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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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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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士層級受訓團體諮商師參與「螺旋式領導取向」培訓之成效與介入能力學習經驗分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09-10-??) 許育光
    本研究旨在應用「螺旋式領導取向」於碩士層級受訓團體諮商師之訓練課程與實務督導,並探究其成效與介入能力層面之學習經驗。研究針對14位諮商相關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實際進行為期十六週之「螺旋式領導取向」教學與實務督導,採用「諮商團體歷程介入能力量表」和「領導者自我效能量表」進行成效上的評量,並探討分項介入能力在歷程上的變化,學習經驗和內涵部分則採開放性問卷之內容分析方式進行。研究結果顯示(1)受訓諮商師之領導者自我效能隨著督導訓練歷程增加,而團體歷程領導能力有顯著的提升。(2)「促進團體人際聯結」、「推進個人開放/朝向工作」、「整體團體工作」等向度之催化領導能力,隨著團體歷程與訓練督導有顯著進步。(3)在特定變項與歷程技術之學習上,受訓諮商師之深刻學習包括傾聽與同理、基本技術、調節與平衡溝通、連結、開啟話題與聚焦、阻斷、具體化與目標澄清、示範、深化與探索,以及運用團體資源等;在困境與突破之深刻學習經驗上,包括規範建立、退出衝擊、沈默與僵局、困難成員處理等。研究針對結果進行討論並提出與教學、實務、訓練與督導相關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