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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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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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輔導校園性騷擾自閉症行為人之個案研究
    (2020) 鄭傑陽; Cheng, Chieh-Yang
    本研究採用個案研究的方法,探究教師為自閉症學生實施性平教育課程與相關教育輔導對學生行為之影響。透過半結構訪談的方式,針對4件國、高中自閉症學生涉入校園性騷擾之事件,訪談11位班級導師、特教個管老師與防治教育人員,加上研究者自我陳述,從中探討教師輔導教育自閉症學生之歷程,以及學生發生性騷擾事件前後脈絡與對其後續行為之影響。 本研究發現如下: 一、自閉症學生發生校園性騷擾事件的原因可能有個人生理特質、心智理論發展不足與性別對性騷擾的認定。 二、曾受性平相關培訓之教師,對自閉症進行性平教育課程會較有信心,學生配合度較高,效果可能較顯著。 三、輔導成效可能會受到自閉症學生之認知功能、行為問題、自我控制能力、家庭支持與教師監控等因素影響。 四、自閉症學生在教育輔導後皆有達到行為頻率及強度降低的效果。 五、性平教育課程對於認知功能低落或自我控制能力差的自閉症學生效果可能有限。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論提出相關建議,作為教育單位、教師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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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北區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性知識、性態度及性安全行為之調查研究
    (2006) 詹雅靜; chan yaching
    本研究旨在瞭解目前台灣北部地區國中資源班學生對性知識、性態度與性安全行為的情形,探究學生在不同背景變項下,其對性知識、性態度與性安全行為之差異情形,以及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對性知識、性態度與性安全行為之間的相關分析。 本研究以台灣北部地區國中資源班學生為研究對象,以研究者自編之「國中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對性知識、性態度與性安全行為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問卷包括四個向度。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平均數、標準差、百分比、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事後比較法等統計方法加以處理。 本研究所得結論如下:首先在學生的性知識、性態度與性安全行為之現況方面發現:性知識程度偏低、性態度偏向積極而正向、以及在性安全行為上騷擾的頻率頗低;其次在學生的性知識、性態度與性安全行為之差異方面發現:其在性知識、性態度、性安全行為之總層面及各分量表上不因個人背景變項之不同,均未達顯著差異水準;在學生的性知識、性態度與性安全行為之相關方面結果發現:國中資源班學生的性知識和性態度之間有顯著正相關;其性知識和性態度呈顯著正相關,亦即資源班學生的性知識愈高,其性態度也就愈積極正向;其次在整體性知識與整體性安全行為,達顯著正相關,各分量表上亦都達顯著正相關,顯示其性知識程度愈高,則性安全行為愈積極正向;然而在整體性態度與整體性安全行為之間,未達顯著相關,其各分量表上僅口語上性騷擾,達顯著正相關,顯示國中資源班學生的性態度同意度愈高,則其性安全行為愈積極正向。最後提出一些對未來研究及相關單位的建議。 關鍵字:性教育、智能障礙、資源班、性知識、性態度、性安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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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幽暗暗見曙光:性騷擾受害者申訴歷程之研究
    (2005) 黎欣怡; Hsin-Yi Li
    中文摘要 本研究以質性研究、生命史研究法,深度訪談兩位受到性騷擾並尋求行政救濟、歷經申訴歷程的當事人,研究目的在瞭解她們在申訴歷程中的經驗,探討性騷擾事件、申訴歷程經驗對她們的影響,並試著瞭解她們在申訴歷程期間所感受到的壓力源及需求,並探討她們成功因應申訴歷程的復原力。 研究結果發現,申訴者在申訴歷程中所面臨的困境有:(1)主管、掌握權威者往往未能正視性騷擾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專業知能(性騷擾議題、調查與申訴流程)的缺乏。(2)申訴過程中不專業的對待,即掌握權威者以不處理、不受理、無法處理等說詞,或是敷衍的處理方式,企圖說服、威脅、勸阻申訴者的申訴訴求。(3)對加害人不等值(未符合比例原則)的懲處,以致申訴者權益未受保障,而未能獲得公平正義的結果。(4)懲處決議執行、落實與追蹤上的落差。而她們所經歷的性騷擾及申訴歷程也帶給她們程度不等的負面影響,像是生理上的不舒服,心理上的恐懼不安、委屈、憤怒,對自我的否定,感受到無助、無力,對人性的質疑,無法信任,人際關係的疏離冷漠,對異性關係的小心謹慎,對這個社會的負面看法,造成她們在人際關係、生活及職業功能上的負面影響。她們的壓力源除了來自性騷擾事件、申訴歷程所遭受的不專業對待外,尚來自自己與專責處理性騷擾單位及人員之間權力、資源上的差距所致。她們期待國人、這個社會能夠正視性騷擾問題,在走申訴歷程的過程中能被賦能,真相能被公平公正地還原,而獲得公理正義以及人格尊嚴、自身安全感的被保障。 在本研究中也發現,她們在申訴歷程中所展現的復原力有:(1)採用問題解決的因應;(2)態度溫和、立場堅定、自主地表達;(3)瞭解自己的需求與申訴底限;(4)談判技巧的使用;(5)自我肯定、自我期許的力量;(6)學習放下,情感的釋懷;(7)負面情緒的處理與宣洩;(8)遇到困難不放棄的韌性;(9)感受外界的支持與善意,願意伸出求援的手;(10)視生命中的挑戰為成長的機會;(11)積極地尋求他人建議與協助;(12)積極尋求諮商與法律資源;(13)懷抱希望;(14)豁達人生態度的展現;以及(15)隨著時間的流逝、事件落幕、人生機運帶來的療癒效果。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以提供助人工作者(訪談員、調查人員、諮商師)實務工作上及未來研究上的參考。 關鍵字:性騷擾、申訴歷程、壓力、因應、復原力、生命史研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