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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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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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與自我覺察對助人意向及助人行為之影響
    (2006) 楊梵妤; FAN-YU YANG
    本研究的目的,主要是在探討心情與自我覺察對助人意向和助人行為的影響。本研究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生為對象。大部分的受試者是正在修習社會心理學及教育心理學課程的學生。實驗一的受試者共120人,被隨機分派至8種實驗情境中,每組15人;實驗二的受試者共40人,被隨機分派至4種實驗情境中,每組10人;實驗三的受試者共40人,被隨機分派至4種實驗情境中,每組10人。 實驗一採2(心情) ×4(自我覺察) 二因子獨立樣本實驗設計,心情以音樂操弄,分為正向和負向心情,自我覺察分為高自我覺察、低自我覺察、無自我覺察、及干擾自我覺察;以助人意向(答是的答案數、答是反應時間)和助人行為(連署、義工參與)為依變項,進行變異數分析及G2 考驗。實驗二以想像寫作操弄心情,採2(心情) ×2(自我覺察) 二因子獨立樣本實驗設計,心情分為正向和負向心情,自我覺察分為高自我覺察和低自我覺察;以助人意向(答是題數、答是反應時間)為依變項。實驗三改變測量助人行為的方式,採2(心情) ×2(自我覺察) 二因子獨立樣本實驗設計。心情以實驗一的音樂操弄,分為正向和負向心情,自我覺察分為高自我覺察和無自我覺察,依變項為助人行為(協助抄寫數字的格數)。 實驗結果顯示: 一、實驗一 1.心情在助人意向上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 2.自我覺察在助人意向上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 3.心情與自我覺察在助人意向上沒有交互作用。 4.心情與自我覺察在助人行為上沒有交互作用。 二、實驗二 1.心情在助人意向上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 2.自我覺察在助人意向上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 3.心情與自我覺察在助人意向上沒有交互作用。 三、實驗三 1.心情在助人行為上的主要效果達顯著。 2.自我覺察在助人行為上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 3.心情與自我覺察在助人行為上有交互作用。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加以討論,提出關於未來研究方向及教育上的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