及校方支持補助下成立院級中心-「文物保存維護研究發展中心」,具有全國頂尖的現代化修復設備,置具完整功能之修復室與教學空間,培育本校優秀之文物修復與研究人才。為推展版畫藝術,103年10月本校廖修平講座教授捐贈成立院級「國際版畫中心」,提升臺灣版畫藝術在國際能見度及專業交流平台。 本校展覽場地包含美術系德群畫廊、設計系青田十六及本(107)年度成立之師大美術館,該館典藏本校3千餘件校友留校珍貴畫作,並具現代化設備,提供國際水準之藝文交流平台,亦期為未來本院學生實務學習與研究之場域。

師大藝術節 - 創”藝”氛圍 點亮師大生活圈

本院自1994年起舉辦一年一度師大藝術節,系列活動於3月底為藝術節起跑熱場,活動延續至6月,以視覺藝術形態呈現多采多姿的藝術節。以學生創作為主體之開幕系列活動包含創藝市集、人體彩繪、人像速寫、裝置藝術、商圈聯展及各式手作工作坊等。另整體活動包含國際交流展、研討會等,藉此拓展國際合作契機,也呈現各系所特色發展。師大藝術節為本校年度盛事,活動的舉辦增進師大校園與社區鄰里間的互動,並帶動校園及整體師大生活圈藝術氣息。

國際學術交流

本院近年來積極與海外相關視覺藝術領域院校進行交流互訪,簽署學術合作協議,延聘優秀國內外師資,聯合舉辦跨國美展、學術合作計畫、國際學術研討等實質性學術交流,鼓勵學生參加國際競賽,並吸引諸多外籍學生前來本院研讀進修。
簽署院系所級學術合作學校──
大陸地區:中央美術學院、上海大學美術學院、蘇州大學藝術學院、浙江大學人文學院藝術學系及美學與批評理論研究所、廈門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
亞洲地區:日本東京藝術大學美術學院、韓國同德女子大學藝術學院、韓國成均館大學設計學系、泰國藝術大學繪畫、雕塑與平面藝術學院。
歐美地區:瑞士西北應用科學及藝術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前巴塞爾設計學院)、捷克布爾諾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德國帕德柏恩大學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研究所、英國西英格蘭布里斯托大學(電影製作系、平面設計系、動畫製作系、攝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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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失/沉思:一個現象學流形的新媒體藝術創作研究
    (2021) 朱善修; Chu, Shan-Shiu
    對運動(motion)的不同觀念思維影響了新媒體藝術的創作與解讀。 本論文將 Sinking 視為空間維度之間的運動,從低維空間進入高維空間稱為嵌入(embedding),從高維空間穿越低維空間稱為浸入(immersion),「沉」、「失」兩個字代表著這兩種不同 Sinking 運動的現象。 Sinking/Thinking(沉失/沉思)是一個以現象學流形(Phenomenological Manifold)的觀點進行的創作研究,探討Sinking的運動(Motion)與非運動(Non-Motion)現象,最後完成Sinking系列新媒體藝術作品,表現跨越低維空間和高維空間的影像游牧。 作品《Sinking》不論是影像或是音樂,都希望以一種直觀的方式,將意象顯現出來,從眼睛、身體、爾後影響到心靈,最後產生新的意識和想法。若以身心變容的觀點來說明,其實就是從身到心到意識,一個階段性探討如「沉浸」的感受過程,並以「四角對當」的關係來思考「沉」、「浮」間的對應關係。因此,整個作品是以一個流形的概念來表現多重的可能性,也會和時間空間聯想在一起,這也就是為什麼將音樂和視覺藝術類比在一起的原因,因為,這一切都和時間空間有關係。 以量子敘述、創作或解讀數位藝術作品,其實不僅是一個敘述性的故事情節,也可能會有許多說法,這是與每個人的理解或知識背景習習相關的,所以也需要有相關的知識背景才能有相關的體驗感受。因此,希望透過這樣的創作與研究,和所有欣賞者一同分享這樣的一種思考邏輯和觀看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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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空臥遊:洪小澎的水墨VR創作論述
    (2018) 洪小澎; Hong, Sio-Pang
    筆者本次嘗試融合山水畫與電腦技術,創作新媒體藝術作品。前半以理論為主,為第一至二章。第一章作為緒綸,先提出筆者分析水墨創作於當代跨領域趨勢中的情況,筆者的研究動機是基於當代現狀的,再對本次研究橫跨山水藝術與科技藝術兩個差異較大的領域,進行分析及說明。其於本次論文及創作中的研究範圍,其界定的原因是基於如何的研究限制,以及主要的術語釋義。創作理念先梳理筆者對線條繪畫乃至對山水畫空間構成的喜愛,再提出電腦技術結合山水的幾點特殊性,以釐清本系列作品於當代、於水墨、於科技藝術的意義。第二章說明本系列作品的學理依據,分別從山水之臥遊、園林之遊賞及科技藝術虛擬實境之沉浸,梳理三者各自的文化脈絡,並探究三者的共同臥遊意趣,再系統整理園林融合其餘二者時所出現的藝術性、當代性問題,是否仍能呈現臥遊的美學感受。 後半則偏重創作論述及結果分析。第三章說明創作方法,第四章則分組討論四個系列作品,從初期的平面繪畫,至發展三維山水的互動裝置系列,到後來的穿戴式VR系列,到最後回歸平面卻仍能進行虛擬實境臥遊的全景360系列。第五章則進行作品的分析說明與總結,對本系列作品的各個衝突性進行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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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動式數位藝術介於虛實之間的法律難題
    (2020) 劉文仕; Liu, Wen-Shih
    數位藝術浪潮雖已對藝術行政造成全面性的衝擊,然而,什麼是「數位藝術」?迄今尚無統一的界定。鑒於數位藝術畢竟有其獨特性,本研究旨在探討法律如何介入數位藝術的虛實之間,讓藝術家能夠因智慧財產權利得到充分保障,而願意更積極投入創作;另方面讓收藏機構理解當中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能夠對此類藝術的收藏與推廣,有更積極的作為。 本研究在論述上,原則上以互動式數位藝術為核心,並及於數位藝術的一般性概念。而由於國內這議題的研究,完全空白,參考文獻嚴重缺乏,實務創作者無法具體敘述曾遭遇哪方面的法律難題。因此,第二章至第四章,首先廣泛蒐集相關領域的文獻,分析出實務上可能會遭遇的困難;其次,採比較法,尋繹出數位藝術相對於傳統藝術,有哪些可能衍生法律爭議的特徵,以及在展示與典藏上的問題。第五章透過經驗累積,參酌數位藝術的虛擬、觀念與共創等特性,及其實務操作流程,歸納出涉及著作權法的問題,包括1.數位藝術的類別歸屬,2.如何保護數位藝術的「概念」,3.衍生影像的權利歸屬、4.原件公開展示、重製或改作的問題、5.授權的難為與解套,6.合理使用如何可能,以及其他法律(如消費者保護法)適用上的問題。 第六章針對上述問題,一方面具體建議,在著作權法增修三個條文,即1.將數位藝術列為獨立的著作類型;2.縮短權利保護期限;3.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規範互動式數位藝術的界定、範圍與其衍生作品的權利歸屬、概念不受保護的特殊例外等等事項。另方面,參考國外重要博物館有關的操作準則,提出近五十項需要法律思考的環節,並逐一比對國美館相關契約範本,分析其缺失與須完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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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影像於海報設計之創作研究─以德布西樂曲海報設計為例
    (2009) 陳韻如
    數位時代的來臨,人們的生活模式思考或互動的方式跟以往完全不同,且變異性快速,藝術創作也因此產生了全新的風貌。在數位的世界裡,創作者利用各種數位化的工具,開發各種形態的藝術數位化作品,讓觀賞者能夠普遍地享受更高品質的藝術創作。數位攝影的普及化帶動人們有著不同的休閒生活外,亦產生可輕易自行創作的視覺體驗。對於以視覺呈現的相關藝術媒體,更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視覺與實務革命。數位藝術與傳統藝術最大的不同點即在於數位技術的運用,並影響著創作精神的本質內涵,是現代設計者都想嚐試的創作方式。 影像處理 (Image Processing) 是目前視覺傳達設計功能最迅速強大的設計方式,科技進步的壓力改變了設計習慣,身為設計工作者也必須認清並接受並隨時學習新的電腦科技,讓觀賞者能有耳目一新的視覺感受。 本論文研究動機經由文獻整理探討影像的本質,分析其在視覺傳達設計領域中之運用,並探討數位化媒材演進及特性,從視覺傳達設計的觀點為切入點,利用數位攝影與影像合成的基礎技法,以法國作曲家德布西作品《前奏曲》為創作主題根據用於表現音樂性的海報設計。以驗證理論與實務之均衡以為本研究創作成果。 最後,僅以本研究的展出與呈現,企求以作為未來投注於設計工作之礎石。研究創作中仍有許多構想受限於時間倉促,尚未能再加以深究實現,期許留待往後續補足完整有更深廣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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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元動態影像的複合構成在互動多媒體中之應用研究
    (2007) 連國能; Lien, Kuo-Neng
    電腦科技的發展,使得「數位」口號充斥在你我週遭,數位書籍、數位家電、數位相機,就連馬桶也都數位化。電腦科技時代的來臨確實在改變設計創作的大環境,從數位藝術的興起,到互動多媒體的發展,數位化已深植創作的內容,甚至可說藉由電腦創作的作品,其本質就是數位產物。數位化後的作品,沒有傳統創作下影像複製後「靈光」消逝的焦慮,因「複製」已成為作品的特性,本研究將運用此一特性進行創作。 本研究藉由數位藝術之文獻探討,及回顧複製影像的歷史課題,從中了解「複製」一詞已從技術的表象,轉化到創作的精神內涵。並使用複合的形式原理應用至多媒體畫面的構成。最後,再運用多媒體互動的特性,使觀者依序觸發畫面上複合構成的每一動態影像,每一影像在開始播放時會有時間差,使其畫面呈現律動的視覺效果,一種由觀者創造的美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