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事務引導原則與相關因素之研究:學術主管與學務人員的觀點

Abstract

本研究旨在探討美國與我國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並比較大學學務處、教務處、學術主管及導師(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對學生事務引導原則的觀點,以提出未來建構學生事務引導原則的參考,研究的問題包括:一、美國學生事務哲學宣言中的引導原則及其發展歷程為何?二、我國學生事務相關文件中的引導原則及其發展歷程為何?三、四類人員持有的學生事務引導原則是否有差異?四、四類人員反應的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之學校實況與個人觀點是否有差異?五、不同類型學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是否有差異?六、不同個人背景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是否有差異?七、學務處不同功能組別主管對學生事務引導原則是否有差異? 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分析美國學生事務相關學會提出的八個學生事務宣言,及我國三個學生事務重要文件,並經質性訪談七位教務長與學務長蒐集資料,編製「大學學生事務引導原則量表」作為量化研究的工具。「大學學生事務引導原則量表」主要包含「大學教育目標」、「學生觀點」、「環境觀點」、「學生事務目標觀點」、「學生事務策略觀點」、「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學習觀點」等分量表,除「大學教育目標」分作「學術專業與能力」、「個人發展」、「公民素養」三類別外,其餘均以「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等模式類別編擬題項。量表經專家評定內容效度,並以內部一致性係數建立信度。研究對象以全國145所大學校院(不含軍警院校、空中大學)為母群,依地區學校類型分層叢集取樣79校,每校發給30份量表,總計發出2,370份,實際有效量表1,565份。資料分析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雙因子變異數分析、t檢定等以回答研究問題。 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包括: 一、美國學生事務引導原則發展經歷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三大階段,主要引導原則面向包含對大學教育目標、學生、環境、學生事務目標、學生事務策略、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學習等部份。 二、臺灣學生事務發展經歷威權管理、摸索轉型、專業萌芽三大階段,引導原則由管理逐步邁向強調行政效能的服務導向,但尚未達發展階段。 三、在大學教育目標上,四類人員一致呈現最重視「學術專業與能力」目標,其次是「個人發展」目標,較不重視「公民素養」目標。在「學生事務引導原則」整體上,我國大學學生事務主要以「學生服務」引導原則為主,而「父母替代」最不受認同。至於,各分量表部分: (一) 對「學生觀點」,一致偏向學生尚未成熟的「父母替代」引導原則。 (二) 對「環境觀點」,一致偏向增進環境之學習功能的「學生學習」引導原則。 (三) 對「學生事務目標觀點」,一致偏向維護校園安全與紀律的「父母替代」引導原則。 (四) 對「學生事務策略觀點」,學務處主管偏向「學生服務」引導原則,其餘沒有明顯的偏向。 (五) 對「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和導師偏向視學生事務工作者為教育者的「學生學習」引導原則。 (六) 對「學習觀點」,四類人員一致強調引入學生經驗的「學生學習」引導原則。 四、四類人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反應的學校實際重視程度明顯低於個人觀點。 五、在學校類型中,「私立普通大學」對「學生事務引導原則」普遍較其他類型學校重視或認同,但對學生持較不成熟觀點;「公立普通大學」較不看重學生事務目標與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但對學生持積極的觀點;「私立技職校院」較其他類型學校普遍不重視「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對學生持較不成熟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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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學生事務, 引導原則, 大學教育目標, 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 學生發展, 學生學習, student affairs, guiding principles, institutional goals, in loco parentis, student service, student development, student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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