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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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現

根據最新2017年國際高等教育資訊機構QS(Quacquarelli Symonds)公布「全球大學學科領域排名」,本校排名持續上升至全球310,而本系專精三大領域學科均獲佳績。包括語言學科從過去4年名列51至100名,進步到第48名;現代語言學科從去年101至150名,進步到51名至100名,進入全球百大;英語文學學科從去年201至250名,上升至151名至200名。顯見本系於外國文學、語言學及英語教學三大領域具備高度國際競爭力。

就業輔導

為考量同學未來邁向學術,公務體系與不同行業的就業需求,本系每學期固定舉辦多場升學就業座談,邀請傑出系友回系分享於本系的學習經驗與收穫,以及如何將此經驗轉化成本身職場的動力,藉此幫助同學規劃未來職涯方向,並及早擬定選課計晝。也另藉由邀請業界專業高階主管加強學生職場倫理、態度與文化的訓練。希藉知識面與態度面的教育,讓本系畢業生在進入職場時更具競爭力。

獎學金

本系提供許多獎學金鼓勵成績優異或家境清寒之學生就讀,例如:英語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傅一勤教授獎學金、文學獎學金、馬春英教授獎學金、楊景邁教授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清寒獎學金。另外也提供學生僱傭型工讀與學習型獎助金的學習機會。各項計畫亦提供兼任助理及工讀的機會。

未來發展

本系各班制學生未來不管進入到學術研究、公務體系或是各行各業,最重要的憑藉就是紮實的語文能力。一向為各界所肯定,同學在經過文學、語言學與英語教學的學術研究專業訓練後,絕對是國內外同領域的佼佼者。本系對培養在學生語文知能不僅有很高的期許,也鼓勵修習校內跨領域學程,以提升就業競爭力與終身學習能力。目前本校已與臺灣大學及臺灣科技大學組成臺灣大學聯盟,地緣利便,課程與圖書等各項軟硬體資源共享,本系學生可以針對未來各項需求,跨校選修需要的學分學程。

本系有悠久的歷史與優良的傳統,身為師大英語人一向是一種榮譽、一種驕傲,但面臨瞬息多變的時代,加強充實自己的語文能力與專業知能以讓「師大英語,英語大師」的卓越口碑傳承下去,就成了每一個師大英語人的責任,也是本系師生共同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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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中文為母語的兒童習得道歉語之實證研究
    (2010) 林庭州; Tin-chou Ansel Lin
    本研究旨在探討以中文為母語之兒童使用道歉語的發展。本研究包含兩個控制變因,即責任(responsibility)與冒犯嚴重度(severity of the offence)。主要研究議題為兒童對於冒犯的認知與控制變因的關係,兒童使用道歉語的分類,及其道歉語是否受到控制變因和本身對冒犯認知之影響而有所不同。本研究採用兩種實驗題型:懲罰判斷測驗與看圖回答測驗。研究對象包含實驗組的一百二十位兒童,依平均年齡四至八歲分成五組,每組二十四人,以及對照組的二十四位成人。 實驗結果顯示,中文為母語之兒童平均在四歲左右已能區分不同程度的責任與冒犯嚴重度。四歲與五歲兒童常因嚴重度高而給予較重的懲罰,較年長的兒童以及成人懲罰標準偏向責任,或是兩個變因混合考慮。口語語料顯示出,就主道歉策略而言,七歲以下兒童使用直接道歉策略(direct apologies)多於間接道歉策略(indirect apologies),七歲以上的兒童與成人剛好相反。就次道歉策略而言,所有兒童使用最多的是提供(Offer),其次是承認(Acknowledgment),要求(Request)最少。兒童使用次道歉策略也有階段性發展。此外,較年長的兒童合併道歉策略的能力也較高,而最常使用的策略公式是:直接道歉 + 承認 或 間接道歉 ( + 其它)。最後,控制變因對於兒童及成人選擇直接或間接道歉策略並無顯著的影響,受試者本身對於冒犯的認知也未明顯影響其選擇直接或間接道歉策略。可能的原因是兒童語言發展仍未至臻,較無法有效使用間接道歉策略。對成人而言,受到禮貌理論(politeness theory) (Brown& Levinson 1978, 1987)的影響,成人仍會使用很多間接道歉策略,不因控制變因之不同或自我對於冒犯程度認知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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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中文為母語的兒童道歉語之習得 
    (華文世界雜誌社, 2012-12-01) 林庭州; 陳純音 
    本研究旨在探討以中文為母語之兒童使用道歉語的發展。本研究包含兩個控制變因,即責任與冒犯嚴重度。主要研究議題為兒童對於冒犯的認知與控制變因的關係,兒童使用道歉語的分類,及其道歉語是否受到控制變因和本身對冒犯認知之影響而有所不同。本研究採用兩種實驗題型:懲罰判斷測驗與看圖回答測驗。研究對象包含實驗組的一百二十位兒童,依平均年齡四至八歲分成五組,每組二十四人,以及對照組的二十四位成人。實驗結果顯示,中文為母語之兒童平均在四歲左右已能區分不同程度的責任與冒犯嚴重度。四歲與五歲兒童常因嚴重度高而給予較重的懲罰,較年長的兒童以及成人懲罰標準偏向責任,或是兩個變因混合考慮。口語語料顯示出,就主道歉策略而言,七歲以下兒童使用直接道歉策略多於間接道歉策略,七歲以上的兒童與成人剛好相反。就次道歉策略而言,所有兒童使用最多的是提供(Offer),其次是承認(Acknowledgment),要求(Request)最少。兒童使用次道歉策略也有階段性發展。最後,本研究發現可能的原因與兒童語言發展仍未至臻有關,因此較無法有效使用間接道歉策略。對成人而言,受到禮貌理論(Brown & Levinson 1987)的影響,成人仍會使用很多間接道歉策略,不因控制變因之不同或自我對於冒犯程度認知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