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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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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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婚男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依附關係與其婚姻態度之相關研究
    (2007) 柳杰欣; Chieh-Hsin, Liu
    本研究旨在探討適婚男女的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依附關係與其婚姻態度的關係。研究對象為未婚教師及工程師,共計258名。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進行資料蒐集,使用工具包含「知覺父母婚姻關係量表」、「父親母親依附量表」與「婚姻態度量表」。所得資料以t檢定、典型相關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本研究結果如下: 1.不同性別、職業、父母婚姻狀態之適婚男女在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上有顯著差異存在。 2.不同職業、父母婚姻狀態之適婚男女在依附關係上有顯著差異存在。但不同性別之適婚男女在依附關係上則未達顯著差異存在。 3.不同性別、職業、父母婚姻狀態之適婚男女在婚姻態度上有顯著差異存在。 4.知覺父母婚姻關係與依附關係有兩組顯著的關係存在。 (1)適婚男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親密度與和諧度越好時,則其與父母的依 附關係越安全。 (2)適婚男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分離狀況越少、意見越不一致、衝突現象 越少時,則其和父母的疏離越少。 5.知覺父母婚姻關係與婚姻態度有一組顯著的關係存在。 適婚男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親密度與和諧度越好時,則其對婚姻所抱持的態度也越積極。 6.依附關係與婚姻態度有兩組顯著的關係存在。 (1)適婚男女和父母親的依附關係越安全時,則其對婚姻所抱持的態度也越 積極。 (2)適婚男女和父母親的疏離越高時,則其對婚姻的看法及行動傾向越 積極。 最後,根據本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作為婚姻教育、諮商與輔導及未來研究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