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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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系創於民國35年,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校初期七系之一,迄今將屆七十年,期間組織與課程歷經變動,目前採行一系兩所之制運作。

教育學系創設之初,學制上只設大學部五年制學士班(含實習一年),招收本地生,之後增班並收海外僑生,主要來自港澳韓馬等地。另先後設有一年制及三年制教育專修科,自50年起增設夜間部六年制(含實習)學士班,至68年師範教育法公布實施後,改辦進修部三年制及四年制學師班招收現職教師,直至七十年代末。

至於研究所,民國44年單獨設立教育研究所碩士班,61年增設博士班,並開辦暑期教師碩士四十學分班。

民國76年配合學校行政組調整,系所合一。83年以後,再配合大學法修正,更名為教育學系,分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另開辦暑期、夜間及週末等教育行政及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為因應學術日趨分化專精,92年先行設立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碩士班,98年再設立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博士班。為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資源,自100年起推動「系所合一、一系二所」政策,系所務順利運作迄今。

本學系與教育研究所位址數經遷移,初創時,教育學系設於本部校區。後與研究所分設於圖書館校區舊圖書館兩側(今博愛大樓)。後教育系遷入舊教育大樓(今進修推廣學院),而教育研究所則於61年遷入公館校區研究大樓三樓(今數學系館)。77年新教育學院大樓落成,教育系及教育研究所一併遷入三、八、九樓。

本系所教師專長涵蓋教育哲學、教育史、教育社會學、教育行政、教育政策、課程與教學等主要領域,歷來學術表現傑出。早期有田培林、楊亮功、劉季洪、黃建中、王文俊、林本、余書麟、孫亢曾等名師執教。之後獲教育部學術獎者有程石泉、伍振鷟、黃政傑、楊深坑等諸師,兩度獲教育部國家講座者為楊深坑教授。另獲國科會傑出獎者有歐陽教、簡茂發、謝文全、楊深坑等諸師。另有賈馥茗、伍振鷟、歐陽教、謝文全、吳清基及簡茂發諸師,先後獲聘為名譽教授。有關行政服務上,郭為藩、林清江及吳清基三師先後擔任教育部部長,而系友多人歷任教育部司處長或地方教育廳、局、處首長,或擔任大專院校或中小學校長、主任。

至於本系所整體表現,據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公司公布「全球大學30個學科領域排名」,本校102年時教育學科排名首度獲評為第50名,103年晉升至42名,104年更躍升至22名,成績備受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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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計程車司機對無菸計程車政策支持度及其菸害知識、態度與拒菸行為之研究
    (臺北市健康生活與成功老化學會, 2011-01-01) 蔡宜螢; 吳憲林; 沈思瑩; 郭鐘隆
    本研究目的為瞭解計程車駕駛員對於『車內禁菸政策』之支持度及相關影響因素。方法: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參加自主管理認證之台北市計程車車行之所屬駕駛員為研究對象,進行隨機抽樣共352人,其中有效問卷為335份,回收率95.2%。結果:菸害知識方面,其各題答對率介於65.9%~94.3%;菸害態度方面,介於「中立意見」及「同意」之間;拒菸行為方面,高達87.0%的受測者在車內完全不吸菸,且多數的受測者認為計程車應該要禁菸的理由為「影響健康」。推動無菸計程車政策之支持度,有高達79.9%的受測者表示同意,而政策支持度和菸害知識、菸害態度呈顯著正相關。年齡越大,菸害態度越正向且不吸菸者及周遭吸菸人數愈少者,其菸害知識、態度與拒菸行為皆較好。結論:計程車駕駛員對於無菸計程車政策的支持度高達八成,且菸害知識得分越高、菸害態度越正向,其政策支持度越高,但政策支持度與拒菸行為仍有待進一步探討。而計程車駕駛員會因個人不吸菸、菸齡為0年及周遭吸菸人數少於10人而造成其菸害知識、態度及拒菸行為之表現較佳。因此,在台北市推動無菸計程車政策之可行性高,建議推動時應注意可再加強計程車駕駛員的菸害知識、態度,以提高政策支持度。而幫助計程車司機戒菸與營造周遭人士不吸菸的環境,可以改善其菸害知識、態度及拒菸行為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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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地區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機構實行菸害防制法現況研究
    (臺北市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衛生教育學系 衛生教育研究所, 2004-12-01) 黃淑貞; 黃松元; 蔡善璞; 洪文綺
    本研究目的為了解菸害防制法在臺灣職場實施的情況及其成效,包括員工對菸害防制法的了解、是否免於受到二手菸的危害,如感受到職場內吸菸情形減少、對不法吸菸行為是否會加以勸阻、吸菸者是否因法令實施改變吸菸行為、以及員工對菸害防制法的評價以及認為機關內實施的有效性。研究採取郵寄問內,由工作於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單位的員工自填並寄回。問內回收1107份,回收率達61.5%,其中非執行菸害防制業務的員工佔766份。研究結果發現,菸害防制法在政府機構的執行情形最成功的是張貼禁菸標示,但是在溝通說明教育方面切實做到的比率卻較此為低,只有七成五。執行禁菸不甚徹底,超50%的員工知道有不法吸菸的情形,但卻只有7%知道機關被稽查人員開罰單。絕大多數的員工對法令內容不甚清楚。不到1/3員工認為職場內同事因法令規定愈明確嚴格,機關內的員工愈感受感到吸菸者行為的改變以及能勸阻不法的吸菸行為。吸菸者目我報告菸害防制法實施後,40%的吸菸者減少吸菸量,8%嘗試戒菸,48%的吸菸者沒有改變,行為的改變和執行方式嚴格與否為不相關。非吸菸者對法令的評價較吸菸者高,但較不覺得菸害防制法在其任職機關內實施成功。法令規定愈明確嚴格,愈對吸菸者造成心理上的壓力。研究者建議在機關內加強菸害防制法的溝通教育和禁菸的稽查以及機關執行法令應明確徹底,未來研究應擴及其他職場不對吸菸行為用較直接的測量方法並輔以生物測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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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代健康促進學校菸害防制行動研究計畫評價
    (臺北市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2013-03-01) 張鳳琴; 顏銓成; 劉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