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91

本系前身為民國35年省立臺灣師範學院4年制體育科,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之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自民國54年起招收學生,並開始接受運動績優學生保送進入本系就讀,提供運動表現優秀選手升學機會。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民國90年8月運動與休閒學院成立,下設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現更名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體育學系及新成立的運動競技學系,體育學系自此脫離教育學院。配合本校由師資培育機構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本系除過去著重師資培育外,也擴展至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為呼應國際學術社群之共識,符應學系實際發展現況,並展現學系在跨域整合、多元發展之企圖,本系於民國110年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有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外,加上人文與自然領域之運動科學內涵,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學生多元發展。

本系70多年來為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與師資培育奠定紥實且豐厚的人力資源基石,未來發展目標在於藉由教學、研究與服務,達成傳播、擴展與應用身體活動為基礎的知識體系,培育優質體育與運動相關的專業人員與領導人才。

News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2 of 2
  • Item
    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建構之研究
    (2012) 林秉毅; Lin, Ping-i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運動中心之營建指標,研究目的首先是建構出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其次分析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之各層級權重,所獲得之結果冀以提供政府單位、民間業者等,未來規劃國民運動中心時之參考。研究採用德爾菲法、模糊分析層級程序法,建構出本研究「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權重調查問卷」。德爾菲法部份,調查學者及實務專家計12位;模糊分析層級程序法權重部份,調查學者及實務專家計18位。所得數據資料將採用平均數、標準差做為瞭解專家學者之意見分佈情況;採幾何平均數計算出三角模糊數,建立模糊成對比較矩陣,以操作模糊權重值來計算指標權重與排序。 本研究結論如下: 1.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於先期規劃層面,共獲得8個主要指標40個題項;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共6個主要指標32個題項;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層面共4個主要指標20個題項。 2.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之模糊權重分析結果,首重營建指標之先期規劃層面、次要為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最後為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層面。另先期規劃層面指標首重為運動中心功能、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指標首重為游泳池運動設施(含SPA)、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層面指標首重設施安全管理。 3.先期規劃層面題項串聯後權重排序首重具有多樣性主體運動空間設施規劃、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題項首重水質過濾系統、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層面題項首重定期進行運動場地與設施安全檢查。 本研究所建構之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主要目為提出細項指標及題項內涵,藉以提供各縣市政府主管國民運動中心部門及建築師事務所等相關部門,有一實質上的參考內容與依據,如此不但可降低多次會議的審查程序,又可確保該地區國民運動中心的籌設品質,另外審查委員專家群代表性更是先期規劃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針對未來研究,建議研究者可從模糊德爾菲法開始操作模糊理論,亦可以朝向加入實證研究的分析,如此將可更清楚知道民眾對於國民運動中心的營建指標內容看法,以做為第二代國民運動中心的規劃參考指標。
  • Item
    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高齡者運動參與行為與滿意度之研究
    (2012) 白勝文; Pai, Sheng-Wen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高齡者顧客運動參與行為與滿意度的影響因素。研究對象為使用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之高齡者,採問卷調查法以便利取樣方式進行研究。於民國101年3月發出200份問卷,回收問卷200份,有效問卷200份。利用信度分析、描述性統計、卡方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雪費爾事後考驗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後,主要研究結果如下:一、受試者的人口統計分析,以「女性」、「65∼69歲」、「大學(專)」、「已婚,配偶健在」、自評健康情形「很好」、「商」與每月自主運用金錢額度「10,001∼15,000元」居多。二、運動參與行為以「公益時段」、「早上8:00∼中午12:00」、「全白天」、一個月使用「超過20次」、單次使用「1~2小時」與「單獨一人」居多。三、不同「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自評健康情形」、「職業」與「每月自主運用金錢額度」的受試者對運動參與行為與顧客滿意度各構面有顯著差異存在。四、不同「票卡種類」、「一天中使用時段」、「一星期使用時段」、「每月使用頻率」、「單次使用時間」以及「運動夥伴」的受試者對顧客滿意度有顯著差異存在。根據研究之結論提出以下建議:一、加強服務人員教育訓練,重視高齡者的個別需求。二、主動以口頭告知高齡者運動中心所提供的服務內容與重要訊息。三、開辦高齡者健康促進課程,提供多元促進健康的管道與方式。四、評估高齡者使用需求,提供滿足其需求之場地設備與服務。五、設計相關促銷方案,讓與高齡者一同前往使用的消費者有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