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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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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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營事業經營運動代表隊之個案研究-以A公司為例
    (2005) 林國欽
    國營事業的積極投入,對國家整體競技運動水準之提昇,具有莫大之重要性。目前經營運動代表隊之國營事業,每年投入大筆經費預算於訓練運動代表隊上,既需支付選手營養金,亦需負擔選手之薪俸及退休金,甚至所投入之經費只能當作費用提列,這對國營事業本身具有何助益?因此,本研究乃欲站在一位退休運動員及運動管理研究者的專業角度,深入探討國營事業的投入,其經營動機、考量因素、內部員工支持程度為何?以及民營化後是否有所影響? 本研究以A公司林副總經理及會計室主任為個案訪談對象,針對經營運動代表隊之動機、考量因素及民營化後之影響之主題進行訪談;並以「國營事業內部員工對經營運動代表隊之支持程度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對A公司內部員工491位進行問卷調查,以描述性統計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資料處理。經由訪談及問卷調查後發現: 一、國營事業經營運動代表隊之最主要動機為回饋社會,其餘為宣傳效果及替國家爭取榮譽;另外,國營事業經營運動代表隊之考量因素與企業贊助運動之考量因素不盡相同,分別為回饋社會、宣傳效果、替國家爭取榮譽、球隊能不能有很好的表現、適合東方人的體型等。 二、整體A公司員工對經營運動代表隊之支持度相當高,但若涉及員工利益部份,則支持度呈現略微下降;服務年資深的員工在健康意識、經濟能力及紅葉少棒歷史背景等因素影響下,呈現支持度較年資淺的為高;有運動習慣之員工較無運動習慣者,因對周遭運動相關事物較感關注,因此,對運動贊助或經營運動代表隊之相關議題,呈現支持度高於無運動習慣之員工。 三、民營化後,受訪者認為,初期應不至於影響其經營動機與考量因素,還是會維持與民營化前一樣的政策,不會有太大的改變,惟棒球隊可以變成一支職業化的球隊,為母公司帶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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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國中小學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之研究
    (2008) 郭志強; KUO,CHIH-CHIANG
    摘要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瞭解臺北市國中小學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現況及考量因素,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體育組長之足球隊組訓考量因素情形。採問卷調查,以臺北市國中、小學體育組長為對象,由自編之「臺北市國中小學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調查問卷」,填答結果以描述性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進行比較,獲致研究結果如下: ㄧ、目前臺北市僅有17.07%的國中小學組有足球運動代表隊,且以5人 制足球居多,大部分學校並無計畫在未來組訓足球隊。 二、學校具足球專長教師、教練的熱忱及球員來源,皆是學校足球隊成立 與否、繼續組訓及球隊解散的主要原因。 三、配合學校及學生興趣發展是學校計畫組訓足球隊的最主要成因。 四、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之影響程度大小依序為:「教練專業素 養」、「場地設施」、「選手來源」、「經費預算」、「組訓資源」、 「政策目標」。 五、體育相關系所畢業的體育組長,曾受過體育專業薰陶,因此,對於足 球運動代表隊組訓工作較為重視,可能性亦較高。 六、無足球專長教師(教練)之學校,在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時需要編列 較多經費預算支應外聘教練鐘點費。 關鍵詞: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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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東地區綜合高中學生選修體育課程之調查研究
    (2004) 陳司衛; Chen, Shih-Wei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在探討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選修體育課程時之考量因素為何?冀能對綜合高中學生選修體育課程的情形獲得深入的瞭解,提供辦理綜合高中學校體育課程規畫的參考依據。本研究主要工具為「台東地區綜合高中學生選修體育課程考量因素調查問卷」,並以台東地區之國立台東高中、國立台東女中、國立台東高商、私立公東高工四所綜合高中二年級選修體育課程的學生為研究對象,以普查的方式進行問卷調查,共發出1034份,回收986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95.6﹪。回收問卷以描述性統計、t考驗之統計方法後,獲得以下結論: (一)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選修體育課程時,其考量因素的優先順序為:體育目標因素、場地設備及器材因素、教師行為因素、課程內容因素、學習成果因素、學校行政因素、社會支持因素、傳播媒體因素。  (二)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男、女學生在本研究的八個考量因素中,達顯著差異(α<.05)的有「體育目標因素」、「學習成果因素」、「課程內容因素」、「傳播媒體因素」、「學校行政因素」等五個因素,其差異的情形皆為男生高於女生。 (三)台東地區國立、私立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本研究的八個考量因素中,達顯著差異(α<.05)的有「學習成果因素」、「傳播媒體因素」等二個因素,其差異的情形皆為私立學校高於國立學校。 (四)台東地區職業學校、普通高中轉型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本研究的八個考量因素中,除了「學習成果因素」未達顯著差異外,其餘因素皆達到顯著差異(α<.05),其差異的情形在「體育目標因素」、「教師行為因素」、「課程內容因素」、「場地設備及器材因素」、「學校行政因素」為普通高中轉型之綜合高中高於職業學校轉型之綜合高中;而在「社會支持因素」及「傳播媒體因素」則是職業學校轉型之綜合高中高於普通高中轉型之綜合高中。 從本研究發現,在台東地區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選修體育課程時,體育目標因素、場地設備及器材因素、教師行為因素、課程內容因素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而職業學校轉型或是普通高中轉型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在考量因素之差異情形,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