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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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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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紮根理論探討選擇性緘默症者家長面臨之教養困境與突破
    (2024) 林亮君; Lin, Liang-Chun
    本研究旨在探討選擇性緘默症者家長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及支持系統。邀請10位家有緘默兒的家長作為研究對象,藉由半結構式的訪談大綱進行深入訪談,瞭解其壓力來源及感受、因應策略及支持系統,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並以紮根理論中的開放編碼、主軸編碼、選擇性編碼進行資料分析。本研究結果如下:一、選擇性緘默症者家長主要的壓力來源類型為個人內在、家庭環境、學校環境及社會環境。二、選擇性緘默症者家長發展出的內在因應策略包括個人心態及教養策略;外在因應策略包括親師合作及學校資源。三、選擇性緘默症者家長給予新手家長的因應策略建議包含親子關係及支援環境。四、選擇性緘默症者家長的支持分為個人、家庭及社會等三個面向,個人支持系統為個人性格及成長進修;家庭支持系統為伴侶支持、手足支持及家族支持;社會支持系統包括網路資源、專業人員及支持團體。最後,依據上述研究結果,研究者進行省思,並對於選擇性緘默症者家長、相關制度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