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91

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News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1 of 1
  • Item
    扯鈴運動教練專業能力之研究
    (2010) 蘇麗月; Su, Li-yueh
    本研究旨在瞭解扯鈴運動教練在專業能力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的情形。以自編「扯鈴運動教練專業能力研究問卷」為研究工具。針對「98年全國體委盃民俗體育錦標賽」扯鈴項目及「2009年全國超級盃扯鈴大賽」花式組之參賽隊伍教練為研究對象。根據回收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相依樣本t 檢定、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研究結果如下: 一、扯鈴運動教練之背景,以「男性」、「大學、學院」學歷、就讀「非運動相關科系」、在「國小」服務、職務為「校內非體育教師兼任教練」、年齡分布在「26-34」歲、工作年資「5年以下」、「未取得」教練證書、擔任選手層級以「非選手」經歷等,所佔人數居多。 二、扯鈴運動教練在專業能力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之排序前三項均為「專業態度」、「扯鈴動作技術訓練能力」、「精神力訓練與實施能力」,而以「扯鈴運動訓練相關學理」居末。 三、扯鈴運動教練對專業能力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間之差異,在專業能力七個構面(運動訓練相關學理、專業態度、比賽動作編配能力、心理訓練與指導能力、運動的起源與發展、精神力訓練與實施能力、動作技術訓練能力)之「重要程度」皆高於「具備程度」。 四、扯鈴運動教練在專業能力之「動作技術訓練能力」重要程度與具備程度之七個構面均呈正相關。唯其間之相關程度,僅與「比賽動作編配能力」呈中度相關,其餘則呈低度相關。 本研究發現,扯鈴運動教練在專業能力具備程度上,有18 個題項之專業能力是教練所較不具備的能力,因此,建議教練應積極參與各項教練講習課程與進修活動,運用各種管道充實並吸收新知,以提升本身之專業能力。另外,亦建議相關單位對於教練培訓的課程,可將訓練學理與技術訓練之專業能力加以整合,以提昇扯鈴運動教練在訓練上之學理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