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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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力下放與教師的專業自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2-12-??) 黎萬紅; 盧乃桂
    面對全球化的衝擊,港臺兩地均積極進行教育改革。權力下放以及提高教師的專業自主性,成為了兩地教育改革共通的主要政策方向。在權力下放政策下,兩地中央政府的角色獲得了重新的定位,地方教育部門的角色日形重要,校本管理更成為重要的改革措施。綜觀兩地的經驗,教育分權充其量是介乎分散與委派管理的狀態。在多重機構權力重新定位的情境下,在學校層面,增加了各特分者的參與機會,然而,香港教師的參與代表性非常低,臺灣學校引入了較多的家長及教師的參與,學校微觀政治卻日趨複雜。面對日趨複雜的工作環境,兩地教師的脆弱性日增。要真正釋放教師的專業空間,相信需要政策及學校層面的改革配合。教師的增權,仍是兩地一條漫長的追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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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決定的賦權迷思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1-07-??) 周淑卿
    英、美、紐、澳等英語系國家在90年代藉由全國課程與測驗的架構,加強中央的控制權;其課程政策顯現出課程權力集中化的趨勢。然而在學校管理方面,則遵行私有化、市場化原則,強化學校自主管理,以促進其服務品質,表現出「離中化」的傾向。然而,全國測驗成績提供家長選校的依據,市場機制促使學校遵行國定課程。於是象徵離中化的自由市場與代表集中化的國定課程(及全國測驗),共同加強了中央政府的課程集權,間接造成教師的去專業化。我國的九年一貫課程提倡「學校本位課程發展」,使我國的課程呈現出權力離中化的傾向,象徵我國的教師「賦權」時代來臨。但我國與前述國家的課程架構近似,不宜簡單地宣稱:離中化等於賦權。本文指出在九年一貫課程下,教師並未增加一些前所未有的課程決定權;由其課程決定的層次看來,也難以跳脫課程執行者的角色;受限於績效責任的要求,而使教師的責任多於權力。與其說在目前的課程改革中產生了「教師賦權」,不如說中央藉此政策要求「教師增能」。然而,若教師未能充分發展其專業知能,擴權只會適得其反;目前有限的賦予權責,未必不宜。賦權(empowerment)非但是讓教師「擴權」,更須「增能」。政策上對教師授權的多寡,應依教師能力而調整,方有利於教師成為真正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