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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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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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青少年之家庭支持、心盛及學業表現之相關研究:以恆毅力為調節變項
    (2018) 趙信祈; Chao, Hsin-Chi
    本研究旨在探討原住民青少年的家庭支持、恆毅力、心盛及學業表現之關聯情形,並檢視恆毅力在家庭支持與心盛及學業表現之間的調節角色,並以非原住民青少年作為對照樣本。本研究採立意取樣之方式選取花蓮縣及苗栗縣各一所國中的青少年,有效樣本共計519位(原住民青少年共241位,佔46.4%;非原住民青少年共278位,佔53.6%)。本研究所得之問卷資料以One-way MANOVA、Pearson’s 積差相關及階層多元迴歸進行分析。主要發現如下: 一、 原住民青少年在不同背景變項上之差異情形: (1) 七年級生的恆毅力高於八年級生,八、九年級生的負向情緒多於七年級生,七年級生自陳之整體學業表現高於八、九年級生。 (2) 不同性別的原住民青少年在家庭支持、恆毅力、心盛及整體學業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3) 父母維持婚姻的青少年在社會心理層面的展能優於父母離婚者。 (4) 核心家庭的青少年之恆毅力高於依親教養家庭的青少年;家庭結構因素在青少年的家庭支持、心盛及整體學業表現則無顯著差異。 (5) 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原住民青少年在家庭支持、恆毅力、心盛及整體學業表現皆無顯著差異。 二、 原住民青少年的家庭支持、恆毅力、心盛及整體學業表現之間具有顯著正相關,且家庭支持及恆毅力與負向情緒呈顯著負相關。 三、 原住民青少年的家庭支持及恆毅力可顯著預測心盛;恆毅力可顯著預測整體學業表現,而家庭支持則對整體學業表現不具顯著預測力。 四、 原住民青少年的恆毅力(特別是「鍥而不捨的努力」)在家庭支持與心盛的社會心理層面、家庭支持與正向情緒、家庭支持與負向情緒之間的關係上,皆具有顯著之調節效果,但是在家庭支持與整體學業表現之關係上,則無調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