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20

  學院  
  日期 名稱 日期 學程名稱
學士班 四十四年六月設立 教育學院 四十四年八月設立 童子軍教育專修科(44-58)
Department of Scouting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副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Associate Bachelor of Education
    五十七年八月改制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七十八年八月更改英文系名 公民訓育學系
Department(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九十一年八月更名採行系所合一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Department of Civic Education and Leadership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學士
英文學位名稱:Bachelor of Education
簡 稱:B.Ed.
碩士班     七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碩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碩士
英文學位名稱:Master of Education
簡 稱:M.Ed.
博士班     八十九年八月設立 成立博士班
Graduate Institute of 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中文學位名稱:教育學 博士
英文學位名稱:Doctor of Philosophy 
簡 稱:Ph. D.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5 of 5
  • Item
    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1999-06-01) 張秀雄; 吳美嬌; 劉秀嫚
    每一個國家都希望藉由各種管道來培養其國民,使其具有「良好公民」(good citizen) 的特性。此一「良好公民」的特性,即是所謂的「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因此,培養「理想公民」、「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就成了各國公民養成教育的目標。   為達上述目標,家庭、學校與社會均共同擔負著培養理想公民的責任,而其中學校更是三者中最有計畫進行者,因此,如何透過學校教育以培養理想公民遂成為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工作。本文主要是藉由「合作學習」教學在國中公民與道德科之實驗研究中,以了解有無實施合作學習對學生自我概念、同儕關係與學習成就的差異情形,並藉此探討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本研究獲致下列研究結果:(一) 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公民科的學習成就,能增進公民知識;(二) 合作學習能夠增進同儕關係與自我概念,可以提昇公民德行;(三) 合作學習可培養學生社會技巧,能增進公民參與能力。
  • Item
    合作學習的教學策略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1998-07-01) 劉秀嫚
    「合作」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法則。社會心理學家對人類合作行為的研究可溯自1920年代,而真正將合作之原理應用於班級教學,則起於1970年代。據國外大量實證研究發現,合作學習被廣泛應用於各年級、各學科,不同國度的班級教學;從傳統的讀、寫、算到新近的電腦輔助教學;從不同種族、社會階層的學生到迴歸主流的特殊兒童。證據顯示合作學習對學生學習成就、動機與態度均產生積極效果,甚至對增進團體間的人際關係、班級氣氛、改善社會技巧、種族關係亦有顯著效果。筆者有鑑於國內因升學主義掛帥造成教育環境充斥著競爭,以及學校教學多侷限於傳統的教學法,為使教學更趨多元化,因此推廣新 的教學模式,營造一個合作的學習環境,是教育上刻不容緩,也是筆者義不容辭的事。本文首先探討合作學習的涵義及其與傳統教學的比較;其次,探討合作學習的發展及理論基礎;再次介紹合作學習的方法;最後,以合作學習教學時所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作為全文之結語。
  • Item
    「合作學習」在公民教學之應用
    (臺灣省教育會, 1997-10-01) 劉秀嫚
  • Item
    合作學習的教學策略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1998-07-??) 劉秀嫚
    「合作」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法則。社會心理學家對人類合作行為的研究可溯自1920年代,而真正將合作之原理應用於班級教學,則起於1970年代。據國外大量實證研究發現,合作學習被廣泛應用於各年級、各學科,不同國度的班級教學;從傳統的讀、寫、算到新近的電腦輔助教學;從不同種族、社會階層的學生到迴歸主流的特殊兒童。證據顯示合作學習對學生學習成就、動機與態度均產生積極效果,甚至對增進團體間的人際關係、班級氣氛、改善社會技巧、種族關係亦有顯著效果。筆者有鑑於國內因升學主義掛帥造成教育環境充斥著競爭,以及學校教學多侷限於傳統的教學法,為使教學更趨多元化,因此推廣新的教學模式,營造一個合作的學習環境,是教育上刻不容緩,也是筆者義不容辭的事。本文首先探討合作學習的涵義及其與傳統教學的比較;其次,探討合作學習的發展及理論基礎;再次介紹合作學習的方法;最後,以合作學習教學時所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作為全文之結語。
  • Item
    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1999-06-??) 張秀雄; 吳美嬌; 劉秀嫚
    每一個國家都希望藉由各種管道來培養其國民,使其具有「良好公民」(good citizen) 的特性。此一「良好公民」的特性,即是所謂的「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因此,培養「理想公民」、「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就成了各國公民養成教育的目標。  為達上述目標,家庭、學校與社會均共同擔負著培養理想公民的責任,而其中學校更是三者中最有計畫進行者,因此,如何透過學校教育以培養理想公民遂成為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工作。本文主要是藉由「合作學習」教學在國中公民與道德科之實驗研究中,以了解有無實施合作學習對學生自我概念、同儕關係與學習成就的差異情形,並藉此探討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本研究獲致下列研究結果:(一) 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公民科的學習成就,能增進公民知識;(二) 合作學習能夠增進同儕關係與自我概念,可以提昇公民德行;(三) 合作學習可培養學生社會技巧,能增進公民參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