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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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立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民國三十五年本校成立時,即在教育系內成立心理實驗室。四十七年教育系成立心理學組,並將心理實驗室擴充為心理實驗中心。五十七年正式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六十九年在進修部成立教育心理學系,分設輔導組和特教組,為中小學教師提供進修機會。六十八年教育部鑑於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日益重要,乃准以教育心理學系現有師資及設備為基礎,成立輔導研究所碩士班。民國七十六年更奉准成立博士班,培育高級輔導人員,同年將系(所)名稱更改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並簡稱為心輔系(所)。民國八十三年,因應新大學法頒佈,將系所名稱合一,統稱為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簡稱為心輔系)。

本校校區可分為本部(包括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及分部(理學院)。本系位於本部教育學院大樓五、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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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結構諮商團體成員內在運作模式轉化探究:基底情緒結構變化歷程的序列分析
    (2020) 劉俊燊; Liew, Chun-Shing
    團體諮商對個人心理健康的改善有其有效性。但鮮少有研究瞭解團體歷程的過程發展。本研究目的為探討團體成員在團體諮商過程中的情緒發展及轉換。本研究以12次的非結構團體團體諮商,選取一共8位年齡介於18至30歲之間的成人為團體成員。以基底情緒結構變化歷程理論為編碼的序列分析來探討團員在團體過程中的情感行為之轉移。研究發現團體前期及團體後期有數個情感行為的轉移, 療效因子會依據研究發現再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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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青少女戀愛關係團體諮商方案之成效研究
    (2009) 翟宗悌; ZONG-TI JHAI
    本研究目的在驗證國中青少女參與--以促進自重與尊重為導向--之戀愛關係團體諮商方案的成效,使青少女在團體內的關係與團體外的親密同儕關係,包括戀愛與友誼中,都能平衡地顧及自己與對方,意即能夠自重與尊重對方,而有更好的關係品質。 綜合以往的研究與實務經驗可知,協助國中生處理戀愛關係時,處理範圍必須包括幫助國中生瞭解異性,處理有關性的議題,並能兼顧其他對國中生來說重要的人際關係,特別是友誼關係。國中青少女易陷入對戀愛的趨避衝突,而諮商團體可以作為她們的「轉換空間」,幫助她們整理自己,面對內心需求與外在現實間的矛盾。自重與尊重能夠直接影響亦可透過衝突發生時的處理策略影響友誼及戀愛關係的品質,所以在帶領本團體諮商方案時,需運用團體的互動,建立團體內的親密關係,善用團體內外的人際衝突,透過問題解決的過程,培養青少女自重與尊重別人。 本團體諮商方案來自筆者先前帶領七個前導團體的經驗及相關的研究,團體結構為每週兩小時,共十次二十小時,由兩位女性領導員帶領,並有一女性觀察員,均為心理諮商背景,領導員每週接受一小時諮商督導;帶領時以預定的八大主題為觸媒,依照成員的需要彈性地調整。 主要研究對象為一寄宿型學校之國一、二住宿生,她們曾經戀愛或正處在戀愛關係中,經過隨機分派至實驗組與對照組,實驗組8人,參與本團體諮商方案,;對照組7人,研究期間不介入,研究結束始提供團體諮商。 本研究採取混合研究方法,團體內的改變採取質性方法,收集每次團體聚會記錄、觀察記錄、督導記錄、協同領導員與觀察員之焦點團體記錄等質性資料,進行心理治療逐字稿之敘說分析。團體外的改變則併用質性和量性的方法,量性部分採取時間 × 實驗處理之研究設計,收集實驗組與對照組在自重、尊重對方、衝突處理取向、關係評量表等量表上的自陳結果,收集時間為團體前一週到團體結束後八個月,共四次,從第一次施測到最後一次施測間隔近一年;質性部分則收集團體結束後三個月實驗組的訪談記錄,進行主題分析並將結果數量化,以互相檢核質量性兩種資料的結果。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參與者參加本團體諮商方案後,於團體內逐漸建立起親密關係,在多次討論團體內外的人際衝突中學習停而後思,練習表達自己並傾聽別人;從一開始各顧各的、無法顧及別人的感受,到漸能自律、看重對方的需要表達關懷;遇到團體內外的衝突原本是逃避或急於給予建議,到後來能夠共同面對協商,顯示參與者在團體內漸能做到兼顧彼此。雖然因為人數太少,以致於實驗組與對照組的量表結果未能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但從效果量、平均數的變化趨勢及訪談結果顯示,實驗組在友誼及戀愛關係上的自重、尊重與衝突處理取向皆有朝正向改變的趨勢,面對人際衝突能夠停而後思、顧及彼此;實驗組在戀愛關係上能夠做到一般國中生做不到的「維護自己」,但又能顧及對方的感受,較少採取「忽略貶抑」之殺傷戀愛關係的舉動,更加意識到衝突處理方式與親密同儕關係間的關連,並更能克制衝動並安撫自己的情緒。而與實驗組來往頻繁的對照組,在友誼上也同樣有正向的改變但在戀愛關係上則未有正向的改變。 根據上述結果,本研究建議,在往來密切的住宿型學校或機構帶領本團體諮商方案應有助於促進全體良好的互動,而在一般學校進行則需更長的時間、更多次的聚會方能有效達成目標;帶領時領導員需經常反省自己做到自重與尊重,並需運用多樣的方式陪伴青少女反思自己對性的感受。最後亦提出有關未來研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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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觀、無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0-09-??) 釋宗白; 金樹人
    本研究旨在探討「禪修正念團體」對實習諮商心理師專業發展之影響,其中包括「自我關注」與「諮商實務」。研究參與者為公開招募的16位碩士層級實習諮商心理師,分成兩個團體,以連續八週的方式進行。團體結束後,以焦點訪談方式蒐集成員參與團體的知覺內涵,焦點團體的逐字稿是本研究資料分析的主要文本,此外,成員問卷與領導者團體札記也納入分析,以質性研究的內容分析法進行之。研究結果,在自我關注層面,包括(1)體察覺受:從心煩意亂到覺察身、息、心;(2)打開身心世界:從迴避負向到納受容攝;(3)安住當下:從原地躊躇到照見立足之地;(4)品味生活、體會生命:從順服既定框架到歷緣對境。對諮商實務的影響方面,包括(1)提升敏感度、覺察力;(2)放下專家的權威角色,實踐互為主體;(3)提升專注,與個案同在;(4)心理位移,擴大視域之轉化。研究者針對研究結果,與文獻進行討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供未來研究與實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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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觀、無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0-09-??) 釋宗白; 金樹人
    本研究旨在探討「禪修正念團體」對實習諮商心理師專業發展之影響,其中包括「自我關注」與「諮商實務」。研究參與者為公開招募的16位碩士層級實習諮商心理師,分成兩個團體,以連續八週的方式進行。團體結束後,以焦點訪談方式蒐集成員參與團體的知覺內涵,焦點團體的逐字稿是本研究資料分析的主要文本,此外,成員問卷與領導者團體札記也納入分析,以質性研究的內容分析法進行之。研究結果,在自我關注層面,包括(1)體察覺受:從心煩意亂到覺察身、息、心;(2)打開身心世界:從迴避負向到納受容攝;(3)安住當下:從原地躊躇到照見立足之地;(4)品味生活、體會生命:從順服既定框架到歷緣對境。對諮商實務的影響方面,包括(1)提升敏感度、覺察力;(2)放下專家的權威角色,實踐互為主體;(3)提升專注,與個案同在;(4)心理位移,擴大視域之轉化。研究者針對研究結果,與文獻進行討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供未來研究與實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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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商團體成員自我揭露因素之歷程變化分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1-06-??) 許育光
    本研究旨在探討諮商團體的歷程中,影響成員在團體中選擇作自我表達的原因之歷程變化,採問卷調查方法進行,以九個非結構式、各進行十次的諮商團體之58個成員作為研究對象,分析其第二次至第十次團體聚會單元後,所填寫之「自我揭露量表」。研究結果發現:(一)在團體前段(二至四次)成員自我陳述願意揭露自己的因素較重要的為「正向關係」而未能自我揭露的原因則以「自我不確定性」和「自我貶抑」因素為主。(二)在團體中段(五至七次)成員願意自我揭露之因素大致與前段相同,惟「正向關係」因素與「打破沉默」因素均略微下降;未能揭露之「自我不確定性」和「自我貶抑」因素較為降低,但「個人步調」和「無法自在」卻略微上升。(三)在團體後段(八至十次)成員願意自我揭露的因素次序約與前、中段相同;未能揭露因素中「自我不確定性」和「自我貶抑」因素,較中段更為下降,「自我貶抑」「信賴不足」 「個人步調」和「無法自在」等因素均趨近於零。研究根據結果進行相關實務討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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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觀、無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0-09-??) 釋宗白; 金樹人
    本研究旨在探討「禪修正念團體」對實習諮商心理師專業發展之影響,其中包括「自我關注」與「諮商實務」。研究參與者為公開招募的16位碩士層級實習諮商心理師,分成兩個團體,以連續八週的方式進行。團體結束後,以焦點訪談方式蒐集成員參與團體的知覺內涵,焦點團體的逐字稿是本研究資料分析的主要文本,此外,成員問卷與領導者團體札記也納入分析,以質性研究的內容分析法進行之。研究結果,在自我關注層面,包括(1)體察覺受:從心煩意亂到覺察身、息、心;(2)打開身心世界:從迴避負向到納受容攝;(3)安住當下:從原地躊躇到照見立足之地;(4)品味生活、體會生命:從順服既定框架到歷緣對境。對諮商實務的影響方面,包括(1)提升敏感度、覺察力;(2)放下專家的權威角色,實踐互為主體;(3)提升專注,與個案同在;(4)心理位移,擴大視域之轉化。研究者針對研究結果,與文獻進行討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供未來研究與實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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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密關係團體諮商」對促進乳癌患者及配偶之夫妻親密關係成效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3-02-??) 李玉嬋; 王雪蓮; 梁惠君; 李佩怡; Yu-Chan Li; Shueh-Lien Wang; Hui-Chun Liang; Pei-Yi Li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親密關係團體諮商」對乳癌患者及配偶親密關係促進的成效,並分析不同親密程度、性別的成員在親密關係成效的差異情形,作為檢視團體諮商方案的適切性。研究方法採用解釋式混合研究法之追蹤的解釋模式,以質性資料解釋與擴展量性結果。量化研究採用單組前後測準實驗設計,針對11對完成團體諮商的乳癌患者及配偶,以「婚姻親密量表」作為成效評估工具,所得資料以無母數魏克遜符號等級檢定法進行考驗。質性研究採分析歸納法,分析11對夫妻團體後訪談內容。研究結果:一、本團體諮商內容有助於提昇乳癌患者及配偶整體親密關係,尤其顯著在「精神的親密」、「身體的親密」與「情感的親密」的成效。二、若將團體成員作不同背景變項區分,發現本團體諮商對「低婚姻親密度」、「配偶」、「男性」在親密關係促進上具有顯著成效。三、本團體諮商顯著提昇「低婚姻親密度」成員之「性親密」,顯示性議題在團體諮商仍有其必要性。四、不同性別的成員在親密關係改變成效上有差異,表示乳癌夫妻在親密關係的需求不同。本研究結論為本團體諮商方案確實能提昇乳癌患者及配偶的親密關係,可供實務工作推廣續用,因而提出使用之建議以供參考。