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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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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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入霸凌行為兒童家長親職經驗之敘事研究
    (2010) 杜淑芬; Tu, Su-Fen
    鑑於兒童霸凌行為在國小校園的普遍性以及其對兒童身心健康的影響重大且深遠,如何幫助這類兒童及其家庭對於諮商與輔導工作者是一項挑戰。實務研究發現與家長合作是輔導霸凌兒童的重要策略,因此深入探究涉入霸凌兒童的家庭歷程以建立本土化的親職知識有其必要。 本研究目的之一是深入探究涉入霸凌行為兒童家長的親職經驗,目的之二是瞭解影響家長親職行為的生態脈絡因素。本研究採用敘事取向質性研究法,藉以透過故事敘說深入和豐富化受訪者的親職經驗。進一步,本研究的第三項目的在於分析受訪者在敘事歷程中對於親職意義的再理解。 本研究的主要參與者三位涉入霸凌行為男童的母親,同時也是兒童主要照顧者接受訪談。受訪者接受訪談的時間,依其參與意願分別接受3到6次不等的訪談,每次訪談時間約2.5小時。訪談分析步驟除了考量回應研究目的外,並採用Lieblich et al.(1998)所建議的類別分析的研究策略進行分析。 歸納本研究結果具有以下要點:(1)就親子關係而言,涉入霸凌行為的兒童家長呈現「高期待、高管控、低同理心」的親職型態。(2)家長在處理兒童的對立反抗或問題行為時,呈現較多「以威權壓制對立行為」的親職模式,此外,兒童也呈現以嫌惡的情緒壓制家長的威權管教,陷入以嫌惡行為壓制對方的「家庭壓制歷程」當中。(3)本研究兩位肢霸和一位語霸兒童的家庭地位與家長教養型態呈現差異。相對於語霸兒童家庭,肢霸兒童在家庭手足當中具有優越地位;親子界線模糊,親子關係黏膩且保護的親職型態。(4)「以威權壓制不順服行為」是代間複製的親職型態,這一代家長處理孩子「不順服」的親職策略與其上一代的親職策略相仿;下一代所呈現的親職行為雖有所改變,其親職行為的本質仍為以強制順服的經驗。(5)就親師合作層面而言,涉入霸凌行為兒童家長與老師合作解決兒童問題行為的合作經驗多是負向且挫敗的。(7)影響涉入霸凌行為家長親職行為的社會文化因素包括:「傳統和現代交互衝擊下的台灣親職文化」、華人「親子一體感」的影響、「強調順服的華人傳統文化」以及「台灣社會對於升學主義的集體焦慮」。另外,(9)兩位受訪者呈現親職再敘說的現象,影響親職經驗再敘說的因素則包括敘事對話的互動歷程、時間歷程的深化、以及參與敘事的動機強度等。 針對本研究的發現與討論,研究者做出以下建議:(1)應針對兒童不順服行為的處理進行親職輔導和諮詢;(2)學術界需要更多、更長期與更趨近實境的本土化親職與家庭研究;(3)學校部分:建立親、師、與專業合作的機制處理兒童霸凌行為問題;以及(4)設置兒童諮商與研究行為中心,對兒童問題行為和處遇方案進行長期的研究,以提供實務證據(evidence-based)為基礎的處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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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論性問題引導課程對國小四年級學童推論理解與閱讀理解能力之影響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1-11-??) 沈欣怡; 蘇宜芬; Hsin-Yi Shen; Yi-Fen Su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推論性問題引導課程」對國小四年級學童在推論理解能力與閱讀理解能力上的影響。研究方法採準實驗設計中的不等組前後測設計,以國小四年級學童為對象,實驗組接受「推論性問題引導課程方案」,控制組則未接受實驗課程。研究結果顯示:(一)推論性問題引導課程對學童在推論理解測驗上的「指稱」、「精緻化」和「類比」推論有提升效果;至於自發性產出的推論量與質上,在「指稱」和「摘取大意」部分也有增進效果。(二)推論性問題引導課程也有助於提升學童的閱讀理解能力。研究者也根據研究結果對國小教學提出應用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