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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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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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親家庭子女知覺家庭優勢之敘事研究
    (2024) 郭琳喬; Kuo, Lin-Chiao
    本研究旨在探討繼親家庭知覺家庭優勢之經驗。研究以立意取樣方式邀請三位認為自身家庭具備家庭優勢之繼親家庭子女作為研究參與者。研究者設計訪談大綱,以半結構深度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並以敘事研究中「整體—內容」、「類別—內容」之研究方法進行分析,以了解繼親家庭優勢的發展與內涵。研究結果如下:繼親家庭優勢的發展來自以下面向:(一)對新家庭有所準備、(二)建立穩定的繼親子關係、(三)營造自主安全的成長環境、(四)形成繼手足關係的連結、(五)維繫穩定的伴侶關係、(六)經營與維護家庭關係。繼親家庭優勢的內涵為:(一)家庭支持與連結、(二)開放自由與尊重、(三)融洽的共享時光、(四)新的體驗與資源。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對繼親家庭成員、實務工作者與未來研究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