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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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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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自我效能、工作壓力與工作投入之相關研究
    (2013) 邱思穎; CHIU SZU YING
    本研究目的在瞭解不同背景的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自我效能、工作壓力與工作投入的差異情形,其次分析三個變項之間的關係,進而預測教師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投入情形。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共抽取台北市、新北市共42所學校有輔導中輟生經驗的教師,有效樣本共326人。研究工具包括「自我效能量表」、「工作壓力量表」及「工作投入量表」。所得資料以描述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單因子多變量變異數分析、皮爾森積差相關、典型相關與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處理。研究發現如下: 一、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傾向同意自己是有輔導效能的,且投入於 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略感到工作壓力。 二、不同年齡、擔任教師年資、學校規模之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 自我效能、工作壓力、工作投入均沒有差異。 三、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自我效能沒有差異;在工作 壓力、工作投入有差異。 四、擔任不同職務之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自我效能、工作壓力、 工作投入有差異。 五、不同輔導中輟生經驗、不同畢業科系之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 自我效能、工作投入有差異;工作壓力沒有差異。 六、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自我效能、工作壓力與工作投入三者之間 彼此有顯著相關存在。 七、國中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的個人背景、自我效能、工作壓力預測其 工作投入的重要變項,其中「自我效能」、「是否擔任導師」、「挫折感」 可以有效預測並解釋國中教師在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投入」總變異量的 78.4%。 最後,研究者依據本研究結果加以討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以做為教師參與中輟生復學輔導工作及未來研究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