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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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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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家長對其孩童身體活動行為之促進因子與障礙因子探討-以臺北市早療醫療院所為例(2021) 黃懿民; Huang, Yi-Min本研究目的為探討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身體活動之現況與家長對於其孩童在身體活動行為的相關因素,並運用PRECEDE-PROCEED模式中「教育評估和生態評估」的階段將相關因素進一步分析為促進因子與障礙因子,瞭解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之家長在前傾、增強、使能因素上如何促進或阻礙其孩童身體活動之行為。隨機抽樣選取臺北市進行早期療育的醫療院所之孩童(n=304),並以結構式問卷調查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的家長對孩童在身體活動上相關覺知以及障礙。研究結果顯示臺灣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平均一天的身體活動時間僅43.09分鐘,而家長對身體活動的覺知、親職支持、親職效能以及是否有專家提供建議以及家長本身的身體活動時間、孩童靜態遊戲時間能夠有效預測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的身體活動時間(R^2=.282)。為了能夠提升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的身體活動時間,本研究建議:(1)提升家長在孩童身體活動重要之相關知能 (2)專業人員應加強將身體活動融入日常的相關建議及衛教 (3)政府應設立臺灣學齡前身體活動的相關指引,其中也應包含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知相關建議 (4)政府應加強在遊戲空間提供適切且通用設計之共融設施。Item 發展遲緩兒童幼小銜接之協同行動研究(2006) 林秀錦; Lin,Hsiu-Chin本研究以協同行動研究方法,研究者和一所幼稚園老師合作,為園內六位發展遲緩幼兒及家長提供幼小銜接服務,並於幼兒上小學後進行追蹤。研究為期一年,從中探究如何提供發展遲緩兒童幼小銜接服務,以及提供銜接服務的成果。 研究主要以訪談和觀察進行資料蒐集,並輔以相關文件進行相互檢證。 經過資料分析與詮釋,研究者呈現銜接服務的歷程,並且發現,提供幼小銜接服務,讓發展遲緩幼兒的家長安心且更有能力,讓國小為發展遲緩幼兒做好準備,幫助發展遲緩幼兒適應新環境,促進家長與國小老師的正向互動,也使得幼稚園和國小建立友善的關係。 此外,研究者從歷程中歸納出以下重要議題:轉銜工作易淪為形式、家長需要訊息和心理支持、幼稚園老師缺乏資訊、在提供家長支持中,幼稚園老師感受到轉銜服務的重要性、幼小聯繫與溝通不易、緩讀是許多發展遲緩幼兒家長的選項、該重視個別化轉銜的規劃與執行、鑑輔會是轉銜過程中的推手等。 整體來說,遲緩幼兒的幼小銜接是生態系統的大工程,需要各個系統的連結和整合。Item 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之研究-以臺北縣為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9-11-??) 柯秋雪; Chiou-Shiue Ko隨著國內對於早期療育相關法令與政策的推動,全國第一大縣-臺北縣政府亦致力於早期療育的服務,並已建立服務體系,早期療育到宅服務也受到重視,然而目前很少有相關的實徵性研究探討全國或縣市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的情況。因此,研究者希望經由本研究的探討,檢視臺北縣現行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施行的情形,據此希冀對於臺北縣早期療育的到宅服務提出有效的建議,提供相關行政單位與早期療育單位對到宅服務規劃與執行的參考,以利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未來的推展,精進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品質。本研究資料的來源包含文件(如早期療育機構到宅服務簡訊、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內政部兒童局與台北縣到宅服務計畫的內容等)、研究者的研究日誌、半結構性的個別的深入訪談與迷你焦點團體訪談;部分資料則經由追蹤的電話訪談蒐集。研究結果依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政策規劃與發展方向、到宅的專業服務方式與團隊合作、到宅服務的效益、到宅人員和家長的關係與合作的重要性、到宅服務面臨的困境等五方面說明,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Item 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之研究-以臺北縣為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9-11-??) 柯秋雪; Chiou-Shiue Ko隨著國內對於早期療育相關法令與政策的推動,全國第一大縣-臺北縣政府亦致力於早期療育的服務,並已建立服務體系,早期療育到宅服務也受到重視,然而目前很少有相關的實徵性研究探討全國或縣市早期療育到宅服務實施的情況。因此,研究者希望經由本研究的探討,檢視臺北縣現行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施行的情形,據此希冀對於臺北縣早期療育的到宅服務提出有效的建議,提供相關行政單位與早期療育單位對到宅服務規劃與執行的參考,以利早期療育到宅服務未來的推展,精進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品質。本研究資料的來源包含文件(如早期療育機構到宅服務簡訊、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內政部兒童局與台北縣到宅服務計畫的內容等)、研究者的研究日誌、半結構性的個別的深入訪談與迷你焦點團體訪談;部分資料則經由追蹤的電話訪談蒐集。研究結果依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政策規劃與發展方向、到宅的專業服務方式與團隊合作、到宅服務的效益、到宅人員和家長的關係與合作的重要性、到宅服務面臨的困境等五方面說明,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Item 資源匱乏地區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據點服務實施情形之探討(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13-03-??) 林雅容; Ya-Jung Lin本研究目的在檢視資源匱乏地區之社區療育據點服務實施概況,以2010 年接受中央政府單位補助辦理據點服務之四個機構為研究對象,透過實地訪視及文件分析蒐集研究資料,輔以電話訪談釐清文件資料有疑慮之處。研究結果發現:一、機構與政府單位的協調、專業人員與服務使用者的互動,以及專業人員間的支持,有助於據點服務的推展及滿足兒童及其家庭的需求,顯見於據點設置、定點式及走動式服務規劃、專業人力協調之相關討論;二、機構與據點設置區域的社會服務單位建立合作關係,提供早療服務,從中增進家長之資源使用的近便性。囿於目前未有相關法規釐清機構間合作的權責,資源的連結及共享大多建立在機構的努力及彼此的信任和配合;三、「家長參與」此一理念對於服務成效具正向影響,但是,專業人員需顧及兒童及其家庭之特質與作息,避免造成家長的親職壓力。由於政府單位並未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的費用,使得專業人員不易推展相關服務;而現有的服務也鮮少與區域特質有所連結;四、政府現有對據點服務的補助遠低於機構式的服務,每名兒童補助金額差距高達6,056.67 元至17,390.47元。最後,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出五項實務工作的建議:一、政府單位應關注療育資源匱乏的地區;二、政府單位宜採納跨部門之合作方式,協助機構辦理據點服務;三、政府單位宜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的補助經費,增強機構對於家庭的關懷;四、機構宜落實專業團隊會議,增強團隊成員對於服務內容的了解;五、機構宜關注服務使用者的個人經驗,具體呈現服務成效。此外,本研究亦對於未來研究提出兩項建議:一、宜呈現兒童及其家庭或社區居民的服務使用經驗及主觀感受;二、應呈現服務承辦機構與在地機構的合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