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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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學系

本系的前身為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史地學系,成立於民國35年,另設有三年制史地專修科一班,系主任兼掌科主任一職。民國38年,史地專修科第一屆學生結業,該科停止招生。民國44年,本校由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師範大學,史地學系屬文學院。

 

民國51年,史地學系擴充為歷史學系和地理學系,仍隸屬文學院。歷史學系獨立之後,以事屬初創,頗費經營。幸首任系主任朱雲影教授多方擘劃,方漸就緒。民國54年夏,朱教授以事繁辭主任職,繼由戴玄之教授接任系主任。民國56年7月1日,台灣省立師範大學改制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仍隸屬文學院。58年,系主任戴玄之教授赴南洋大學講學,由朱雲影教授代理主任職。翌年8月,李符桐教授出掌系務。民國65年8月,王家儉教授接任系主任,68年夏,王教授赴美國哈佛大學進修,系主任職務由歷史研究所所長張朋園教授代理。69年2月,張教授接掌系篆,旋於同年8月赴美講學,系主任職務乃由文學院院長李國祁教授兼任。70年2月,郭為藩校長聘請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林明德教授出任本系主任,迄75年7月期滿離職為止。同年8月,繼由鄧元忠教授出任系主任。81年5月,系務會議依據本系主任選薦辦法,推選王仲孚教授為系主任,呈梁尚勇校長核定,於同年8月1日就任。民國84年8月以來,由鄭瑞明教授、吳文星教授、廖隆盛教授、林麗月教授、陳豐祥教授、陳登武教授、陳秀鳳副教授相繼接掌系務,105年8月起,由陳惠芬教授接任系主任迄今。

  

本系在歷屆主任領導經營下,對師資之選聘均極為慎重,積極提倡學術研究風氣,並力求圖書、設備之擴充,因而系務得以蒸蒸日上。目前本系有專兼任教師30餘位,除教學研究之外,另定期舉行研討會,討論有關教學及研究心得。本系現典藏有圖書雜誌6萬餘冊,其他各國歷史掛圖、錄影帶、幻燈片、照相機、幻燈機、投影機、打字機、顯像機、錄放影機、擴音機、錄音機、螢幕、膠裝機、電腦、掃描器等教學設備亦日漸充實。近年來因科技日趨發達,電腦、網際網路等愈形重要,本系乃架設歷史學系系站,希望能與各區人士互相交流(http://www.his.ntnu.edu.tw/main.php)。歷屆畢業系友均能卓然自立,或執教鞭、或任教務、或掌校政,孜孜不懈為國家社會服務。此外,獲得碩士或博士而執教於國內外大學及在各學術機構擔任研究工作者不僅為數可觀,表現亦極為優異。

二、歷史學系碩、博士班

鑒於國內學術發展之需要,本校於民國59年8月成立歷史研究所。初僅設碩士班。創所之初,一切因陋就簡,幸經歷任所長及多位師長之奔走擘劃,刻苦經營,終能開物成務,奠下今日發展的基礎。首任所長為朱雲影教授,民國60年8月李國祁教授繼任所長,極力延攬著名學者至本所任教,並嚴格要求訓練學生專業研究之能力,對本所師資之充實及研究生素質之提昇有重要貢獻。民國66年2月張朋園教授接任所長,一本延攬名師、提昇學生研究能力之政策,對本所紮實學風之蔚成有重要影響。隨著研究成果的累積,師資的充實,學術水準逐年提高,並衡諸國內學術發展的需要,於民國66年8月增設博士班,對本所學術水準之提昇及發展有重大助力。69年2月,張朋園教授兼掌所系,此後所長由系主任兼任遂為定制。85年起實行系所合一制,直迄於今。在歷任所長的經營之下,繼續致力於海內外優良師資之延聘、碩博士班課程之充實及研究水準之提升,本所因能保持優良學風,日益求進。

 

本所成立之初,即與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歷史語言研究所、經濟研究所合作,聘請該院研究員至本所開課並指導學生論文。此外,又聘請國外著名學者來任客座教授,師資陣容極為堅強。研究及教學重心偏重於中國近現代史、社會經濟史,近年在台灣史研究方面,亦有長足進展。另外,在學術研究上,特重史學與各科間之科際整合,在國內各史學研究所間,以開課新穎、訓練嚴格而著稱。為擴大研究生見識,本所經常聘請國內外學者蒞所專題演講。本所碩士班修業限制二年至四年,至少須修滿28學分,其中必修課程四學分;博士班修業年限二至七年,必須修滿20學分。攻讀碩士者,須具備外國語文能力至少一種;攻讀博士者,須具備至少兩種,經考試及格認可,且兩種學位均須撰寫畢業論文。故歷年來本所畢業論文學術品質皆甚優良,在國內、外風評甚佳。

  

此外,配合本校進修推廣部之發展,為提升中等學校歷史教師教學品質,本系曾於民國67年7月開辦暑期四十學分班。繼又於民國82年9月開設週末四十學分班。民國92年7月,開辦在職進修碩士班課程歷史科學分進修班。民國88年7月,本系為加強中學教學專業知能與實務之研究,提供中學歷史教師進修學位管道,特開設暑期教學碩士班,現任歷史教師通過招生考試入學,修業年限二至四個暑期,通過論文口試後授予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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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殖民統治之基礎工程──日治時期臺灣道路事業之研究(1895-1945)
    (2006) 蔡龍保
      邁向近代化是日治時期臺灣發展重要的特徵之一,日本明治維新成功的近代化經驗如何運用在殖民地臺灣,實在是非常值得探討的一個問題。日治之初,總督府陸續展開鐵路、築港、道路、通信、上下水道、都市計畫等基礎工程(infrastructure),道路由傳統道路進化為近代舖設道路,汽車由少數特殊階級的所有物變成一般民眾重要的交通工具。然而,誠如眾所周知,殖民地經驗並非是殖民地近代化的先決條件,對於殖民地時期帶來的「近代化」與「發展」,有必要細究總督府政策和制度實施的過程,考量殖民地所付出的代價後,才有可能作出適切的評價。本文的探討除了可發現「近代路政制度」、「近代舖設道路」、「汽車」所代表的近代性之外,從制度引進、政策推動的過程中亦清楚呈現臺灣異於日本母國的特殊性或殖民性、臺灣人在道路事業與汽車運輸業中的積極角色、臺灣人對近代事物之容受力,以及臺灣民間社會澎湃的力量。   日治時期的道路事業是殖民統治的基礎工程,其對臺灣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面之影響漸進而日益深化。日治初期,總督府透過修築道路擴張政權至各地方,統治日趨鞏固;人力車、牛馬車等傳統交通工具和軌道、私鐵等近代交通工具也因之有明顯的發展。由傳統道路過渡到「近代舖設道路」、由傳統人力車和牛馬車進步到汽車運輸後,1920年代汽車運輸業迅速發達更帶來二次的交通革命,使得交通體系再行整合。迨至1930年代已形成國鐵、私鐵、汽車、船運、航空相互連結之島內外近代交通網絡,發揮交通設施的綜合性機能,促進地區的發展、人口的流動、資源的開發、產業的興起、物產商品化、資訊的傳遞、文化的傳播,形塑新的生活方式,對臺灣社會、經濟、文化各個層面帶來顯著的發展和變遷,邁向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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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時體制下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的官制改革(1937-1945)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9-12-??) 蔡龍保; Tsai Lung-Pao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長期為殖民統治的重要部門之一,深刻影響殖民地臺灣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之發展。1937 年中日全面戰爭爆發後,改善交通機構、統一交通行政的呼聲再起。1943 年交通局官制改正,新設海務部,並另設高雄、基隆兩港務局,於鐵道部新設鐵道事務所,強化戰時運送。鐵道部的營運實現區分現業和企畫事項,漸由中央集權走向地方分權,提升及時應變之效率。鐵道部學習日鐵及鮮鐵的經驗,進行各項組織與人事之改革。就組織變革而言:1.邁向細部分化與專業化,2.強化地方分權,3.新設諸多部門以因應時局。人事改革則是:1.積極任用判任官以上的人員,2.1939 年實施交通手規程,3.專兼任趨向合理化,4.用人日趨專業化。另一方面,為了配合物資調整事務、新線工程的推進、輸送力擴充計畫等新事業、新計畫,大量擴充鐵道部人員。總之,為因應戰時體制,鐵道部積極參考日鐵與鮮鐵之經驗,透過官制改革,調整組織人事,建立一個符合戰時需求的高效率部門。透過短時間內頻繁的改革,解決臺鐵長期以來在組織、人事上的問題,並於戰時勉力扮演支援戰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