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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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者是否對併購案中的企業社會責任公司區別對待?
    (2013) 杜盈盈; Ying-Ying Du
    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公司要求經理人追求多重目標以滿足不同的利益關係人的要求,但公司進行併購活動的目的往往是爲了使公司價值實現最大化。由於企業社會責任公司的多重目標對於併購績效的影響尚未可知,亦無文獻探討過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與併購績效之間的關係,所以本文檢驗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是否會影響主併公司短期宣告效果及長期股價績效。實證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公司在宣告期間可以獲得顯著更高的股價報酬;但在長期之後其股價表現則不顯著地低於非企業社會責任公司。短期實證結果支持了本文假說,即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確實可以充當一個“保險信號”的角色,為主併公司獲取更多利潤;但在主併公司的長期並購績效方面,還需做進一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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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社會責任公司的股票購回之宣告效果
    (2015) 邱昱瑄; Yu-Hsuan Chiu
    過去文獻顯示企業社會責任(CSR)可以增進公司的財務績效, CSR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可被視為一種公司聲譽的保證,進而提升公司價值,但也有文獻顯示CSR與財務績效二者關係不明。本研究利用CSR公司從事股票購回事件中,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是否能為公司創造價值? 過去文獻表示當公司宣告股票購回時,可能會因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而有顯著為正的宣告報酬,也有文獻指出有多餘自由現金流量的公司更易執行股票購回; 而CSR相關的文獻中亦指出缺乏投資機會的公司也可能將資源投入到CSR中。本研究提出對立假設,CSR公司所營造的聲譽的保證可被視為”保險效果”,從事企業社會責任的公司(CSR公司)相較於沒有從事企業社會責任的公司(非CSR公司),在宣告股票購回後,會有較佳的宣告效果(即有更高的宣告報酬); 相反地,CSR公司也可能被市場解讀為自由現金流量過多、缺乏投資機會,而導致股價績效相對表現較差。此外,本篇嘗試檢視股票購回公司的實際購回政策情形,來推論企業社會責任公司的聲譽保證。本篇結果中,CSR公司和非CSR公司在購回宣告後,都有顯著為正的宣告報酬,與過去股票購回研究一致。然而,CSR公司較非CSR公司之間的差異是顯著為負的關係,即CSR公司表現較非CSR公司較差。公司的購回情形方面,CSR公司則較非CSR公司有較多的完成購回事件,雖然實際購回的比率沒有顯著差異。此外,長期下CSR公司與非CSR公司財務表現都相較市場顯著較佳,但CSR公司仍然較非CSR公司財務表現顯著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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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虧轉盈公司股價之表現及影響因素之探討
    (2017) 游曜菱; You, Yao-Ling
    本研究針對2006年第一季至2016第二季之台灣所有上市櫃股票的財報,篩選出2714筆每股盈餘連續四季為負且第五季由虧轉盈的樣本,探討由虧轉盈的資訊的宣告對於股價的平均累積異常是否具有正向的影響力,並探討其影響平均累積異常報酬的原因為何? 本研究採市場調整模式估計由虧轉盈的資訊的宣告日前後的累積異常報酬,並針對(0,0)、(0,+1)、(-1,0)、(-1,1)、(-2,+2)、(0,+2)、(-2,0)、(+1,+22)、(+1,+44)九個窗期計算平均累積異常報酬,分析由虧轉盈資訊的宣告效果並作為多元迴歸及Probit 模型的應變數研究影響平均累積異常報酬的原因。根據過去文獻探討,選用成交量變動百分比、自營商持股比例、月營收成長比率、負債比率、股東權益報酬率、Beta值作為自變數及控制變數,而第二部分則將樣本分群,根據平均累積異常報酬分成前25%的平均累積異常報酬及後75%的平均累積異常報酬作為Probit 模型的二元應變數,以相同的自變數更進一步探討造成前25%的平均累積異常報酬的決定性因素。 實證結果顯示,在由虧轉盈資訊宣告日前後,樣本具有正的平均累積異常報酬,且皆為顯著的關係,代表由虧轉盈的資訊能夠帶給股價有好的表現,但平均累積異常報酬的幅度並不大,宣告效果並不強。在多元迴歸模型及Probit模型分析中,影響累積異常報酬的主要因素為股東權益報酬及自營商持股比例,且皆與平均累積異常報酬呈現正向顯著關係,本研究推論,股東權益報酬率為經營績效的指標,投資人衡量企業的獲利能力時,會參考股東權益報酬率,因而造成宣告日前後較高的平均累積異常報酬。在自營商持股部分,過去文獻顯示自營商傾向逢低買進持股,於股價高漲時獲利了結,因此本研究也推論,自營商傾向於由虧轉盈當季先提前進場布局,造成由虧轉盈資訊宣告後獲利了結,平均累積異常報酬也隨之推高,而本研究的成交量變動百分比在九個窗期當中,顯著次數較低,因此本研究並不能斷言其變數能夠影響宣告後的平均累積異常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