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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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教育目標:培育區域研究及其應用能力之跨領域人才。

    東亞學系隸屬於臺灣師範大學國際與社會科學院,系所位於臺北市和平東路校本部誠大樓九樓。自100學年度起由「東亞文化暨發展學系」及「國際漢學研究所」整合為「東亞學系」,招收「漢學與文化組」、「政治與經濟組」兩組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104學年度政治學研究所整合至本系,並自106學年度起,開始招收博士班,東亞學系之學制達到大學部、碩士班與博士班的完整規模。

  107學年度起,為進一步培育跨領域之專業人才,特別是聚焦於東北亞、中國、東南亞及其周邊等區域,東亞學系改採不分組招生,強調多學科的交融,並以文化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為主軸。大學部的教學定位在人文社會領域的通才養成,授予文學士(Bachelor of Arts, B.A.)學位。碩士班培育具獨立研究及實踐能力的專業人才,授予社會科學碩士(Master of Social Science , M.S.S.)學位。博士班以高階人文社會研究為主,授予社會科學博士(Ph.D.)。

  系上目前聘有19位專任教師,其中教授有9位、副教授9位、助理教授1位。專長領域涵蓋東亞漢學、歷史、文學、文化研究、國際關係、政治學、兩岸研究、金融與經濟學等,可提供不同學制學生知識養成與生涯發展之需。

 

本系特色

「東亞學系」為國內唯一具有大、碩、博完整學制的東亞研究相關學系,並為跨領域、整合性專業人才的教學研究單位,提供有志於東亞區域研究之學子系統性的學術訓練。赴外研習及深造亦可與歐美、日韓、東南亞多所設有「東亞研究」等名校接軌。

【學術研究】

    本系專任師資學經歷優,研究能量豐富且具學術聲望,研究範圍涵蓋東亞文化思想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研究等相關領域,並主持多件科技部及相關產學合作等研究計畫,研究成果豐碩可觀,具國內一流之水準。

【系所國際化程度】

    本系教師背景多元,另聘有日籍與韓籍的外籍教師,提供學生完整教育內容,同時積極鼓勵大、碩班學生赴東亞或歐美國家交換,以開拓國際視野。本系境外生比例高,同儕之間可相互學習跨文化之差異。


課程特色

 本系的教育目標為培育區域研究及應用之跨領域人才,課程涵蓋「文化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兩大領域,各學制課程特色如下:

【學士班】

    本系學士班旨在培養人文社會領域之通才,以跨地域、多學科為目標,課程兼具「文化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兩大領域,亦設有日韓語課程,並援引臺師大東南亞各語系課程之資源,提供學生跨文化的認識,以及東亞區域的基本知識能力及視野,課程包括東亞文化概論、東亞文化遺產、東亞漢學概論、東亞區域研究理論與實務、東亞各國文化政策、東亞政經模擬實務等。

【碩士班】

    本系碩士班旨在培養獨立思考與獨立研究之人才。研究領域與師資陣容多元豐富,課程兼具「文化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兩大領域,在現今的區域研究項目愈趨多元,以及社會上逐漸重視具備跨領域人才的情況下,不論學生的研究興趣為東亞文化與思想、文化創意與應用、東亞政經與兩岸關係、全球化與治理等,修課選擇皆具有廣度與深度。

【博士班】

     本系博士班旨在培養高階之學術研究人才。扣合核心領域課程,強化跨領域研究素質,提供區域研究的紮實訓練。以文化與應用、政經與區域發展二大重點領域,發展東亞研究與教學特色。課程內容設計方面,強調東亞視野、在地實踐、跨域整合及批判思考四大目標,培育具有理論與實踐、全球在地化的高階學術人才。

 

升學就業

升學

 報考本系或校內外文史哲相關研究所,政治、外交、公共事務、國家發展、大陸研究所等

 

就業

1. 東亞漢學、文化應用、政經議題、區域發展等相關研究單位或智庫,從事學術研究人員。

2. 外交、文化、政經、僑務、國家發展等公部門,從事行政或公務人員。

3. 擔任具備專業知識的記者、編輯、旅遊從業人員、行銷、企劃、企業管理人才。

4. 從事翻譯工作,日、韓、英或歐語類外交翻譯專業人才。

5.文化產業等相關創意產業、服務業之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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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海警法立法與實踐之研究
    (2025) 嚴淨柔; Yen, Jing-Rou
    近年來,中國積極透過整併海上執法機構與制定相關法規,強化對周邊海域的實質控制,逐步推進其「海洋強國」戰略布局。自2013年整合多個海上執法單位成立國家海洋局、2018年將海警部隊納入武警序列、至2021年《海警法》正式施行,中國已完成海上執法權力的高度集中,不僅為海警行動提供法律依據,也建構出具有正當性與常態化的執法格局。這些法制進展表面上屬於內政範疇,實際上卻對區域海洋秩序產生深遠影響。《海警法》授權海警可執行驅離、登檢乃至使用武力等行動,條文內容涵蓋範圍廣泛、彈性極高,執行上易產生擴權與誤用爭議。在國際法框架下,《海警法》是否與《海洋法公約》相符,長期以來備受質疑。國際法學界普遍認為,中國透過模糊法條與國內立法,意圖超越國際法準則,重新詮釋專屬經濟區與領海的主權內涵,破壞既有以規則為基礎的海洋秩序,對區域穩定構成挑戰。此外,中國持續運用「非軍事但具威懾性」的灰色地帶操作策略,將海警行動作為維護權益的重要工具,在不引發全面衝突的前提下,逐步鞏固對爭議海域的事實控制。透過法律與執法行動的交互運用,中國有效模糊軍事與執法界線,塑造新的地緣現實,進一步壓縮周邊國家的反應空間。其中,南海作為中國推動海洋戰略的核心場域,不僅涉及多國主權聲索與資源爭奪,也成為域外強權高度關注的焦點。南海擁有豐富的漁業與能源資源,並肩負全球重要海上航運通道的角色。面對中國在此區域加速進行填海造陸、部署海警船艦與強化巡邏機制,菲律賓、越南等周邊國家,以及美國、日本、澳洲等域外勢力,紛紛升高軍事部署、加強聯合巡航與政策協作,試圖遏制中國以「執法」為名、實則擴張控制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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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處理南海爭端途徑之研究:灰色地帶戰略的觀點
    (2024) 方廷軒; Fang, Ting-Hsuan
    近年來,南海海域因為中國崛起,其加強執法力度以及強化維權手段,頻繁與其他主權聲索國家發生南海爭端,而中國如何將如何既有南海國際局勢潛移默化成對中國有利的南海局勢。本論文欲先以中國轉向重視海權以及發展海洋經濟為國家核心利益為背景下,探討南海的經濟價值、地緣價值為何對於中國發展海權如此重要。再者,本論文再從灰色地帶衝突的行為模式與戰術應用之觀點,來分析中國於南海爭端所運用的手段以及如何有效發揮中國海上民兵特殊性。接著,中國與其他南海主權聲索國家所表述主權主張範圍之不同,且與中國主權主張範圍出現重疊的爭議海域,且南海爭端皆發生爭議海域。本論文透過中國與他國的南海爭端案例中,探討中國如何透過非正規軍事力量手段進行南海維權行為,以及對他國進行低度武裝衝突來達到其所獲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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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中關係對馬來西亞南海政策影響之研究:以納吉政府(2009-2018 年)為例
    (2022) 顏俊祥; Gan, Chung-Siang
    關於馬來西亞政治與經濟發展之相關研究多以馬哈迪作為研究主體,即探討馬哈迪對馬中關係或馬國南海政策之影響,抑或以「後馬哈迪時代」作為分析途徑,探討繼馬哈迪以後的兩任首相如何依循馬哈迪政府的對中與南海政策持續發展相關政策。然而,本文旨在以前首相納吉為研究主體與背景,分析納吉政府的馬中關係發展,並瞭解馬中關係對納吉政府的南海政策所產生之影響為何。在納吉任馬國首相期間,馬中關係無論在經濟貿易、社會交流及國防安全等層面,其合作緊密程度可說是達致歷史高點,尤其在經貿層面。始於 2009 年,中國連年成為馬來西亞最大貿易夥伴,並且中國領導人在 2013 年將中馬關係升格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意指兩國未來無論在經濟貿易、社會文化、國防安全等層面,將擁有高度且重要的合作潛力。儘管如此,馬中關係亦並非毫無齟齬,尤其兩國於南海地區擁有主權重疊爭端,而在納吉任政年間,中國基於「九段線」歷史主張在南海的維權作為乃愈趨激進。對此,納吉政府的南海政策制定與實施勢必得格外謹慎與彈性,以免主權爭議破壞馬中友好關係,進而對馬國經濟發展形成重大衝擊。經本文分析與瞭解,納吉乃延續前首相馬哈迪的南海政策基礎,即藉由「有限扈從」、「約束力交往」、「務實經濟」、「優勢阻斷」,以及「間接制衡」等方式對中國採取「避險策略」,以此維護馬來西亞在南海的主權利益,同時也能維續馬中友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