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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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五年六月

政府為了推行國民教育,提升國內民眾的知識與生活水準,有感於中學師資培育的重要,而設立了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本系前身即為省立師範學院二年制音樂專修科,創立後僅招收一屆學生。本系成立之初科務及系務由蕭而化教授籌畫經營,漸具規模。

民國三十七年

本科設備擴充後,添設了五年制之音樂科系。

民國三十八年八月

由戴粹倫教授繼任,摹撫前規,精心擘劃,學校規模逐漸擴大,學生人數日益增加,本系亦隨著學校之擴展,日漸進步。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

本校升格為省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隸屬文學院。

民國五十六年六月

本校改制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民國六十一年

張錦鴻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增添教學設備,加強師資陣容,擴充教室,提高學生水準,全系同仁,共同努力,使系務蒸蒸日上。

民國六十四年秋

張錦鴻教授辭去主任兼職後,由張大勝先生繼掌系務。接任以來,在課務、設備、師資及學習風氣各方面戮力革新。

民國六十九年

鑑於國內音樂教育偏重於音樂教師的培養與演出表演的人才,卻忽視了音樂學以及深刻音樂藝術的研究,為培養高級音樂學術及藝術人材的需要,成立了國內第一所音樂研究所。設有音樂學、作曲、指揮三組。分別由許常惠、劉德義和張大勝教授負責各組的教學、招生與研究事務。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

張主任任期屆滿,由曾道雄教授接任,積極充實,期使音樂系精益求精,更趨理想。

民國七十一年八月

本校成立藝術學院,音樂學系及音樂研究所改隸屬於藝術學院。而本所因應音樂教育發展之需要,又增設音樂教育一組,由當時之所長曾道雄教授與陳茂萱教授共同負責。

民國七十四年

陳茂萱教授任系主任,配合政府教育措施,促進音樂學術發展,成立音樂教育學會。

民國八十年

許常惠教授續接系主任,領導系務繼續過去之努力。而研究所作曲組改由陳茂萱教授負責,音樂教育組改由范儉民教授負責。

民國八十一年

有鑑於表演藝術之重要,而國內仍無演奏演唱組別的開設,因此研究所增設演奏演唱組,招收各種樂器專長的學生,造就了許多技藝精湛、藝術性深厚的演奏家。

民國八十四年

陳郁秀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後,更將音樂學系之觸角延伸至更廣大之社會層面,參與師大藝術節、鼓勵師生舉辦音樂發表會、教授聯合音樂會,將音樂學系之學校教育角色,賦予更積極之社會教育特色。

民國八十六年

陳郁秀教授榮升藝術學院院長,由本系李靜美教授接任,旋即戮力於規劃未來本系學術發展及教學興革之方向,使師資培育與創作演奏人才訓練得以兼顧,並在帶領本系邁向21世紀之際,得以屹立於國內外音樂教學顛峰。

民國八十九年

由錢善華教授任系主任,樸實親切的作風使全系師生更加和樂融融。同時積極參與博士班民族音樂研究所的申請籌設。對台灣傳統與民族音樂的保存研究與發展,以及國內音樂學術水準的提升,大專院校音樂教育師資的培育等各方面都作出重要貢獻。

民國九十年

國內第一所音樂博士班暨民族音樂研究所成立更加奠定本系之學術地位。為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與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菲律賓大學民族音樂系教授Jose Maceda,陳必先教授,客席指揮Raimund See來台指導本系學生,並辦理有鋼琴音樂三百年研討會,音樂教育學術研討會,戴粹倫小提琴比賽,張彩湘教授逝世十週年紀念音樂會等活動,並承辦文建會民族音樂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同時,本系交響樂團至高雄台南等地演出,舉行[21世紀浪漫的英雄]年度音樂會,透過這些活動不但提供密切互動,更促進本系師生更加精進。

民國九十三年

由柯芳隆教授任系主任,在持續不斷安排國內外傑出音樂家蒞系交流外,本著作曲家的理念,更致力於新音樂的推廣。於十一月音樂系近全體師生台灣首演浦朗克的歌劇「斷頭臺上的修女」,十二月由音樂系管弦樂團巡迴演出新音樂之作品,積極鼓勵系內演講活動,協助民族音樂研究所之數位典藏工作,同時參與表演藝術研究所之申請籌設。半世紀以來,本系所不僅培養了台灣最多的音樂教師,同時也造就不少音樂藝術與學術專業人才,畢業生足跡遍及海內外。

民國九十七年

由林明慧教授接任系主任,為給予師生一個更優良的教學與學習環境,將大規模更新琴房、研究室、樂器及教學器材等設備。此外,更將極力促進系所與國際學術單位之合作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並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期盼透過這些活動,促使本系師生不斷精進,維持具國際競爭力之展演與研究成果。

民國一零一年

由楊艾琳教授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四年

楊艾琳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陳沁紅教授接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七年

陳沁紅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楊瑞瑟教授接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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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賀爾斯頓《為低音管與鋼琴的F大調奏鳴曲》之樂曲分析與演奏詮釋
    (2025) 江紫瑄; Chiang, Tzu-Hsuan
    本論文旨在探討威廉・馬丁・耶茨・賀爾斯頓 (William Martin Yeates Hurlstone, 1876-1906,以下簡稱賀爾斯頓)《為低音管與鋼琴的F大調奏鳴曲》(Sonata in F Major for Bassoon and Piano)。 賀爾斯頓是一位二十世紀初的英國作曲家與鋼琴家,而這一首作品是浪漫時期為數不多的低音管曲目之一。就目前而言,國內關於賀爾斯頓的文獻記載並不多,對於他的生平及音樂風格也不甚了解。因此,筆者希望藉由深入探究其作曲家的生平貢獻與相關背景,進行樂曲分析與詮釋,並表達個人見解。這將有助於進一步理解與認識作曲家及其作品。全文分為四個章節。第一章為緒論,包含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與範圍;第二章探討賀爾斯頓的時代背景,概述作曲家的生平、創作與音樂風格;第三章為《為低音管與鋼琴的F大調奏鳴曲》之樂曲分析與演奏詮釋;第四章則為論文之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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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瀞儀大提琴學位音樂會音樂會解說報告暨規劃理念
    (2025) 黃瀞儀; Huang, Ching-Yi
    本場音樂會的規劃理念,源自於筆者對奏鳴曲的鍾愛,奏鳴曲是器樂曲中的重要體裁之一,有著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發展脈絡,從巴洛克時期到20世紀,奏鳴曲在形式和內容上都得到了不斷的發展和完善,形成了豐富多樣的風格和流派。不同時期的奏鳴曲,在音樂風格和創作理念上都有所不同,例如:巴洛克時期的奏鳴曲注重對位技巧的運用;古典主義時期的奏鳴曲注重形式的嚴謹和完整;浪漫主義時期的奏鳴曲注重情感的表達;20世紀的奏鳴曲又展現截然不同的風景,除了曲式仍有古典時期奏鳴曲的影子,其寫作手法,例如節奏和調性的運用、樂句的處理都與傳統的奏鳴曲不一樣。因此,筆者認為,探索奏鳴曲的歷史發展,不僅可以欣賞不同時期、不同風格的奏鳴曲作品,還可以了解奏鳴曲的發展演變過程,以及不同作曲家對奏鳴曲的創作理念和技巧;其次,在演奏表現上,奏鳴曲也是最能展現彼此合作默契的樂曲形式,器樂奏鳴曲通常由兩件或兩件以上的樂器合奏而成,各個樂器之間相互配合、相互交織,共同完成音樂的表達,因此,演奏奏鳴曲不僅需要精湛的演奏技巧,還需要演奏者之間深入的溝通和默契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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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雯詠大提琴學位音樂會樂曲解說報告暨規劃理念
    (2025) 楊雯詠; Yang, Wen-Yung
    本場學位音樂會以呈現不同作曲家及音樂時期的獨特風格為主軸,選擇布拉姆斯、拉赫曼尼諾夫及孟德爾頌等音樂巨匠的作品。首先,布拉姆斯的《E大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三十八展現了其對古典音樂傳統的敬意,同時融入浪漫主義的情感張力與個人風格。作品的三個樂章,從厚重的開篇到輕盈的第二樂章,再到富有技術挑戰的賦格形式,均需要演奏者在詮釋中平衡情感深度與技巧表現,尤其要突出大提琴的中低音域特質。接續,拉赫曼尼諾夫的《無言歌》以深刻的旋律呈現出濃厚的抒情性與思鄉情懷,作品中大提琴的歌唱性旋律與鋼琴的和聲交織,演奏者需在音色表現上追求如人聲般的柔和與連貫,同時細膩詮釋情感的微妙變化。而孟德爾頌的《D大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五十八則是一部結構清晰、節奏輕快的作品,展現了孟德爾頌音樂中典型的優雅與熱情,演奏者需在流暢度與節奏感的掌握中,與鋼琴達成默契,完美詮釋樂曲的輕快與明亮。這三部作品在音色變換、情感表達與技巧挑戰上均具獨特的難度,透過對作曲家生平與作品背景的深入研究,筆者不僅在演奏技術上獲得提升,也對作品的音樂語言與時代背景有了更深的理解。而過程中,指導教授的悉心指導為我的演奏詮釋與琴藝發展提供了極大的幫助,讓我能夠順利完成此次音樂會的挑戰,並更接近作曲家原意,精確表達作品的音樂內涵與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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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利克斯·德萊賽克《降B大調單簧管奏鳴曲,作品三十八》之樂曲分析與詮釋
    (2023) 薛婷尹; Hsueh, Ting-Yin
    十九世紀中期歐洲興起以法蘭茲.李斯特(Franz Liszt, 1811-1886)及威廉.理查.華格納(Wilhelm Richard Wagner, 1813-1883)為首的「新德意志樂派」(New German School),提倡多個新興樂種的創新,而德國作曲家費利克斯.德萊賽克(Felix Draeseke, 1835-1913)亦是其中一員。全文探討德萊賽克創作於1887年的《降B大調單簧管奏鳴曲,作品三十八》(Sonata in B-Flat major for Clarinet and Piano, Op. 38),經由筆者的研究與和聲的分析發現此曲展現大量的素材拼貼、主題動機的多重再現、單簧管與鋼琴之間的密切關係以及戲劇性的氛圍轉換,同時帶著浪漫保守派的風格。 本論文共分為四個章節:第一章為緒論,說明引發筆者的研究動機與目的及研究範圍與方法。第二章將透過資料庫統整作曲家的生平及樂曲創作背景特色。第三章為全曲的架構整理、和聲分析與筆者的演奏詮釋以及第四章將彙整以上的結果作為結論。期望透過深入的了解與統整,能貼近當時的音樂風潮與樂曲樣貌,進而提升對樂曲的敏銳度及詮釋的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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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瑞A大調小提琴奏鳴曲作品十三 分析與詮釋
    (2020) 蘇品瑜; Su, Pin-Yu
    佛瑞 (Gabriel Faure, 1845-1924) 的創作生涯橫跨了十九世紀末的浪漫樂派,以及二十世紀初的現代樂派,因此他早期與晚期的音樂風格會有明顯的不同。但他依然能將不同樂派的創作手法兼容並蓄,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獨特風格。《A大調小提琴奏鳴曲》 (Violin Sonata No. 1 in A Major, Op. 13) 為佛瑞早期的第一首室內樂作品,當中使用的旋律與風格,除了符合浪漫樂派的特質,也有豐富的和聲變化,以及大膽的轉調手法。因此本論文將會進一步探討,佛瑞是如何將創新的和聲手法,融入傳統的浪漫樂派作品中。這首作品在單純優美的旋律中,同時蘊含豐富的和聲色彩,而使音色與情感有更細膩的層次,進而增加了演奏者在詮釋樂曲的難度。 本論文將分為五個章節來探討。第一章為研究動機與研究方法,第二章為十九世紀法國的音樂背景,以及佛瑞的生平概述;第三章介紹佛瑞的創作特色與手法,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別為樂曲分析及演奏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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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綺響-幻想曲與奏鳴曲的對話
    (2020) 劉美君; Liu, Mei-Jun
    對於器樂作品來說,幻想曲跟奏鳴曲分屬兩塊不同的領域,在演奏上也有許多探討之處,這些對長笛詮釋亦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幻想曲(Fantasia)源自希臘文中的Phantasia一字,在音樂上指的是一種較為自由的樂曲形式。十六世紀以前的幻想曲,指的是樂曲中帶有即興風格的聲樂曲。爾後,幻想曲開始逐漸發展成由單一樂器演奏的樂曲,其樂曲仍保有自由形式,擁有較多的音樂表情與彈性速度,強調音樂本身的豐富想像力,並賦予作曲家更多的創作空間。 奏鳴曲(Sonata)一字源於自拉丁文的Sonare,即發出聲響之意。在十七世紀時,被通稱為器樂曲的形式。巴洛克初期的奏鳴曲,可由單一樂章或是多樂章而組成,樂章之間沒有固定的順序或樂曲形式。到了古典時期,發展為三到四個樂章的大型曲式,第一樂章為奏鳴曲式(Sonata form) 包含呈示部、發展部、再現部。第二樂章為歌謠曲式,一般為二段體,第三樂章為輪旋曲(Rondo)。這樣的沿革,使古典時期的奏鳴曲漸漸確立雛型,更為日後奏鳴曲的創作形式奠定了根基。 本文將以幻想曲與奏鳴曲為主軸,並透過六首長笛作品(三首長笛幻想曲、三首長笛奏鳴曲),探討幻想曲與奏鳴曲的起源與發展。這六首作品,樂曲風格橫跨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四個時期,體現了不同時期的音樂特色,希望能藉由幻想曲與奏鳴曲這兩個主題,更深一步地去探究其音樂裡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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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貝卡‧克拉克《中提琴與鋼琴奏鳴曲》之分析與詮釋
    (2011) 盧妍年
    筆者以克拉克身處的維多利亞時代背景及生平做為開端介紹,並探討克拉克的創作風格、手法及報章雜誌對其音樂的觀點;克拉克身為女性作曲家的地位在當時受到莫大的關注,間接影響了她爾後的創作生涯。其次就克拉克《中提琴與鋼琴奏鳴曲》各章節曲式的架構、段落、調性、素材…等做分析,最後筆者將以個人觀點對克拉克《中提琴與鋼琴奏鳴曲》做音樂的詮釋,使本篇論文在研究背景和內容後,有實際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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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撒意第三號、第六號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之分析與詮釋
    (2010) 王建堂; Chien-Tang Wang
    身為偉大小提琴家與作曲家的伊撒意(Eugène Ysaÿe, 1858-1931),於1924年創作作品第二十七號的六首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此作品堪稱繼巴赫六首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帕格尼尼(Nicolò Paganini)二十四首隨想曲之後最重要的無伴奏小提琴作品,其風格與美學繼承了巴赫作品的精髓,技巧上則延續了帕格尼尼隨想曲的技術難度,並平衡了前代作曲家偏重音樂,或是偏重技巧的創作局面;且在寫作手法等方面融入嶄新的思維,呈現出有別於過往時代作品不同的變化性與高度的技術性;因此這部作品著實延續了小提琴無伴奏曲目的優良傳統,成為現代小提琴演奏的經典必備曲目。 本文第一章以伊撒意之生平為開端,接續是六首無伴奏奏鳴曲的概論性介紹;第二章及第三章分別針對第三號與第六號奏鳴曲做曲式的分析和詮釋的探討,筆者在這兩章中以實地練習與操作之心得,向讀者分享個人對於音樂詮釋的理念及技術表現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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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拉姆斯《e小調第一號大提琴奏鳴曲,作品三十八》
    (2014) 江琬仁
    布拉姆斯一生當中不只寫了兩首大提琴奏鳴曲,最早的作品是布拉姆斯十九歲時所寫作的,演出後,他個人不認為是一首好的作品,並未出版,後來也就遺失了,所以流傳下來的只有《第一號e小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38》及《第二號F大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99》(Cello Sonata No. 2 in F major, op. 99, 1886) 兩首。由於《第一號e小調大提琴奏鳴曲,作品38》融合了傳統的音樂結構與浪漫時期的風格,這樣的獨特手法深受許多演奏者喜愛,因此經常出現在音樂會曲目中,也成為大提琴在浪漫樂派的代表性曲目之一。 本文以此首作品的分析為主要探討方向,深入了解作曲家的背景與創作手法,並完整了解此曲的架構與風格,以期在詮釋上符合作曲家的創作意念,亦能展現個人演奏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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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德爾頌:第一號大提琴奏鳴曲作品45之分析與詮釋
    (2009) 黃健欽
    〝幸福洋溢的大提琴作品、豐富而綿延不絕的旋律使人動容讚嘆,雖止息於樂曲段落中但下一個悸動脈絡隨之湧現。〞 是筆者對孟德爾頌(Felix Mendelssohn-Bartholdy,1809-1847),第一號大提琴奏鳴曲作品 45(Sonata No.1 For Violoncello and Piano Op.45)的第一次演奏觸動。經指導教授的推薦研究後而成為作為演奏詮釋之研究動機。孟德爾頌共創作兩首大提琴奏鳴曲,第一號大提琴奏鳴曲常被世人所忽略,全曲共分三個樂章,第一樂章為「活潑的快板」(Allegro vivace),第二樂章為「行板」(Andante),第三樂章為「極快板」 (Allegro assai)。全曲演奏時間約二十八分鐘。樂曲由缺少詼諧曲或小步舞曲樂章之三樂章所構成的,可是,整首曲子極其忠實地遵守古典派之傳統手法,但又因為由三樂章組成,所以又脫離奏鳴曲型態。這種均整的美好形式感是作曲家特有的表現。大提琴演奏技法相當平易近人,在練習過程中常可感受到十九世紀室內音樂的豐富厚實的音響配置,在與鋼琴合作的過程中需相當謹慎,在研究作曲者創作背景時更被他創作當下,因是新婚幸福而有所感動,如以本曲作為演奏詮釋之研究動機,能使對大提琴演奏表達有更深入的瞭解,對日後教學工作有更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